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婦女:地位上升最快群體

馬克思主義的共產革命以求平等、求解放為宗旨,具有強烈的弱勢代言人色彩,而婦女無論中外,在社會生活中都長期居於弱勢,是革命的天然拯救對象。恩格斯引述傅立葉時曾說道:“在任何社會中,婦女的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180]婦女於社會革命中的這種獨特地位,在蘇維埃革命中也有清晰體現,蘇維埃時期所有的社會變化中,婦女地位的改變可以說最為引人注目。

贛南、閩西是客家人聚居地,客家人有天足傳統,在一些較為偏僻地區,客家婦女天足比例很高。由於不受小腳限制,加之客家文化相對於中國主流文化的邊緣地位,客家婦女歷來在家庭勞動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在離城較遠的偏遠地區婦女參加勞動比例更高。靠近贛南的井岡山一帶客家人比例較高地區,婦女參加勞動者占相當比重,資料記載,湘贛蘇區的勞動婦女,“除(北路攸縣萍鄉)一部分是小足外,其余各縣的勞動婦女都能參加農村生產做事耕田”。[181]蓮花“婦女向系天足,其操作與男子等(纏足者極少)”。[182]

贛南、閩西客家婦女參加勞動者甚眾。時人報告:“閩西各縣除龍巖外,婦女向來天足,能自食其力(如斫柴田事多婦女擔任),農人工人對於家庭負擔自屬輕微,且多婦女能苦力生產維持一家而男子毫不負責者。”[183]關於贛南婦女天足的報告更多,“在贛縣女人是生產的主力,這並不是怎樣誇大的話。鄉間種田的是女人,碼頭上以及長途挑運的人也是女人”;[184]南康“婦女盡屬天足,勞動工作,不遜男子,且均能自食其力,絕少為人奴仆者”。[185]客家婦女以參加輔助勞動為多,但也有部分婦女進行田間耕作,革命前上才溪婦女中“約三十個人能用牛”。[186]

婦女勤於勞作,相當程度上減輕了男人的負擔,婦女可以不依賴男人,甚至養活男人:“贛南婦女都是和男人一樣的大腳,耕田做工都是和男人一樣的負擔,一般的以為一個女子能自己做事養活男子是光榮。”[187]由於婦女的辛勞操作,在贛南的上猶縣甚至出現陰盛陽衰的狀況:

十二萬多人口的上猶,女性是占了七成多。所以各項工作都有女性做。尤其是勞動方面,婦女是其主力……但是上猶的男子是太閑了,太懦弱了。像這一個月裏的天氣,實在是並不很冷的,可是穿著長衫,在長衫下提個火籠到街上走的男子,是常看見的事。[188]

當然,上述材料提供的婦女參加勞動較多狀況應該是相對其他地區而言,盡管客家婦女有天足傳統,但流風所及,贛南閩西婦女纏足風氣仍然存在。中共方面文件顯示:“贛東(如寧都、石城、廣昌)等縣……女子在十六歲以上的,大部分還是小腳,勞動力弱。”[189]勝利縣的“古龍崗、江口、賴村、半迳等處的小足婦女也實在多……大概還有十分之八小足婆”。[190]一般而言,客家人口比例愈高,地區愈偏僻,則天足比例愈高,而在城鎮及通衢大道上,因為受流行習俗壓力較大,纏足比例相對較高。[191]

中央蘇區婦女特殊的天足狀況,一方面使婦女與外界的聯系更為密切,在家中承擔更多責任,由此帶來一定的社會和經濟地位;但同時也使這裏的婦女須承受更多的生活壓力:“贛西南的婦女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農村中的勞動婦女。她的生活、工作,一切都比男人特別利害,尤其是青年婦女更受痛苦。因為在那邊古來的習慣,一般女子除從男人出去耕田外,她回家要做飯,及家裏其它一切事情。”[192]而且,從總體上看,在當時的社會和文化氛圍中,婦女的地位仍然低於男子,“男子壓迫婦女,輕女重男的現象……丈夫打罵老婆,家婆打罵媳婦,還是認為天經地義”。[193]女性的社會角色使她們自覺不自覺地成為困苦生活的最大犧牲者:“她的生活更比男人要苦得多,比如男人做事回來或者要買點好菜吃的時候(那邊大部分男人要吃酒),女子是沒有吃的,並且女子吃飯除五十歲以上的老婆婆外,青年女子及成年女子,統統沒有資格上台吃飯的,其余穿衣方面,什麽一切都比較男人要苦點。”[194]中國傳統社會習見的婦女社會地位低下的狀況並沒有根本改變。

1920年代後,中國社會掀起男女平權運動,南京國民政府理論上也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外界的影響和政府的權威在這裏若有若無,婦女地位看不到變動的跡象。中共進入後,秉持男女平等、提高婦女地位的理念,通過強有力的政治推動,大力提高婦女權益。蘇區政府頒布法令,禁止虐待童養媳並廢除童養媳制度,禁止翁姑丈夫虐待妻媳,禁止幼女纏足、穿環,30歲以下婦女應剪發、放足;嚴禁販賣女子,違者槍決;取消蓄婢制度,一切婢女即行解放並由主人給以工資維持生活;女子被壓迫為娼妓者,即行解放,恢復一切自由。同時,蘇維埃采取男女平等的社會經濟政策,所有城鄉女工都得到與男工同樣的一份勞動工資。農村中婦女、小孩都得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一份土地和山林。對分到的土地,“她們均有權自由處置,不受任何人的約束”。[195]1932年臨時中央政府發布訓令,決定從中央到地方建立婦女生活改善委員會,承擔調查、統計和研究蘇區婦女生活狀況,擬定改善婦女生活的建議和辦法,考察有關婦女政策、法令執行情況等任務。一系列的法規規定了婦女獨立的經濟地位,為婦女爭得與男子平等的社會經濟地位奠定了政策和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