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湖廣初熟 第一節(第3/6頁)

石越連忙向趙頊欠身行禮,方娓娓說道:“臣的確曾向皇上言道:歷代亡國之原因,非止是人君德政不修,也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豪強數百年兼並土地,使得百姓貧者無立錐之地。若再加官府逼迫,則民不聊生,自然盜賊蜂起,致有亡國之禍。若使百姓有一線生機,斷不致於反抗朝廷。本朝若要脫離治亂循環之道,則須從根本處下手,朝廷要時刻給百姓找一條活路。豪強兼並土地,百姓無田可耕,朝廷要通過法令,禁止過度的兼並,同時要鼓勵、幫助百姓開墾新田,並且,還要鼓勵工商業,讓工商業能盡可能多的吸納貧民,如此,天下少一個饑民,便是少了一個叛賊。這才是治本之道。又,天下甚大,必要之時,可以組織無業之民開疆拓土,就地紮根,亦可緩解兼並之害。”

“治亂循環,實是氣數。歷朝概莫能免。何況鼓勵工商,則務農者少,務農者少,則糧食不得增加,糧食不得增加,則百姓必然饑餒,石子明所言,前後矛盾,本末倒置。況且百姓重視鄉土,不樂遷移,強行征發,必致大亂。”文彥博亢聲反駁道。

“非也。請文相公聽在下細言之:凡太平日久,則人口必然增加,此勢所必然。若初有人口一萬,歷二十年,則可至二萬,再歷二十年,則可以至四萬,如此遞增,若以原有人口數稱為‘人口基數’,則人口基數越大,所增人口越多。百年太平,人口滋長,必然構成壓力。何也?因墾田數之增加,無法比上人口數之增加。而且兼並一事,難以杜絕,由此有更多的人來分更少的土地。如此歲歲增加,每鄉土地有限,而人口增長無窮,必有不能生存者。故每逢末世,百姓生子殺子,生女殺女,大傷天和,雖如此亦不得生存。故歷朝歷代,治亂循環,實由此來。或謂歷代人口最盛時,皆是歷代最強盛時,此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凡當末世,百姓謀生不暇,若再交賦稅,是無生理,故盜賊隱戶,必然增加。故歷代最強盛之時,實非人口最多之世,而僅是在籍人口最多之世。此後則是隱戶逃戶增多,致使後世不見此間真相。故解決之道,在於為百姓謀生路。百姓不樂遷移,亦不必強行征發,可以鼓勵之,誘使之,人情驅利避害,若遷移之利大於不遷,則未聞有不樂遷者。至於以為重工商而傷國本,此商鞅之鄙見,非聖人之義。商人使物資流通,讓農夫生產的糧食與作物賣掉,以更好的價格買回鹽、茶等物,更能讓最好的農具、種子傳遍天下,非徒然害農而已。何況朝廷還可以通過貿易得到稅收,從而減少農夫之負擔。可以鼓勵商人買回耕牛等物,讓農夫生產更多的糧食。工商與農業,並非是一端繁榮必致使一端受害,而是完全可能互相促進的。臣在杭州時,鼓勵商業,未聞杭州糧食減產,農夫之家,亦只從中獲利。臣以為,不可固執商鞅千余之前的遺法於今日。”

“說得好聽而已。”文彥博拂袖怒道:“陛下不可輕信此言,歷朝未聞有不重農而國富強者,農為國本,不可動搖。治國之道,務在安靜。”

石越凝視文彥博,從容一笑,朗聲說道:“臣未曾言要國家不重農,臣亦以為農為國本,固國家不可不可重農。臣所講者,為重農之術。蓋歷朝偏見,以為重工商必然傷農,而臣以為未必然,兼重工商,有利於農。歷朝皆以為固邦之術,在於抑兼並,而兼並卻無法抑制,臣以為本朝既然祖宗以來,未嘗抑兼並,則不妨去尋找新的方法來解決,解決之道,便在鼓勵移民墾田。且朝廷治民之道,不當是為防範百姓,而當是依靠百姓,幫助百姓。若以防範百姓為務,則臣恐有防不勝防之憂;若愛民信民,則邦國之固,有若金湯。”

“強辭奪理!”石越的種種觀點,不僅新鮮,讓文彥博難以理解。

“臣卻以為石參政言之有理。臣以請陛下早下決心,廢持兵之禁,將軍衣等十余種軍資向民間商人招標,以節省朝廷開支。同時向商人出售許可令,允許民間生產諸葛弩、刀、劍等十三種兵器。至於武庫兵器,亦當清點,凡老舊陳腐者,可拍賣給商人出售,或者幹脆賣給遼人。臣以為,武庫的兵甲,一定要是最好的。”呂惠卿滿口新詞,他的積極態度,讓石越心中不自禁的充滿了疑問。

“陛下,將軍衣等物資承包給民間,只恐緩急難用。平素固然可以省下十幾萬貫的開支,且能讓一些百姓多賺一點錢,但是萬一開戰,只怕誤了大事。”文彥博對於這些改革,實在很不樂意,若非軍器監隸於尚書省,他早就要斷然否決。

“臣以為文相公過慮了。”石越笑道:“商人若有數倍之利,雖死亦不足懼。一旦開戰,需求增多,只要朝廷許諾給錢,焉有不盡心盡力之理。何況朝廷亦當立法,與其簽訂契約之時,就當規定國家若有戰事之時,一切與軍隊有關之作坊,都需按要求開工。而縱是平時,衛尉寺與軍器監都要派人進駐作坊,加以監督。凡產品交驗,必須手續清晰,責任至人。若三衙屬下軍隊發現有問題,即可請求追究軍器監之責任,而軍器監與衛尉寺即要追究當事人之責任。若某作坊生產之物不合格超過一定之比例,則不僅可以要求退貨,而且要追加處罰,禁止其以後參預投標等事,如此數部門不相統轄,互相監督,臣以為朝廷無官官相衛、欺上瞞下之憂,而民間所造軍資,質量必勝於官營。何況這些軍資,都是輔助性質,無非軍衣鞋帽營帳之類而已,民間可以勝任的作坊數不勝數,朝廷可以分成份額,允許多家作坊投標,互相之間,各有競爭,優者存,劣者汰,一歲一投,則是流水不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