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群眾逃跑

1933年,中央蘇區出現的群眾成規模逃跑事件,是蘇區發展過程中積累的一系列問題的集中顯現。

群眾逃跑在蘇區初創時期也有出現,贛東北蘇區初創時,“因經濟發生恐慌,常有逃亡”。[63]當時或是出於國民黨長期負面宣傳影響下對中共和紅軍的不理解、恐懼,或是對國民黨軍可能的報復行為的擔心,或是蘇區本身政策的失誤,蘇區或多或少有過部分群眾逃跑。尤其是肅反的錯誤,曾造成群眾短時期的恐慌和逃跑。1932年湘贛蘇區報告,上猶縣“營前一區逃跑了三千余群眾到白區去”。[64]不過總的來看,蘇區穩定後,廣泛涉及各種成分群眾的大規模集中逃跑的事件較為少見。而且,還有群眾往回流動的,毛澤東《興國調查》中提到:“因為革命勝利,彭屋洞早先去泰和耕田的農民這時候回來了十二個人,因為泰和那邊還沒有革命,聽到興國革了命,有田分,都回來。”[65]

中央蘇區群眾集中逃跑始於1933年下半年,首先從邊區的萬泰、於都、連城等地開始,並迅速蔓延。這一問題的出現,查田運動是直接導火索。何長工根據其在粵贛工作的經驗談道:“在地方工作中,實行了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限制中農發展的錯誤的土地政策,使部分群眾發生動搖,根據地邊沿地區出現了一個短時間的部分群眾‘外逃’的現象。”[66]早在運動大規模展開的初始階段,一些地區就出現逃跑問題,樂安招攜“在幾天之內有幾百群眾隨同富農地主跑到白區去”,尋烏、會昌等縣在運動中查出的地主、富農紛紛“乘夜逃上山,實行土匪生活”。於都段屋、嶺背、城市、寨下面等區“查出的地主土豪富農有三分之二乘著天雨水漲,星夜乘船順水而逃,浸死頗多”。[67]同時受到查田亂劃成分影響,部分查田運動中尚未遭打擊的普通民眾也開始逃跑,勝利車頭、河田、仙霞觀等區“少數群眾同下贛州城”。贛縣長洛、大埠、白露、良口、大田等區“少數群眾逃到白區”。[68]隨著運動進一步展開,觸犯中農、貧農的運動擴大化現象加劇,原來的貧農、中農大批被劃為地主、富農,弄得人人自危,逃跑面迅速擴大,形成“成群結隊整村整鄉”[69]逃跑的惡劣局面。於都“嶺背區特派員亂打土豪,故意將中農當地主打,造成群眾恐慌和逃跑”。[70]萬泰縣窯下區郭埠鄉不顧貧農團會議許多人反對,強行將一人劃為富農,結果二三天內群眾“就走了一大批”,由於該縣普遍存在“工作人員亂打土豪,把貧農中農當做地主富農”的問題,群眾逃跑十分嚴重,“塘上區有群眾約六千人,逃跑的在二千人以上(一說二千三百人,縣委報告是一千八百人),而且大部分是男子。”[71]資溪縣由於“發展查田運動”,“十余天來,各區群眾向白區逃跑現象日益發展,從一鄉一區蔓延到很多區鄉,從數十一批增加到幾百以至成千人一路出去,從夜晚‘偷走’變而為明刀明槍的打出去,殺放哨的,甚至捆了政府主席秘書走。”[72]

查田運動誘發群眾逃跑,同時由於受到封鎖,資源匱乏,當時的中共中央又缺乏應對危機的能力,高指標和政治威脅相結合,形式主義和強迫命令成風,進一步傷害了群眾的感情,加劇群眾逃跑現象。信康縣牛嶺區工作人員拿公債“挨屋挨戶去攤發,使得群眾不滿意……少數落後的貧苦工農分子,跟著富農去反水”。[73]1934年1月至3月,於都禾豐區就有600余群眾逃跑。[74]尋烏1933年初被國民黨軍短暫進攻,在恢復尋烏時,“全縣反水群眾有八千三百三十六人(以澄江、尋城為多),階級異己分子約占百分之三十”,當時報告在談到這一現象時客觀承認:

大批的工農群眾所以被敵人領導反水的原因,雖然是由於反革命的欺騙作用加強,但是過去尋烏群眾階級鬥爭沒有深入,肅反工作不注意,工作方式命令欺騙強迫的結果,便利於敵人的欺騙恐嚇,而使大批的工農群眾脫離黨及蘇維埃的領導多是主要原因。[75]

由於戰爭的持續進行,蘇區人力資源短缺問題凸顯,巨大的兵員指標和蘇區人力資源形成極大反差,為完成高額的擴紅指標許多地區不得不采取強迫的辦法,萬泰縣“冠朝區在一個會議上強迫一個反帝同盟主任報名,不報名就罰苦工當夥夫”。[76]由於此,逃跑成為民眾躲避擴紅的一種方法。於都“大部分模範赤少隊逃跑上山,羅凹區十分之八隊員逃跑上山,羅江區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區亦發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一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親朋家中”。該縣新陂區密坑鄉“精壯男子完全跑光了”。[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