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而有效:英格蘭長弓與長弓手

綜述

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英國大規模地將長弓手應用於戰爭,而英格蘭長弓手主要使用長弓作為武器。英格蘭長弓源於威爾士,並在傳到英格蘭人手中後發揚光大。實際上,英格蘭長弓是一類弓的總稱,有著不同的分支種類,也因種類不同有著作戰、打獵、訓練等不同的功用。同時,長弓只是中世紀時期種類繁多的弓弩中的一種,亦並不是僅有英國人使用;中世紀的許多歐洲國家都將長弓運用於戰爭中,但相對於長弓,更易於使用的十字弩在歐洲大陸更為流行。

英格蘭人選中長弓作為軍隊制式裝備的原因十分簡單。長弓射出的箭矢威力雖強,但在當時的軍用單兵弓弩中遠不能算遙遙領先。但長弓的優點卻是最適合英軍需求的——首先長弓作為武器,成本相對低廉;其次,長弓的制作過程雖然嚴謹,但並不復雜,適於大量制造;而最重要的是,長弓同時具備可觀的殺傷力,長射程與高射速,如果以現代的單兵武器標準來看,長弓這種武器的“火力”無疑十分強大,可說是遠勝當時其他任何一種單兵投射武器。

英格蘭長弓作為武器聲名卓著,在整個百年戰爭的過程中,卻沒有一篇系統論述長弓的著作面世。在戰爭結束後的1544年,一位名為羅傑·阿舍姆的人首次將他掌握的長弓資料編集成書,但他是一名學者,而不是長弓手,對長弓在戰場上的實際運用情況了解相對有限。而第一位用文字形式對長弓進行科學而有條理的論述的職業軍事家出現時間相對更晚。伊麗莎白時代的1590年,長弓支持派的代表人物約翰·史密斯爵士,反對國會將長弓排除在軍隊制式裝備以外(即後來的《終止長弓法令》)的決定,並將他的觀點編著成了論文用於辯論。他的努力並未成功,在大辯論結束後,1595年頒布的《終止長弓法令》宣告長弓在與火槍的競爭中最終落敗。

◎ 一名持弓的英格蘭長弓手。畫中同時可見被描繪的倒下的法國騎士。

然而,雖然這些關於長弓的論著無疑為後人在研究長弓時提供了不少相對翔實而系統的資料,但長弓的實際性能到底如何,在現代考古成功復原中世紀的英格蘭長弓之前,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可信度較高的結論。可喜的是,在20世紀60年代,人們在亨利八世的戰艦“瑪麗·露絲(Mary Rose)”號的殘骸裏(於1545年7月19日起航不久後沉沒)找到了裝滿基本完好的長弓的箱子,這些長弓成為了400多年後人們研究長弓最主要的實物來源,也使生活在現代的人們有機會領略中世紀英格蘭長弓的風采。

弓與箭

英式作戰用長弓,即戰弓的弓背由一整根完整的木料彎制而成。由於弓背是一張弓中最重要的部分,選料和工藝的標準相當嚴格。制弓選用的木材最好的選擇是堅硬而富有彈性的優質紫杉木,因為紫杉木材數量有限,榆木、榛木、白蠟木或橡木等材質堅硬的木材也是常見的制弓材料。英國進口木材的主要來源是地中海沿岸地區,包括西班牙、意大利、希臘克裏特島等地。一般認為其中西班牙卡斯蒂利亞的紫杉木質量較為優良,而在14世紀後期和15世紀,英國為保證弓料的可靠供應,甚至制定了用紫杉木充當關稅的相關法律。到了15世紀中葉,威尼斯成為了英格蘭長弓木料的最大集散地。皇家兵器庫和倫敦塔兵器庫向歐洲大陸發出數額巨大的木料訂單,英國商人們在這段時期以威尼斯為中據點貯存和海運優質木料。除了通過進口獲取木料,英格蘭本島出產的紫杉木材同樣也被用於長弓的制作,但得到的評價普遍不高。

長弓成品總長一般為5英尺7英寸到6英尺2英寸(約1.7~1.9米)之間,少部分長達7英尺。根據記載,一般長弓木料的基本要求為“三指寬、七英尺長,質地均勻平直、沒有結節的木材”。制弓木料通常來自樹幹中部靠近樹心的部分;被制弓匠稱為“腹部”的靠近樹心部分的芯材柔韌性高而耐壓,與之相對地,被稱為“背部”的靠近樹皮部分的邊材材質抗拉性能較好,分別可以滿足弓背內側和外側的彈性與硬度要求。除了材質,弓背的形狀也十分重要;英格蘭長弓弓背的橫截面並非寬而扁的片狀弧面,而是長寬比近似的圓柱型,而弓背內側幾乎為平面,這是為了在提升拉力的同時保護弓背相對脆弱的兩側。另一方面,弓背在彎曲時,理想狀況下應當呈一個等半徑圓弧,為了滿足這個需求,弓背的厚度和寬度必須從中段向兩端逐漸減小。這就需要制弓匠運用精細的切削工藝來達成這一目標。能否準確而有效率地將木料加工成理想的形狀,是判斷一個制弓匠是否熟練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