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濟力的挖掘

(1)私人經濟發展的限制

作為在戰爭中發展起來的紅色區域,中央蘇區資源匱乏,經濟力也不容樂觀。美國記者斯諾觀察長征以後中共在西北地區建立的蘇區後寫道:

不論中國共產主義運動在南方的情況如何,就我在西北所看到的而論,如果稱之為農村平均主義,較之馬克思作為自己的模範產兒而認為合適的任何名稱,也許更加確切一些。這在經濟上尤其顯著。在有組織的蘇區的社會、政治、文化生活中,雖然有一種馬克思主義的簡單指導,但是物質條件的局限性到處是顯而易見的。[109]

較少具有政治偏見的斯諾在這裏依然表現出了他作為優秀記者的敏銳和洞見,確實,如其所言,在貧窶的蘇區經濟條件下,中共秉持的理念及現實環境的需要,都使他們將平均作為其推行政策的極其重要的邏輯基礎,而中共所迅速獲得的支持,和這一理念密不可分,盡管平均也是一把雙刃劍,在平均、平等、效率、發展等問題之間,總會糾纏著一些難解之結,但中共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還是盡可能地在蘇區建立起了一套較有效率的社會經濟體系,將社會財富的挖掘、調動、分配效用發揮到了極致,以有限的資源,支撐起長達數年的持續戰爭。

蘇區原有的經濟基礎本就十分薄弱,又不斷處於戰爭破壞之中,經濟的維持可謂舉步維艱。根據毛澤東在二蘇大的報告,中央蘇區經濟建設的原則是:“進行一切可能的與必須的經濟方面的建設,集中經濟力量供給戰爭,同時極力改良民眾的生活,鞏固工農在經濟方面的聯合,保證無產階級對於農民的領導,造成將來發展到社會主義的前提與優勢”。[110]戰爭、生活是這一原則的關鍵詞,同時,為社會主義準備發展條件則決定著蘇維埃經濟的性質,盡管對蘇區而言,這還比較遙遠。

對於中國蘇維埃經濟所屬階段的認識,中共和共產國際都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初期的土地共有、集中農場及對商人和私人資本的打擊,反映了在經濟上一舉過渡到社會主義的願望。隨著這些政策惡果的顯現,共產國際也在不斷調整其對中國蘇維埃經濟社會政策的指導,1933年3月,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致電中共中央,指示:

你們應高度重視蘇區的經濟政策問題。認真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指示。請考慮我們提出的以下設想。惡化的經濟狀況迫切要求進一步明確和修正我們在發展和鼓勵生產、活躍市場關系和商品流通方面的經濟政策和專門措施。無重大原因,要避免重新分田,特別是在老區。分田之後農民應當擁有固定的土地,只沒收那些參與反革命活動的富農的生產資料。要針對雇農制定臨時規定,並對中農和富農的雇傭條件加以區分。以往給富農提供份地的條件依然有效,不能把這理解為禁止富農出租和買賣在蘇維埃管制下的土地和雇傭勞動力……要鼓勵手工業生產和貿易活動。這應該在稅收政策和為手工業企業徒工和工人制定的臨時規定上有所反映。同時要記住,社會立法和工會工作等都應符合經濟實力和紅軍鬥爭的利益。[111]

1933年底,王明撰文批評了過分與富農鬥爭的行為,並指出:“有一種現象阻礙蘇區農業生產的振興,這就是再三不斷地重新分配土地。”“有些同志抱定‘左’的立場,其表現就是他們‘害怕’資本主義。”“必須明白,我們暫時還不能在中國蘇區內消滅資本主義,而只是準備將來消滅資本主義的一切前提和條件。”“目前蘇維埃並不提出自己力量還不能完成的任務,就是說還不從蘇區經濟中鏟除資本主義,而是利用它(在蘇維埃政權機關所能做到的範圍內)以謀振興蘇區的經濟生活。”文章批評蘇區勞動法“左”的錯誤,指出其“對於富農、中農、中等的和小的手工業主慣用工人的條件,沒有分別看待。這一點在某些蘇區的蘇維埃的工作實際中,已經產生了不良後果”。“要使蘇區商品流通興旺起來,首先就要堅決實行貿易自由的原則,同時要反對投機買賣及盡力保證紅軍經常供給。共產黨和蘇維埃政府應當禁止經濟政策方面的一切過火辦法,這些辦法事實上只不過使蘇區經濟狀況變壞。”[112]

隨著蘇區的鞏固發展,蘇維埃的經濟政策確實面臨著一些不得不認真考慮的問題。打土豪財政的結束,相對正規的財稅制度的建立,使發展生產成為保障整個國家機器運轉的必要條件,對此中共領導人不能不認真應對。1933年5、6月份,張聞天、博古相繼發表文章,根據莫斯科的指示對經濟政策實施調整,一方面繼續強調:“我們黨的任務是在集中蘇區的一切經濟力量,幫助革命戰爭,爭取革命戰爭的勝利,在這中間鞏固工農在經濟上的聯合,在經濟上保證無產階級的領導,造成非資本主義(即社會主義)發展的前提和優勢。”同時鑒於蘇區的實際狀況,客觀指出:“蘇維埃政府現在還是非常貧困,它沒有足夠的資本來經營大規模的生產。在目前,它還不能不利用私人資本來發展蘇維埃的經濟。它甚至應該采取種種辦法,去鼓動私人資本家的投資。”“蘇維埃政權同某些資本家可以訂立協定,甚至給他們以特別的權利,使他們發展他們的企業,擴大他們的生產,這對於蘇維埃政權的鞏固是有利的。”[113]文章強調對地主和資產階級要區別對待,“蘇維埃政權對於這兩個階級的態度不應該一視同仁的,對於地主我們采取堅決無情的消滅地主這一階級的政策……至於對於資產階級,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種情形……消滅資產階級的政策是不適當與不能采用的,所以,‘左’的空談消滅資產階級是有害的”。[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