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子腳下的幸福生活(第2/10頁)

作為行伍出身的曾國荃哪裏受得了這個氣,自知幹不了這一行,不到一個月便要求外調到地方任職,仍去地方做他的巡撫總督。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僚隊伍並不是凝固的,而是像流水一樣始終處於流動狀態。這種流動並不僅僅限於京官各衙門之間,也存在於京官與外官之間。乾隆年間,官員內升外轉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規則:凡禦史、郎中、員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評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隸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而贊禮郎、讀祝官中監生出身者須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歷俸三年)、辦事明白才能達到保送資格。此外,部曹、即郎官可以外出督學,內閣學士、侍郎可以用為巡撫,尚書用為總督等等。

但是,對於京官與外官的選用標準,在制度與操作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剛開始,朝廷在京官的使用上,主要還是局限於京城各衙門內部之間互相調劑,理由是京官不熟悉地方民情,只能在京城各衙門裏混飯吃。

到後來,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康熙帝的觀點是:“大臣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觀型。”這句話表明了皇帝對於京官的態度,那就是京官應該做官員的表率,做地方官員的榜樣。

隨著執政者態度的轉變,國家制度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地方的七品知縣可以調遷為京官裏的七品主事,將地方才品兼優的官員調任京城任職。

另外在官員的選用上,京官與外官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京職各衙門事務,是處於一種集體辦公的環境中,京官雖然在能力上有著高下之分,但有一項是必須具備的,那就是“習之法度”,也就是他們必須是熟悉國家行政條例的辦公型人才。而外官則不同。“道府州縣等官,刑名錢谷責成一身,兼以沿河沿海苗疆煙瘴等缺”。地方官府衙門面對的是老百姓,這就要求他們熟知民情,是具有解決刑名錢糧能力的綜合型管理人才。

相比之下,那些能夠獨當一面、獨立解決問題的地方官要比京官更為難得。所以,在對內外官員選用的具體操作上,無論是主管銓選的吏部,還是把握用人大權的皇帝,往往都沒有拘泥於制度上的條條框框。

就官僚制度而言,那些身處不同衙門裏的官員往往會面臨不同的升遷際遇。凡是經過科舉考試,捐納或原官起復具有升遷資格的候補官員都要到吏部聽候銓選。吏、禮二部的司員,除了進士可以授主事、參加國家特考的貢生可以授小京官外,其余都是由舉人、貢生和監生花錢捐納入官。另外吏部在掣簽選官的時候,也不得將吏、禮二部納入其中。

這裏所謂的掣簽選官是明朝萬歷年間,由吏部尚書孫丕揚所創立的選官制度。具體操作方法就是以竹簽預寫所選機構地區及姓名等,打亂後置入筒中,遇上朝廷選用官員,皆由選人自掣,有點撞大運的成分。清朝沿用此制,外省官員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簽分發各省。

在官員選用上,戶、兵、刑、工四部與吏、禮二部有著很大的不同。而其余四部雖然比不上吏、禮二部進步得快,但在京官這個群體中也屬於佼佼者。不要說部與部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就是同一個級別的官職也會分個三六九等和好壞優劣。

作為京官,最應該修煉的本領是熬資歷。熬的是時間,熬的是資格,能夠熬出頭的就可能成為大京官或者地方大員,但是大多數人在這條路上耗盡一生,也難以有所作為。

比如說清朝京官中的侍郎就是在六部熬資歷的典型代表,他們一般都是先從工部起步,然後調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轉禮部、轉戶部,最後升遷至吏部。工部侍郎轉任兵部侍郎,級別和待遇都沒有變,從表面來看是“調任”,但在京官的圈子裏卻被視之為“升任”。因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築,雖然手裏握有工程項目和工程款項,可與其他幾個部門比起來,還是稍遜一籌。兵部掌管著天下的兵馬,戰時多事,和平時期又無事可做;刑部掌管著司法刑獄,因為刑部官員擁有合法傷害權,所以也就擁有了為自己造福的權力;禮部掌管的是意識形態,負責文教,本應是清水衙門,不過重要的是他們負責科舉考試,所有想要進入官場的讀書人都無法避免地要和禮部打交道;戶部就更不用說了,戶部又稱為“富部”,他們掌管著國家的財政和開支,經濟是一個國家的命脈,能夠卡住命脈的人往往處於權力的核心階層,另外官家制度的運行也離不開戶部真金白銀的支持。

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把持著官員進退升降的大權,這是官僚集團最為在意、也最為敏感的權力。根據清朝六部官員的升遷路徑,我們可以按照六部實際權力的大小將其排列出來:工部<兵部<刑部<禮部<戶部<吏部。清朝吏部、戶部尚書和侍郎進入軍機處的可能性最大,禮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幾乎沒有進入的可能。由此可見,同級官僚不同權,更不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