第五章 地球上最後一絲最美好的希望走向第二次美國革命(第2/16頁)

《聯邦黨人文集》中的許多文章都在論證中提到戰爭和外國勢力的有害影響。考慮到此前美洲殖民時期的經歷,這些觀點也就不足為奇。漢密爾頓在文集第6篇中指出,沒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沒有一個切實有效的聯盟,美國將會危險地“暴露”於“外國武力和詭計”的威脅之下。與此同時,他也注意到“各州之間的糾紛,以及來自國內的派別鬥爭和動亂”的危險。“一個牢固的聯邦,”他強調道,“對於各州的和平與自由是非常重要的。”[2]

對於這個牢固的聯邦要如何實現、如何維持,這篇文章的另一個作者麥迪遜有著自己的見解。他對人性有更充分的認識,相信“黨爭的潛在原因”不是只有美國遭遇的問題,而是“深植於人性之中”。因此,盡管拉什強調改善美國公民的“原則、道德和社會行為”來構築起共和主義大廈,麥迪遜卻認為需要通過在地理和人口上的擴張以及新的憲法體制為美國的未來保駕護航。“把範圍擴大,”他指出,“就可以包羅更多種類的黨派和利益集團,全體中的多數人也就不太可能找到侵犯其他公民權利的共同動機;即使存在這樣一種共同動機,所有具有同感的人也較難發覺這種共同的力量,更難以采取一致行動。”[3]

在麥迪遜看來,安全取決於人數。盡管他在表述中用了不少政治術語,但這實質上就是一種數量上的安全:隨著群體種類和數量的增加,不同群體內的個體都會得到保護,而所有群體都不太可能向全部個體強行施加自己的宗教觀點、區域性觀點或經濟觀點。反聯邦黨人對此並不信服,他們試圖反駁《聯邦黨人文集》中的觀點,警告說“制憲之時……應當謹慎限制並且明確定義憲法的權力,調整各部分內容,同時提防權力的濫用”。他們指出,如果“所有人生而自由”是“不言自明的”事實,那麽人們就不應該“淩駕於同類之上或對同類施加權威”。“社會的起源”不在於權威,而在於自願“聯合在一起的人們的一致同意”。[4]

盡管反聯邦黨有時被貶損為“缺乏信仰的人”,他們其實只是相信個體而不相信機構、相信公民而不相信憲法,因而希望各州保留盡可能多的權力,而不是將所有權力讓渡給中央政府。最終,由於聯邦黨的政見能提供更多好處,還是他們占了上風。詹姆斯·威爾遜(James Wilson)在說服賓夕法尼亞民眾同意批準憲法通過時曾說:“采納這個體制,我們就會成為一個國家,而現在我們還不是一個國家”。他問道:“我們是否能采取一致的全國性行動?我們是否能做點什麽來獲得尊嚴、維護和平、保持安定?”

威爾遜警告指出,如果沒有憲法,“我們政府的權力就只是空談”。沒有憲法,美國既不能防禦也不能發展,甚至無法“移走河裏的一塊石頭”。而一旦憲法到位,石塊將成為這個偉大國度的建築石材,河水也將成為這個偉大國度的天然渠道。威爾遜進一步預言,在國家建立發展之時,美國人“也會形成自己的民族性格”,這將不是一種普通的民族性格,而是被尚在討論中的憲法所塑造的民族性格。他指出每個國家都“應當具有獨創性”,但美國保留了太多其他國家風俗習慣的影響。美國的政體將會消除這些影響,並且也許會讓美國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國家。[5]

憑借這種讓人難以抗拒的願景,威爾遜說服賓夕法尼亞批準了憲法,其他聯邦黨人也在1788年6月和7月相繼說服弗吉尼亞和紐約加入批準行列。到1788年底,僅剩北卡羅來納和羅得島還在躊躇不定,但憲法的批準已經拿到多數票,聯邦黨因此獲勝。據當時的一幅漫畫(圖23)顯示,大多數“聯邦政府支柱”已經就位。就算美國還不完全是一個國家,“這些聯邦州”至少有了一個能夠運作的政府形式。在1789年1月的全國大選後,它們也將迎來第一位總統,這位總統正是為它們贏得獨立的那個人——喬治·華盛頓。

反聯邦黨雖然未能阻止憲法通過,但也沒有就此罷休:既然他們無法阻止憲法得到批準,至少也可以確保憲法立即得到修正。他們一直以來都有一個憂慮,那就是在費城擬定的憲法沒有涵蓋《權利法案》。對此,一些聯邦黨人質疑《權利法案》在當時和以後都未必能比憲法更有效地保護個體的權利,麥迪遜也在《聯邦黨人文集》第48篇中警告不要太過於“相信那些公文保障能夠防止權力的侵蝕”[6]。盡管如此,第一屆大陸會議仍然考慮到反聯邦黨的憂慮,在1791年通過了10條憲法修正案。這些修正案旨在遏制任何濫用中央集權的行為,提出保護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宗教自由(第一條),保護公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第二條),並且解決了殖民時期以來一直懸而未決的幾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如軍隊駐紮和“不合理的搜查和羈押”(第三條和第四條)等。此外,這些修正案也試圖保障刑事訴訟的公正,禁止雙重審判和自證己罪(因此才有“以美國憲法第五條修正案為庇護”避而不答的做法),也禁止施予“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