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零章 樹欲靜而風不止(中)

夜涼如水,上弦月若有若無地浮在薄雲輕霧中,墻面上爬著的青藤和墻腳下叢生的亂草中,各種夏蟲都鳴叫起來。

陳恪坐在床邊,小妹青衣布裙、長發披肩倚靠在他溫暖的臂彎中,柔弱的像一只小貓。

回來之後,便被繁冗的喪葬占據了一切時間,竟一直沒工夫安靜的呆一會兒。直到下葬歸來,所有人都累了,各回屋睡去,兩人才能享受這珍貴的溫存。

陳恪心疼的摸著小妹纖細的腰肢,低聲道:“這陣子,累壞了吧。”

“不累。”小妹搖頭道:“有姐姐和嫂嫂們,不用我做什麽。”

“那還瘦成這樣。”陳恪嘆口氣道:“叫人心疼。”

“怎麽能吃得下飯……”小妹黯然道:“娘病重,又擔心你們,實在排解不得。”

“無論如何,總之是過去了,往者已矣,生者好好照顧自己,就是對母親在天之靈最大的告慰。”陳恪柔聲道:“答應我,要好好吃飯,讓心情快點好起來。”

“嗯。”小妹柔柔的點下頭,擡頭望著他,漆黑的眸子閃亮亮地:“你其實大可不必那樣。”

多少年的默契了,陳恪自然明白小妹的意思……其實還未成親,他大可不必在喪葬中持孝子禮。就算成親了,以他的身份也用不著,但他執意如此,在蘇家親族、眉山父老面前,便是以女婿自居了。

他為何如此,其實就是為了盡可能給小妹一個交代。小妹自然心知肚明,感念之余,又黯然道:“其實小妹時常在想,當初非要賴著三哥,是不是個錯誤?”

“怎會這麽想?”陳恪沉聲道。

“因為我總給三哥帶來數不盡的麻煩。”小妹幽幽道:“你在東京的事情,我二哥信裏都告訴我了,知道你為了退婚,很苦,還幾乎傾家蕩產。”她用了好大的努力,才從陳恪身邊離開道:“這些你卻從來不跟我說,小妹、小妹實在不值得……”

話音未落,又被陳恪一把摟回去道:“值不值得,我說了算。又不是你給我惹得麻煩,實在是……”他本想說,你爹和我爹太麻煩,但這種日子顯然不適合那麽輕佻,便改口道:“造化弄人罷了。”

“可是又要耽誤三哥三年……”小妹終於忍不住,又委屈又心酸又歉疚的掉淚道:“實在是太倒黴了……”

陳恪輕輕攏著她的秀發,柔聲安慰道:“還是那句話,這跟你有什麽關系?是那個安排這一切的家夥太可惡了。”

小妹趕緊伸手捂嘴他的嘴,然後小聲禱告道:“老天爺別往心裏去,他這人嘴巴壞,但心是好的,千萬別怪罪他。”

“我家小妹啥時候開始信這些了?”陳恪捉住她柔若無骨的小手,笑道。

“三哥,你還要去冒險,還得求老天保佑呢。”小妹嗔怪地看他一眼道:“你可千萬別不信,很靈驗的。過完年,我和二位嫂嫂,拜遍了眉州的大廟小觀,祈求你們三個高中,結果你看,全都高中了。”說著嘆口氣道:“也不知是哪路神仙顯聖,得一家一家的還願,真是傷腦筋。”

“呵呵……”陳恪莞爾道:“拜神的時候,你想著讓我們仨誰當狀元啊?”

“還用問……”小妹嬌媚的白他一眼,捂著臉道:“我這個重色輕兄的家夥……”

“哈哈……”陳恪剛要放聲大笑,又趕緊把嘴巴捂上,嘆氣道:“禮教真是害死人,我想嶽母在天之靈,也不願她的女兒,再耽誤兩年三個月。”

盡管宋代沒有名教害人,但亡者子女在居喪期間的禁忌已然不少。簡單說來有五方面,一是凡初喪,諸子三日不食;百日只喝水吃飯,十三個月後才能吃水果蔬菜,二十五個月後才能吃肉喝酒。

二是不作樂、不嫁娶、不生子。《宋刑統》中將‘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舉不報’列入‘十惡’重罪之一的‘不孝’。

三是不應試、不入仕。四是官員應丁憂服喪。五是墓中不得藏金玉……這一禁忌亦列入法令,主要是為了防止盜墓、保護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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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禁令,其實老百姓並不太講究,官府也不可能追查的那麽細,但對官員來說,卻是要命的大問題。如果陳恪和小妹敢在這期間結婚,那蘇家兄弟的前途就算完了。而且小妹和老蘇還要被判刑,陳恪自己明明知情還要違禁,也逃不了。

國法習俗如此,連陳恪這種生性不順從的家夥,都徒呼奈何。

“誰說不是啊。”小妹何嘗不是郁悶的要死,她伏在陳恪肩頭,委屈地扭著身子道:“這兩年三個月,讓人怎麽熬啊。”

“要不,等我外放之後,就把你偷著接過去吧。”雲南有瘴毒,小妹身子弱,陳恪哪敢帶她去?何況也太過無視禮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