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嶽飛 墮落的天使(二)(第4/42頁)

高宗六年,在南宋已初步站穩腳跟,韓世忠在大儀、高郵大戰中大破金軍後,粘罕才不得不親自找到王倫,坐下來談起議和的具體條件,並讓其回南宋商議。王倫見到高宗,講了金人意圖,並把數年留心的金國詳情報告,以供大本營決策參考。高宗備加優獎,升其右文殿修撰,主管萬壽觀,並把其兩個弟弟和一個侄子錄用。當時,金國派來的使臣,無一不自大驕倨,而南宋陪同文官,往往不敢多措一詞,唯王倫出面,每次都能不卑不亢,既挫其鋒,又不損關系,是此愈為大本營所重。

高宗九年春,徽宗及寧德皇後訃聞至,高宗以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假直學士,充迎奉梓宮使,以朝請郎高公繪副之,囑咐王倫在見到金左副元帥撻懶時,曉以利害:“河南之地,金國既不擁有,與其讓劉豫占著,年年為此與宋用兵,何必不歸宋罷戰呢?”倫奉詔以行,並帶給太後、欽宗黃金各二百兩,及銀兩於宇文虛中、朱弁、孫傅、張叔夜等被扣人員家屬之在金國者。轉自鐵血

王倫至睢陽,劉豫派人欲強取國書。王倫回曰:“國書應當面交給金國皇帝,怎麽能隨便給你們拆看呢!”劉豫仍不死心,強命不已,王倫不屈不撓,堅持到金國迎接官員到來,渡河見撻懶於涿州,具言劉豫邀索國書無狀,順勢離間:“象劉豫這樣人,當年高宗那樣信任他,他都背叛了,日後誰能保證他不背叛你們呢?”當年底,撻懶即廢劉豫。

王倫及高公繪返回南宋時,撻懶送王倫時囑咐說:“告訴你們皇帝,自今和議之道已暢通無阻,應抓緊時機。”

史載,“九年春,賜王倫同進士出身、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充迎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既又以倫為東京留守兼開封尹。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兀術,交割地界,兀術還燕。五月,倫自汴京赴金國議事。初,兀術還,密言於金主曰‘河南地本撻懶、宗磐主謀割之與宋,二人必陰結彼國。今使已至汴,勿令逾境。’倫有雲中故吏(認識王倫的北遷故宋官員)隸兀術者潛告倫,倫即遣介具言於朝(派隨行人員回去告金有背盟意),乞為備。兀術遂命中山府拘倫,殺宗磐及撻懶。”這是高宗十三年八月的事,轉年五月,金人就撕毀和約,兵分四路渡黃河,大舉進攻南宋了。轉自鐵血

你說這樣的議和究竟對誰更有利呢?

再看那個王倫,雖然其後宋、金又再次簽定了以淮河中流為界、並有歲輸銀絹等附加條件的“紹興和約”,可正當宋、金臣民相互交好,遠離戰亂,盡享和議帶來的安定之時,王倫卻於被囚禁的六年後,慘死於金人之手。

史載,“(高宗十三年)十月,倫始見金主於禦子林,致使指。金主悉無所答,令其翰林待制耶律紹文為宣勘官,問倫:‘知撻懶罪否?’倫對;‘不知。’又問:‘無一言及歲幣,反來割地,汝但知有元帥(撻懶),豈知有上國邪?’倫曰:‘比蕭哲(金使)以國書來,許歸梓宮、太母及河南地,天下皆知上國尋海上之盟,與民休息,使人奉命通好兩國耳。’既就館,金主復遣紹文諭倫曰:‘卿留雲中已無還期(你是不用想回去了),及貸之還,曾無以報,反間貳我君臣耶?(我們相信你,還河南、陜西地,你不僅不思報答我們,反往來離間我君臣上下)’乃遣藍公佐先歸,論歲貢、正朔、誓表、冊命等事,拘倫以俟報;已而遷之河間,遂不復遣。

十年(紹興十年,即高宗十四年),金渝盟,兀術等復取河南。倫居河間六載,至十四年(高宗十八年),金欲以倫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倫曰:‘奉命而來,非降也(我是國使,不是被俘投降者)。金益脅以威,遣使來趣,倫拒益力。金杖其使,俾縊殺之。倫厚賂使少緩,遂冠帶南向,再拜慟哭曰:‘先臣文正公以直道輔相兩朝(王倫祖上為宋兩朝宰相),天下所知。臣今將命被留,欲汙以偽職,臣敢愛一死以辱命!’遂就死,年六十一。於是河間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哀之。(南宋)詔贈通議大夫,賜其家金千兩、帛千匹。”

嶽飛死於自己人的“莫須有”罪名而成為民族英雄,王倫可是誓死不屈、實實在在的以國使身份死於金人之手,他雖然沒有象秦檜那樣的被後人罵作漢奸賣國賊,但在當年,也是罵聲四起,受盡了委屈,多次辭職不許,可今天又有幾個人知道他的死及為什麽死呢?

由此可見,以主戰、主和定是非忠奸,是很難站得住腳的。而秦檜賣國求榮殺嶽飛的說法,也根本無法成立。那麽,宋高宗和秦檜為什麽非要殺嶽飛呢?其實,只要了解了南宋初期的國情後,再了解一下嶽飛的行為得失,也就知道根本就沒有什麽千古之謎了。轉自鐵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