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群眾:組織與改造

蘇維埃革命開展後,中共猶如橫空出世,在結構松散的中國農村,建立起一個緊密的、具有有效組織及動員能力的社會體系,令其對手方不能不為之折服。抗戰開始後,謝覺哉以中共駐蘭州辦事處負責人身份在蘭州活動,與國民黨人接觸時,聽到國民黨人的感嘆:“到警署晤馬志超局長。馬參加過剿共,很驚異蘇區群眾組織,他們派的偵探,不能進入蘇區五裏路。”[236]

國民黨人說到的中共的民眾組織,的確是中共組織和動員能力的最好見證。當時有關調查提供了蘇區組織的一般狀況,工作偏於中上的興國高興區調查數據是:“高興區是興國縣第二等先進區域,雖然比上社區、城市區較差些,然而一般的還算好。這一區有兩萬零七百多人口,平均男有一萬多人,女則不到一萬人,黨員1026名,團員989名,赤衛軍全區有十四連(每連120人),共一千七百多名。工人、雇農不少。少先隊有1300人,內有婦女九百多人。兒童團員有2748人。”[237]數據顯示,黨員和團員分別占到總人口的近5%,參加赤衛軍、少先隊、兒童團的民眾占到1/4強,這是一個以黨員為基幹,各種民眾組織為補充,層層相連、遞相推進的組織體系。

反映著中共廣泛動員民眾的目標,中央蘇區民眾組織眾多,包括工會、貧農團、婦女會、反帝大同盟等,其中,群眾性的武裝組織最受重視,這是由蘇區處身戰爭環境所決定的。早在1930年5月,毛澤東以紅四軍前委名義提出組建農民武裝問題,要求在新開辟蘇區“數天之內分完田地,組織蘇維埃,建立起‘赤衛隊網’(所有十六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的男女壯丁一概編入,由鄉到特區各級指揮機關,隸屬於各級蘇維埃的軍事部)……赤衛隊不但可以代替農會的作用(團結群眾),並且加了一層‘武裝起來’的意義”。[238]1932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向中央蘇區各縣發布訓令,指示蘇區“各縣或幾縣成立一個紅軍補充團”,同時“立即普遍的發展和成立城鄉赤衛軍”,[239]以此作為廣大群眾的武裝組織和紅軍的補充隊、後備軍。1932年9月,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又要求各縣“赤衛軍每區成立模範營,每縣成立一個模範師,以統一指揮。不僅是隨時集中配合紅軍行動,鞏固和發展蘇區,並作赤衛軍下級的幹部訓練地方,和準備到補充隊和直接到紅軍的積極分子組織”。[240]

蘇區群眾武裝組織體系嚴密。每個省都成立統一領導、指揮地方武裝的軍區,直轄數個獨立師和軍分區;每個縣均有獨立團,幾個縣合組為一個軍分區。軍區的獨立師和軍分區的獨立團作為半正規性的地方武裝,具有一定戰鬥力。各縣除獨立團外,還有以保衛地方為主要任務的非正規性軍事組織,邊區縣有警衛連、營和遊擊隊,腹地縣有赤衛軍。此外,縣、區、鄉尚有半軍事性的少年先鋒隊和童子團。紅軍—地方獨立師—赤衛隊—少先隊,蘇區武裝形式形成一個有機鏈條,既可以幫助保證武裝力量的人員供給,又可以在持續的戰爭狀態下,以強有力的軍事形式實現對社會的凝聚和控制。更重要的,如論者所言,這一制度:

將一村一鄉的自衛隊,聯結為一張遍及蘇區的大網,將歷來難以守衛自身利益的個體農民,聯結為一股股有組織、有指揮的武裝力量,從而在地方武裝中賦予了組織民眾、武裝民眾的社會意義和戰略意義。完全反映了這種思想的蘇區地方武裝建設,在蘇區社會創建和中國革命發展中,首開人民武裝制度和全民皆兵制度之先河。[241]

蘇區地方武裝的成員幾乎包括除老弱嬰幼及階級異己人員以外的所有群眾,涵蓋面居蘇區社會各種組織之首。以性別分有男、女赤衛隊;以年齡分,24歲至50歲者加入赤衛軍、赤衛隊,16歲至23歲者加入少年先鋒隊,8歲至15歲者加入童子團。從地方武裝所占人口比例看,如興國縣長岡鄉,赤衛隊年齡段男子全鄉共66人,除鄉政府主席、文書及重病殘疾者共20人外,共余46人全都加入了赤衛隊;全鄉女子246人,除病殘的26人外,全部加入女子赤衛隊;全鄉101名少年先鋒隊年齡段的男女,也僅有病殘的15人未入隊。據江西省1932年的一個統計,“全省赤衛軍的組織至少有二十五萬,連半軍事性的少隊組織至少有五十萬”。[242]大多數赤衛軍和少先隊建立了經常性的軍事操練和政治訓練制度。贛西報告:“群眾的軍事訓練有相當好,特別是少隊童團要好些。有一次少共舉行西路少共童團總會操(期在五卅),永新、安福西區團江區等都有少隊童團比賽起來,確實操得整齊特別精神好,動作也操得十余種,尤其是兒童團操得更好。據說赤軍較少隊還要遜一著,在政治測驗童團也要好”。[243]興國、贛縣、勝利、上杭等縣的許多區,湧現出赤衛軍模範營,能夠直接參加作戰並能調到別的地方配合紅軍或獨立師團作戰。1934年4月28日,中革軍委總動員武裝部公布群眾武裝統計結果是:赤衛軍人數共266345人,少年先鋒隊共157149人,模範赤衛軍共55695人,模範少年先鋒隊共36273人。[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