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卷【亂世豪雄篇】第11章.長河落日 第5節(第2/4頁)

陳好瞪了禰衡一眼,無奈地搖搖頭,“我現在看到你也煩。前段時間,請你回來你不回來。現在長安熱鬧了,要出事了,你反倒跑得比兔子還快?你想幹什麽?是不是想回來搖旗呐喊啊?”

“正是。”禰衡直言不諱,正色說道,“益謙,過一陣子,我們就要正面交鋒了。你敢不敢和我在朝堂上唇槍舌劍,正面對決?”

陳好上下看看他,忽然哈哈大笑,接著臉色一冷,咬牙切齒地說道:“你做夢。我寧願對著墻壁說話,也不願和你辯一個字。”說完他轉身就走。

禰衡捧腹大笑,沖著陳好連連揮手,“大斧,把我送到孔大人府上,我不認識路啊。”

“沒空,自己找去。”

十一月中,除了幽州和並州北部郡國外,其它諸如冀州、兗州、青州、並州、司隸等地的大部分郡國上計吏陸續趕到了長安,並開始向丞相蔡邕大人呈送計簿,稟報具體情況。

本朝由丞相負責受計書,到了孝哀皇帝元壽兩年(公元前二年),改丞相為司徒,司徒隨即負責受計。尚書台權重的時候,皇帝常常親自或委托尚書台負責受計。

丞相受計後,要和“中兩千石”以上大吏(即三公九卿)一起審核上計文書,並征召郡國上計吏詳細問詢。

為了確保計書中呈報的事實與數字準確不誤,盡可能杜絕造假違律之事的發生。《上計律》對計書統計中所發生的差錯定性為“書誤”和“實誤”兩種。“書誤”即筆誤,略加責罰。“實誤”就是造假、欺騙朝廷,隱瞞罪責,如經查實,懲罰極為嚴重。各地郡國太守、國相為此非常慎重,對各縣所呈上的計簿都認真校對、核實,還要求各縣在呈送計簿的時候,將其中某些項目的明細賬目另列清單(又叫“牒”),作為附件一並呈上,以備郡府直接復查、審核。

各地郡國為了“上計”要忙碌很長時間。而大漢有一百多個郡國,每當到了年底,朝廷也是忙得團團亂轉,丞相府的掾屬甚至都是通宵達旦地工作。現在朝廷直接控制的郡國只有五十二個,不過由於大漢處在戰亂時期,軍政事務非常多,各郡國的上計數量很大,朝廷審核的難度也很大。相對來說,審核的時間也相應較長。

在各郡國的計書中,朝廷主要審核的是人口增減,土地數量和土地分配,財賦的收繳和支出,賑濟貧困等等直接關系到國力增長和社稷穩定的一些重要情況。

十一月下,朝廷在甘陵國的計書中查出了問題。

甘陵國相許混在計書中的奏報有多處和朝廷掌握的事實存有差距,和冀州刺史邢颙在計書中所提供的數據更有很大出入,尤其在“職分田”數量、兵戶可墾田數量、賑濟和興修水利支出費用上有明顯造假現象。

太常卿許劭是許混的父親。丞相蔡邕奏請天子,請許劭即刻回避,不再參予上計的審核。另外,把此案移交廷尉府,羈押甘陵國的上計吏,詳細查詢。

與此同時,禦史大夫劉和上奏彈劾甘陵國相許混,說他在郡國貪贓枉法,目無法紀,今造假計簿,形同欺君,罪在不赦。懇請天子即刻下旨,讓冀州刺史邢颙趕到甘陵國,抓捕許混,以免許混得到消息後,和手下串通一氣,銷毀證據。

長公主仔細考慮後,駁斥了劉和的彈劾奏章,認為此案在沒有徹底查清楚之前,不能妄下斷論。不過為了有利於查案,長公主還是以天子名義下旨,讓邢颙趕到甘陵國,暫時羈押許混。

這事發生得非常突然,不但許劭措手不及,沒有任何疏通說情的機會,就連大司馬大將軍李弘和大司農李瑋等人也是極為意外。現在許劭因為兒子陷入了困境,當然不敢再極力支持鄭玄了,那麽,丞相大人下一個要對付誰?楊彪嗎?

十一月底,朝廷在上計審核中再度查出問題。

弘農郡太守楊懿在上計中稟報的全郡吏員人數遠遠超過了實際人數,其目的是為了多占“職分田”,為自己和下屬謀私利。而更為嚴重的是,他虛報安置流民的人數,夥同僚屬侵吞朝廷財賦。

朝廷為了妥善安置流民,不但要求各郡把流民就近入籍定居,分配土地,還要求各郡賜給流民宅院居住,賜給他們農具和種子等農耕物資。各郡縣安置的流民越多,朝廷調撥的賑濟財賦也就越多,朝廷嘉獎給郡縣官吏的賞賜也就越多。今年大軍收復了洛陽,弘農郡和河南尹都要安置大量流民。按照慣例,碰到這種事,郡國府衙或多或少都要虛報一點人數,一方面可以給郡國庫房添一些錢糧,二來也可以給郡國大小官吏謀點福利。但楊懿膽子太大了,虛報人數太多,很快便給查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