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言(第4/5頁)

最後,每一位研究大屠殺的歷史學家都會面對這樣一個問題,它涉及這一事件的“獨一無二性”。大屠殺是特殊的,在歷史上沒有類似的事情嗎?或者它僅僅是人類史上先前種族滅絕的縮影嗎?另外,這兩種觀點—— 一種是宣稱獨一無二性,另外一種是斷言重復發生——是否相互排斥?艾薩克· 多伊徹談論了獨一無二性,他斷言:

對於那些試圖理解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的歷史學家來說,最重要的障礙是這場災難絕對獨一無二的性質。這不僅僅是時間的問題、歷史視野的問題。我懷疑一千年後,人們將比我們今天能更好地理解希特勒,以及奧斯威辛、馬伊達內克、特雷布林卡等集中營。他們會有更好的歷史視野嗎?恰恰相反,可能後人沒有我們理解得多。

恩斯特· 諾爾特提出了富有爭議的相反觀點,即納粹主義的行動,包括大屠殺,必須與其他從事類似種族滅絕行為的極權主義制度一道來看待。他認為,如果給大屠殺貼上絕對獨一無二性和最徹底邪惡的標簽,把這一事件看作絕對單一的,那麽歷史學家將永遠受到譴責。獨一無二性否定了傳統的歷史信條,即每一個歷史事件都存在於時空當中,體現了重復出現的人類特性,而非單一的德國人、猶太人、中國人或印度人的性質。一個未明確闡述但經常被假定的推論是大屠殺是獨一無二的,它必然是由某種存在於德國人性格中的獨一無二的東西引發的。對於一些當下的歷史學家而言,獨一無二性的論點蘊含著德國人獨一無二性的論點,這樣,那些相信這一解釋理論的人必然發現,只有德國人顯示,而其他民族沒有顯示的一個特性或者一組特性。這樣,對於這樣的歷史學家而言,大屠殺只是在德國人那裏設定了原罪的存在。

本書試圖避免以上兩個極端,它認為大屠殺在種族滅絕的規模和強度上確實是獨一無二的,但是人們必須把它作為人類邪惡的歷史顯現接受下來,這種邪惡存在於過去,因此也可能在未來重復自身。德國人犯下的罪行,需要對特殊的使之成為可能的德國的條件進行分析,但是對於我們這些不是德國人的人來說,假定這些條件是內生於德國人總是快慰的。整個人類歷史進程中相關的種族滅絕的行動,否定了特殊的德國人疾病的論點。更有可能的是,那時的德國人是強迫服從的、遵守秩序的民眾,具有集體組織行動的天分。他們認可殘忍的領導者使他們當中的許多人卷入甚至積極參與實施種族歧視、排除和滅絕的計劃。這一計劃顯示了鮮明的德國人認真徹底的特點,它如此致命,以致先前的種族滅絕相形見絀。

在解釋和描述導致大屠殺的事件中,從一開始表明一個人知識和道德的假定是重要的。本書采取的道德觀點不同於18世紀啟蒙運動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相信理性、自由、人類尊嚴、寬容、得到被統治者同意的統治,以及通過運用科學的人文主義追求真理。同時,在基督教和康德哲學的基礎上,人們必然斷言:人本是曲木,不可能被造就成完全筆直的。五千年文字記載的歷史證明人類不是善的,更不用說是完美的,18世紀大多數思想家都知道這個道理。假如給予人專門的灌輸、賄賂、腐化,大多數人會樂意幫助任何一種犯罪,甚至種族滅絕。邪惡是歷史中的現實存在;它既不是我們原始遺產的一部分,也不是由社會環境決定的。邪惡是一種道德的缺陷,它來自扭曲的本能和變態的欲望:“它蜷伏在我們意識最深的地方,散發著對上帝的恨和對死亡的愛。致命的邪惡把我們和虛無聯系起來。”

決定本書敘事的基礎是幾個解釋性的假定和策略。第一是存在著修辭和行為的對應,一個人所信的和他所為的對應。阿道夫· 希特勒和他的親信是真正的信徒,他們相信猶太人對德國有著致命的危險,因此必須被驅逐和消滅。希特勒所說的他的“花崗巖般堅實基礎”的信仰,特別是對猶太人的仇恨,是真誠相信且按其行事的。第二是要絕對相信希特勒和他的黨羽是殘暴的猶太人的殺戮者。第三,我們假定納粹領導層是離經叛道的,具有天生的操縱權力的能力。元首設定的管理風格的基調,就是操縱他人和不信任他人:“我只告訴他需要知道的。”作為最詭異的罪犯,他曾經說過:“這是一個古老的生活信條:能夠口頭討論的任何東西,都不應該記錄下來。”由此推論:在判斷希特勒和他最親密的圈子之間的精確性和真實性的時候,一個人應該寧可使之過於謹慎為好,因為他是在和一幫精神錯亂的說謊者打交道。另外,欺騙在納粹德國被制度化,在研讀納粹的“官方”文件時要極度地謹慎。當然,文獻是歷史重構的飛輪,但是,偏愛官方或政府的文件可能是一個大的陷阱。大屠殺是一個犯罪政權實施的,它的官方資料原則上是不可信的,因為它們受到了謊言和其他思想錯亂的汙染,充滿了遺漏、迂回、誇張、隱瞞、委婉,這對犯罪的思想是習以為常的。接下來是範圍更廣、較少受到汙染的信息,包括日記、自傳、文學、畫報、雜志,以及大量其他跨領域的資料,它們必然覆蓋在這一復雜和令人悲痛的事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