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之治(第3/3頁)

上嘗罷朝,怒曰:“會須殺死田舍翁!”後問為誰,上曰:“魏征每廷辱我。”後退具朝服,曰:“妾聞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上乃悅。

可見得太宗之受諫,不一定是以受諫為目的,而是表揚自己虛心明察作好皇帝的門面。而魏征也說太宗“貞觀之初恐人不諫,常導之使言”,也與這追逐名譽的動機有關。魏征也自知處境的危險,他曾對太宗說:“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因為忠臣沒有好結果,良臣則“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彼此共存共榮。

將唐太宗李世民放在神經病醫生(psychiatrist)的臥榻上,不是本書的目的,敘事過於瑣碎,尤與縱談“大歷史”的宗旨相違。只要有了這些背景上的分析,使我們知道唐朝之設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仍去三權分立之理想至遠。太宗仍是大權獨攬。而且下層機構不能構成選民區(constituency),皇權凝聚於上,中國亦五分權(separation of power)之可能。唐太宗洽遇時會,7世紀之初第二帝國之組成時,既有北魏以來之均田、租庸調、府兵,又有隋朝開設的南北運河和考試制度,上下都是草創,內外的威脅既除,皇帝的行動比較自由,太宗將他執行專制皇權時,稍微參酌眾議,因之其皇權比較合理化,對唐宋間保持其繼續開放繼續增長的趨勢,有真切的貢獻。但是他的作為,不能做機構上的固定(institutionlize)。

這些事跡也使我們了解以道德作執政標準的危險。這也不是說道德本身不好,可以不要。只是人類性情復雜,道德名義後面的真相不可捉摸。民國初年的軍閥發通電時,無不以拯國救民為職志,其重點則是“我”為其拯救者,要是反對“我”,則是叛國殃民。也等於羅蘭夫人在法國革命時上斷頭台前給歷史留下一段見證:天下很多犯罪的事,都以自由名義行之。也等於五四運動時所要打倒的並非孔子,而系“孔家店”。西方的政治思想,坦白地承認性惡,反能造成政治體系的“制止與平衡”(checks and balances),使一個現代的國家能在數目字上管理,尤其值得我們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