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漢騫和他的部下(第4/8頁)

在下午的行程中,我們仍是各盡其力,企圖趕上馱馬隊,可是各人只能根據自己的體力作主,不到半小時就已在各人之間產生了距離。李承露身材高大,總是捷足先登,田海男居中,由我殿後。時值雨季,有時一陣傾盆大雨劈頭劈腦的淋來,有時只也細雨霏霏,而當中又可能有五分鐘到十分鐘的太陽露面。總之就是上半身潮濕,腳底下泥濘路滑。約至下午四點半時分我還怕自己過度的落伍,黑夜來臨無法支應。不料突然在前面的山坡上一株大樹旁,發現田海男已倒臥路上,臉色蒼白。他已經被疲勞困窘了。

我知道在這時候失去了信心、放棄了掙紮的能力,只有兇多吉少,於是強要他站起來。

“我不行了,”他意態闌珊地說著,又加著說,“你們走吧,不要顧我。”

我接著以老大哥的態度對付他:“你不要胡說八道,趕快站起來!”可是我也沒有忘記自己胸中的恐懼。直到他真的掙紮地站起來,我才知道我們開始行路的三個人,至此也還是三個人。同時也暗中欽佩趕驢子的老頭子有先見之明,寧可損失馱鞍與氈布。要非半夜逃走,他的三尺毛驢,很可能被我們拖死在這大山坡上。我和田海男也不知如何竟又能蹣跚著繼續爬山,大概後來張口喝下了一些雨水,體力又慢慢地恢復了,我們找到宿營地時,已是伸手不見五指。只有村莊裏的一樁燈竿在高處襯著天空,給我們帶上無上的安慰。果然這就是早晨領路人所手指著的村莊。

有了那天的經驗,以後軍中同事說及行軍之困苦,有如隊伍分散,營養不良的新兵又無適當的鋪蓋倒死過半,連排長能顧前不能顧後,天黑時扛機關槍的兵員還不對數,心急如焚等等,雖說他們經行的道路沒有我們跋涉一段的艱難,我也可以閉目想見其實情。即是田海男和我的故事也已由他寫成文章,刊載於書刊,由他父親大戲劇家田漢加筆介紹,田伯伯還以推己及人之心,想及自己的孩子倒臥路旁(當日海男只十七歲),千裏之外無從救助,而此日此時,中國人之為父母者又不知多少千多少萬,也處在同樣情形之下,只是子女的音問渺茫,不敢從壞處著想罷了。

所以我想兵大爺不顧前後,拋棄裝具,天熱時撕軍毯為綁腿,只是理之當然。這時候不能看到他們晚上骨悚著,兩個人三個人卷在一張毯子下,赤腳伸在外面為不可憫。也不能因為如沈特務長之所說,因為他們都是“沒有良心”,就可以罵之“活該”。

我們前方的部隊間時要派兵到平壩師部運食米,兵士們看到倉庫裏新軍毯堆積滿庫,他們也真的沒有良心,罵師長闕漢騫為“闕漢奸”。我去見師長時,即使大膽,也不敢把軍士給他的稱呼提在嘴上,只不過說起過去事是過去事,現在只有瞻顧目前,否則保存著新軍毯,師長已不能維系軍心了。

“怎麽說我愛惜軍毯?”師長當場質問我。可是他也隨即大笑。“哈,我不過因為下兩個月還有批新兵要來,才控制一些軍毯給他們。”說到這裏他又沉吟了一分鐘,接著又說:“好了,算了,我也不留了,你回去,我馬上要他們把這批軍毯發下來。”果然不出兩天,各部隊都在造名冊,點檢現在裝備,準備領發新軍毯。

這年頭軍隊之經理雖未明言,已采取一種包辦制。軍需署和兵站能有力供應的盡力供給,不能供應的或發代金或者就整個的拋置不提。當時人說,當一個師長一年就平白也要掙上萬把塊錢,當一個團長至少也有二千塊到三千塊的收入,可能確系事實。即是各部隊的軍需處長大都是部隊長的親戚稱當。我也曾聽到人說:“凡是當過軍需處長五年以上的,都可以全部抓來一律槍斃,當中沒有半個死得冤枉。”可是當日就覺得說這樣話的人半似嫉妒,半為羨慕,全沒有顧及經理人的責任。以後還靠在國外讀歷史才領悟到人世間的事情,確有“不能在數目字上管理”之情節。不能全用“貪汙腐化”四字籠括也。

十四師在馬關縣時,時值八月,士兵尚只有草黃色夏季制服一套。應有的背心襯褲,全無著落。我們只能在雨季趁著有半天太陽露面的時候,帶著士兵到附近河邊沐浴,即時裸體仍將軍裝洗滌,在樹枝上晾過半幹,又隨即混籠穿上,以代換洗衣服。及至九月,師長才奉到軍政部發下的一筆代金,算是應有另一套夏季制服之采辦費。這筆款項發來就不夠用(如果充足就會發實物而不會用代金了)。並且後方既輸送困難,前方一片山地,也無采購處。還是闕師長有心計,他命令一個軍需化裝為商人,在國境交界處將法幣換為越幣庇亞斯特,即在越南購得一批白布,回頭用本地的染料,蘸染為黃綠色,在村莊裏裁制為軍裝,也顧不得服制之規定,一律單領無袖短褲,有似運動員之服裝,不過在此我們的士兵至少可以有衣服換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