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鍵

中國各省行政長官稱省長,只有自北伐開始至國共內戰結束之前一段稱省政府主席,我是湖南人,我小時候自1929至1937年當中約九年,我們的省主席是何鍵。

他在保定軍校畢業,原為唐生智的師長,後升軍長,自擔任省主席之後,名義上已將軍長職務卸交於不著聲名的劉建緒,但是實際上湘省所轄的四個師仍由他調度。內中一個師長李覺是他的女婿,各師的經費也由省政府擔負。

軍費的一部分來自礦產,湖南的銻我們稱為白鉛。所產之鎢,我們稱為黑鉛。長沙有一座白鉛煉廠和一座黑鉛煉廠,此外省政府還有一部分經費得自鴉片公賣。省政府下轄有一個“禁煙緝衛隊”,所謂“緝”即是嚴切的查禁私販,只有“衛”才是保障官賣。傳統的土地稅過於短少,只能供內地官僚機構本身的開銷,正稅之外,又附有很多的“捐”,如學捐、團練捐、公路捐等等。我們只能猜想,每一項名目,都有它指定的用途,看來承襲於明清體制。

湖南有七十六個縣,省政府只有民政、財政、建設和教育四個廳,當中無調節的組織,所以駐軍的防區必在重要關頭幹涉民政,從官衙組織和行文的程序看來(長沙各日報的“本省新聞”經常刊載官衙文書的全文),整個行政體系的效能必低。加以民間的新型事業如銀行業務和律師業務剛才發軔,而且新型法律也在內地行不通,政府的功能,只能重管教,這也就是說:一方面嚴刑峻法,有時不恤以恐怖的手段加諸犯者;一方面卻不廣泛地擾民。費正清教授說,中國的政府只是“膚淺”(superficial)。何鍵治下的湖南符合這種觀察。

雖說全省公費的開銷沒有嚴格的標準審核,我們仍不能說當日的官僚即已廣泛的貪汙橫行。比如說,長沙附近一個縣的縣長,收入自收自付,本身俸給所得也不過每年兩千余元,可能為一個省會裏的中等家庭之二三倍,總算還是有節制。

何鍵之成為湖南省主席,出於一連串的事故。

1926年湖南省長為趙恒惕,他手下一個師長唐生智駐在湘南擁有水口山鋅礦,因之他一師的裝備編制較其他各師為優,趙恒惕正想收回省權,但是尚無能為力。而且他本身又在名義上受坐鎮武漢的吳佩孚節制,實際上也是貌合神離。

據李宗仁的《回憶錄》,吳佩孚也志在囊括湘省,所以他一面暗中鼓勵唐生智的叛變,一面又公開協助趙恒惕,這也是當日軍閥混戰時的一般伎倆。

唐生智情急,乃向南方的強人求援,這時候在廣西有李宗仁,他剛以武力統一全省,正躍躍欲試。

在廣東則有蔣介石,他的黃埔建軍可謂已初步進入成熟的階段。他的兩次東征和一次西征既已將廣州外圍的敵對勢力肅清,他又借廖仲愷之被刺而流放胡漢民,又與汪精衛合作而流放許崇智,更再借“中山艦事件”而流放汪精衛,至此已開始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唐生智的乞援不僅促使李宗仁更靠攏於廣州之“黨中央”,也更加深了蔣北伐的決心。

當初北伐的目的在席卷湖南,進入武漢。蔣本身的部隊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其他在廣東的部隊為第二至第六軍,李宗仁所部為第七軍,唐生智為第八軍,由廣州籌款五百萬元,足供兩個月之用,顯然無長久打算。

不料武昌攻城戰尚在不下之際,盤踞長江下遊之孫傳芳傾巢來犯,使北伐軍正面側面同時受敵。又更不料苦戰之後獲得武漢,而孫傳芳在江西之主力或被擊破,或全部成擒。翌年初蔣之進據江浙,大部工作只在策降。蔣介石自己記這段發展也簡概地說,無非“將錯就錯”。

但是他之定都南京,以江浙為根據地,產生兩種必然後果:一則使國共沖突無法避免,艾薩克(Harold Isaacs)說,自此蔣有江浙財團的支持,無須蘇俄援助,才放膽“清黨”。而其實蔣此時兼國民黨之“軍人部長”,有任命將官之主權。北伐之迅速成功,一方面出於苦戰;另一方面則出於他廣泛的收買對方將領。一般價格:對方的一個師長反正之後立即任命為國民革命軍之軍長,其來者不拒的態度與中共及國民黨左派企圖徹底改造中國的著眼大相徑庭。而後者已指斥蔣之行止,有軍閥作風。況且毛澤東所領導的群眾運動也早已引起蔣下屬軍人反對,何鍵在內,下文尚要提及。另一發展則是蔣之軍事勝利過速,日後除他近身的根據地能切實操縱之外,其他後方地區如廣東及湖南又落入不能由他實際管轄之軍人之中。湖南之有何鍵,亦如廣東之有陳濟棠,主要原因為軍隊就地籌餉。本省軍人有如五代各藩鎮之“留後”,有近水樓台先得月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