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宋朝的房地產市場有多火?(第3/4頁)

在禁止海商“擅載外國入貢”的同時,宋政府又鼓勵海商招徠蕃商來華貿易,“蕃商有願隨船來宋國者,聽從便”。對“招商引資”有突出貢獻的海商,政府還會給予獎勵:“諸市舶綱首,能招誘舶舟,抽解物貨,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者,補官有差”。

大宋的任何海商,只要到宋政府設於廣州、泉州、杭州、明州、密州等重要港口的市舶司領取“公憑”(外貿許可證),便可販運商貨出海,將他們的商船駛往太平洋、印度洋、波斯灣、紅海,甚至地中海。廣州、泉州、杭州、明州、密州等港口也對海外蕃商敞開門戶,歡迎蕃商來華貿易。蕃商的在華利益與權利受到宋政府的保護,宋高宗時期的一條立法稱:“有虧蕃商者,皆重置其罪。”

在泉州、廣州等蕃商聚居的港口城市,宋政府還設有“蕃坊”,供外國商人居住。蕃坊自選蕃長,實行自治,對他們的生活習慣、風俗、宗教信仰乃至法律,宋政府都給予尊重。又修建“蕃學”,供蕃商子弟入學讀書。數百年後英國的馬戛爾尼使團向清乾隆皇帝提出的通商請求,完全沒有超過宋代已施行的開放政策。

當然,保持門戶開放與發展海外貿易的結果,就是宋錢無可避免地流向海外,導致國內發生“錢荒”。怎麽辦?宋政府的應對方案是發行紙幣。南宋的市場規模不亞於北宋,但南宋的鑄錢量遠遠比不上北宋,這是因為紙幣——“會子”在南宋的應用已經非常廣泛。

南宋“會子”的前身是北宋“交子”。“交子”還不是完全的信用貨幣,必須有準備金作為信用保證。北宋的經濟學者還發現,國家發行紙幣,準備金不需要足額,只要有2/3的準備金便可以維持幣值的穩定。而“會子”則是完全的信用貨幣了,已不需要準備金,南宋的經濟學者已經明白,紙幣的面值完全可以用國家信用來背書:“欲求其(紙幣)價常贏而無虧損之患,常用於官而不滯於私,則可矣。”而紙幣貶值則是因為國家濫印鈔票,“楮(紙幣)之為物也,多則賤,少則貴,收之則少矣。”

誕生於宋朝的紙幣讓後來的歐洲商人感到不可思議。13世紀從歐洲來到中國旅行的意大利商人馬可·波羅發現,元朝商民所使用的貨幣並不是歐洲人熟悉的金銀,而是一種神奇的紙張,馬可·波羅無法理解為什麽一張自身幾乎沒有任何價值的楮紙居然可以在市場上購買任何商品,只好將紙幣形容為“大汗專有方士之點金術”。

元朝流通的紙幣,當然不是“大汗”的發明,而是宋朝文明的遺物。

“宋代中國若自由發展下去,將可能主導航海世界”

宋朝政府對包括海外貿易在內的商業的熱切,動機可能很簡單:商業稅能夠更加快速地擴張財政。但我們從歷史演進的角度來看,當政府將關切的目光從傳統農業稅轉移到商業稅上面時,勢必觸發一系列連鎖反應:為了擴大商業稅的稅基,政府要大力發展工商業。為發展工商業,政府需要積極修築運河,以服務於長途貿易;需要開放港口,以鼓勵海外貿易;需要發行信用貨幣、有價證券與金融網絡,以助商人完全交易;需要完善民商法,以對付日益復雜的利益糾紛;需要創新市場機制,使商業機構更加適應市場,創造更大利潤……最後極有可能促成資本主義體系的建立。

歷史最終沒有給予宋代中國發展出資本主義體系的機會。不過,宋王朝確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商業成就,發育出不同於其他王朝的文明狀態。也許數字更能直觀地說明問題:

從財稅結構的角度來看,北宋熙寧年間,農業稅的比重降至30%,來自工商稅與征榷的收入占了70%的比重;南宋淳熙—紹熙年間,非農業稅更是接近85%,農業稅變得微不足道。這是歷代王朝從未有過的事情。晚清在洋務運動後的1885年,田賦的比重才下降至48%,關稅、鹽課與厘金的收入總算占了52%。在南宋政府每年近一億貫的財政收入中,來自市舶的收入(包括進口商品抽稅、進口香藥專營利潤)最高貢獻了340萬貫,大約占3.4%。

從外貿依存度的角度來看,北宋後期,宋王朝一年的進出口總額超過2300萬貫,到了南宋紹興晚年,年進出口總額接近3800萬貫。北宋後期,東南沿海一帶的外貿依存度達到11.5%,南宋時期的外貿依存度就更高了。要知道,1978年中國的外貿依存度也只有9.8%(參見熊燕軍論文《宋代東南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成分增長的程度估測及其歷史命運》)。

從城市化的角度來看,北宋的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20.1%,南宋時達到22.4%,而清代中葉(嘉慶年間)的城市化率約為7%,民國時才升至10%左右,到1957年,城市化率也不過是15.4%。如果沒有發達的工商業,宋代中國不可能形成歷史上最高比例的城市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