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的宋朝氣象與輕商的洪武型體制

黃仁宇先生這麽描述宋王朝:“公元960年,宋代興起,中國好像進入了現代,一種物質文化由此展開。”而當他將目光投向明朝時,則認為,朱元璋創立的“洪武型財政”過於遷就農村經濟的習慣,無力扶助村鎮工業和地方上的商業作進一步發展。

大體上,我是認同這一判斷的。宋朝廷給我的印象,就如地中海資本主義興起之時的威尼斯商人,它的一切經濟政策的目標仿佛只有一個:如何從市場中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而朱元璋則像是一名中世紀的族長,更希望將全國建成一個安寧的大農村,沒有一個人遊手好閑,大家都安居樂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於是我們看到,在多項政策上,宋朝與朱元璋都表現出大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態度。比如對於采礦,宋朝仿佛有一種近乎資本家的熱情,因為挖出來的銅礦、銀礦、金礦,全都是赤裸裸的非常誘人的錢哪。為尋找到更多的礦脈,宋朝不但設有專門勘探礦產的專業技術人員,也鼓勵民間探礦、報礦。宋代的礦場數以萬計,“監務礦井,殆幾萬計”,許多地方出現“礦石雲湧,爐炭之焰,未之有熄”的盛況。

而明王朝立國者朱元璋顯然就喪失了這種對於礦業經濟的興趣。曾有官員上書請求設立官營煉鐵工場,朱元璋說:“今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乏,而民生業已定。若復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五千家於鐵冶之中也。”將上書人杖責,流放海島。

又如,宋朝極看重海外貿易,因為“市舶之利,頗助國用,宜循舊法,以招徠遠人,埠通貨賄”。歷代中原王朝均重視朝貢制度,以“萬國衣冠拜冕旒”為榮,但宋朝卻悄然抑制諸蕃國的朝貢,同時鼓勵民間的海上貿易。宋時沿海多個城市,都是因海外貿易而繁華,如泉州,無疑是13世紀世界上最繁榮的港口城市之一。有一首宋詩這麽描繪南宋泉州港:“漲海聲中萬國商。”與唐人詩句“萬國衣冠拜冕旒”,恰好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景象。

後來的朱元璋顯然更希望重現“萬國衣冠拜冕旒”的大唐盛況,而對“漲海聲中萬國商”的海上貿易則毫無興趣。他建立明王朝之後,立即扭轉了宋元以來開放的港口開放制度,厲行海禁:“明祖定制,片板不許入海”,“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與此同時,薄來厚往的朝貢貿易卻重獲重視,外國非入貢不準互市,原先主管海上貿易的市舶司徹底淪為接待朝貢使團的機構。

宋朝的重商與洪武型體制的輕商,自然產生了完全不同的政策後果。首先表現在國家財稅結構上,宋代的工商稅與征榷收入比重超過70%,而明中葉,田賦占全部賦稅的75%。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政策影響,更重要的影響體現在市場工具的創新上。比如出於激勵開礦、使更多的礦場得到開發的考慮,宋朝會為采礦的商人提供貸款,礦冶戶若無本錢,可向官府預借啟動資金,包括燈油這樣的采礦用品,等到煉出礦產品,再歸還政府本錢,以後的利潤則歸礦冶戶所有。

後來宋官府覺得礦冶戶獲利太大,又提出利潤分成,這樣,作為出資人的官府與礦冶戶之間,結成了新型的股份關系,或者說,官府這時候的身份就不再是貸款方,而是相當於風險投資人了。這樣的商業制度,在當時無疑非常先進。

其實也不必驚訝。在國家重商政策激發的商業化進程中,自然會發展出越來越豐富的市場工具與商業制度,信用貨幣、有價證券、遠期合同、信用結算、金融組織、廣告商標、信托投資、交易中介、物價反饋等市場機制全都在宋代產生,豈是無因?

這是國家重商政策觸發的連鎖反應。道理很簡單:為了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宋朝勢必要將注意力從總額有限而征收成本高企的農業稅轉移到商業稅之上;而為了擴大商業稅的稅基,官府又勢必要大力發展工商業,為此,宋朝又需要積極修築運河,以服務於長途貿易,需要開放港口,以鼓勵海外貿易;而為了便於長途貿易、大宗貿易的進行,官府又需要發行信用貨幣、有價證券與建立金融網絡(總不能讓商人帶著一船銅錢從江南駛到開封去做生意吧);為保證紙幣的信用,宋朝又發展出一套“稱提之術”(指朝廷運用貴金屬貨幣儲備等手段回籠超發的紙幣,這叫作“稱”,使流通中的紙幣購買力保持堅挺,這叫作“提”);為鼓勵貿易,官府又需要完善民商法,以保護交易者的產權、對付日益復雜的利益糾紛……這一重商政策激發出來的連鎖反應,最後極有可能促成資本主義體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