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朱元璋的“旁入公門”(第2/8頁)

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胥吏上受官僚分派,下受百姓敵視,他們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斷地去索取,通過從民間刮地皮來滿足自己的生存欲望。

當年朱元璋還是草根朱重八的時候,那些來他家收錢的就是這類人,所以朱元璋對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禍根,其實還是來自於元代。元代統治者由於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雇傭胥吏治國,到了明初胥吏仍舊跋扈異常,國家經常發生胥吏毆打上司的例子。雖然說朱元璋對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采取了極端的方式,但對數量眾多的胥吏卻一直無可奈何。

朱元璋為了對付胥吏創新了一種方式,這就是所謂的“旁入公門”。就是放在今天看,“旁入公門”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許老百姓從衙門的小門沖進去綁架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辦,且沿途官員不許攔截。不但不能攔截,還要做好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持下,大明帝國很快掀起了一浪高過一浪的群眾鬥爭胥吏的熱潮。

在朱元璋親自用口語化風格編寫的那部《大誥三編》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常熟縣鄉民陳壽六本來只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人,低眉順眼地過著自己窮日子。如果不是因為下面發生的事情,他也許一輩子就悄無聲息地淹沒在歷史的深處。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陳壽六得罪了當地一個叫顧英的縣吏,於是遭到了顧英的迫害打擊。陳壽六家僅有的口糧和來年的種糧都被顧英的爪牙搜刮殆盡。當然縣吏顧英不只是針對陳壽六一個人,他平時就橫行鄉裏,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數。

他本來以為老實巴交的農民都是修煉過忍術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並不會翻起多大的浪。但是這一次他錯了,因為他遇上了自己的克星陳壽六。顧英點起的這把火憋在陳壽六胸中,燒得難受。終於有一天,陳壽六爆發了。爆發的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沖進了“旁入公門”的門,趁顧英喝得酩酊大醉,將其五花大綁捆了起來,連夜押送離開常熟縣,直奔京城而去。這事來得太過突然,常熟縣的官吏們根本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需要指出的是,陳壽六並不是一個沒有頭腦的莽夫,他是一個知法懂法的鄉民,他的所作所為也沒有僭越當時的法律。也就是說,陳壽六綁架縣吏顧英是按照國家頒發的正式章程在辦事。所謂正式章程也就是國家的法律條文。

這份正式章程的制定者不是別人,正是當今帝國一把手朱元璋。

在臨行之前,陳壽六做了一件事。他讓鄉親們找來了朱元璋發布的反貪法律《大誥》,隨身攜帶以作護身符之用。因為按照朱元璋的聖諭,對持有《大誥》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財的地方貪官聯名赴京的普通民眾,各個關卡路口都要一路綠燈。

陳壽六等人押送顧英到京後,朱元璋立即將顧英打進大牢。朱元璋不僅沒有處罰陳壽六等以下犯上的罪過,還當面賞賜陳壽六鈔30錠(相當於今天的幾千塊錢),其他三人衣服各兩件,並免除了他們的雜役。在陳壽六等人離京後,朱元璋又專門發布諭令警告地方官吏:膽敢對類似於陳壽六者打擊報復者,一律處死並株連九族。朱元璋在諭旨裏,將陳壽六這種大無畏精神大加褒揚,號召全國的農民兄弟都要學習這種敢與官場惡勢力作鬥爭的精神。

在表彰文件裏,朱元璋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族誅!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恃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非鄉裏,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若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作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

皇帝開了金口,陳壽六似的農民,就成了耀眼的政治明星,成了歸朱元璋直接領導的禦用農民。這種風氣一開,洪武十八、九年(1385—1386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條驛道上,時時處處都能看見這樣一幅景象:鄉民們三五成群,或者百十為伍,帶著幹糧,押著幾個手腳綁得結結實實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駕著破驢車匆匆趕路。遇到關口有官員盤查,他們就會從懷裏掏出幾本金黃色封皮的小冊子。平日裏不可一世的官員們見到這些小冊子,立刻會收起平日裏的威風,畢恭畢敬,恭請這些“大爺”們趕快過關。

當然這些官員不是畏懼於這些手無寸權的鄉民,而是對陳壽六手中握著的《大誥》的畏懼,準確地說是百姓對於皇權的畏懼。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頒布的《大誥》裏,有這樣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吏員,賦閑的吏員,以及城市、鄉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頑民,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裏,允許當地的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邀截,則梟首示眾!各處關津、渡口,也不得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