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新納粹種族國家的猶太人,1933—1939(第4/29頁)

納粹政權需要國民在整體上陷入對猶太人,或者任何其他被官方認定是敵人的群體或個人的攻擊,認識到這一點是重要的。沖鋒隊、蓋世太保、黨衛隊保安處十分依賴大眾的合作,以便監視公共輿論,征集情報,鼓勵民眾揭發那些對政府表現出真正威脅或者僅僅是潛在威脅的德國人。根據沃爾夫岡· 索夫斯基的觀點:“通過情報的提供進行廣泛的參與,是制造恐怖體制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通過引誘或欺騙,逼迫或勸說,納粹領導層需要從整體上給國民注入對猶太人瘋狂的仇恨,同時希望得到對它的反猶太舉措的廣泛支持,假如做不到這一點,至少得到消極的接受或者冷漠的不關心。

對反對猶太人的鼓動,如同對反對納粹政權的其他敵對者的鼓動一樣,都遵循著一個可辨識的模式。卡爾· 迪特裏希· 布拉赫爾把它恰當地描述為自上的幕後操縱和自下的運作和執行。典型的方式是:希特勒和他的親信下達命令,然後命令傳達到地方大區的組織進行實施。這就是為什麽1933年3月納粹政權發動了針對地方州政府的政治政變。針對猶太人,大致同樣的方式得到了發展。組織“自發的”反猶太人行為的指導,下發到地方的納粹組織,接著,這些組織派遣下屬機構或者褐衫隊員發動暴力抗議和騷亂。隨後,總是國家的命令和法令得到頒布,給人的印象是國家僅僅是以合法的形式體現了人民的意志。事實上,大多數最初對猶太人的迫害是由一小撮納粹狂熱分子執行的,他們根據較高層的指示,但有時也是自發或者獨立地向猶太人或者猶太企業發動暴力攻擊。漢斯· 莫姆森正確地給這些街頭暴力行動貼上了標簽,說它們是納粹的蓄意陰謀,這些陰謀只有不斷地注入宣傳的動力才能持續;但是,他又認為這些野蠻的行為是一種失敗,因為它們沒有解決猶太人問題,或者缺乏廣泛的大眾支持。後一種觀點必須得到認真的修正。事實是,納粹政權穩步地使民眾習慣於公共暴力行為,因此設法使普通的德國人陷入積極的支持、無言的共謀,或者被動的默認當中。當然,這個政權偏愛大眾對其政策的支持,畢竟它的領導人宣稱相信建立在大眾支持基礎上的獨裁概念,但是事實上他們是一些憤世嫉俗的精英人物,從沒有停止實現他們寬泛的目標,尤其是去除猶太人。無論如何,假如這些野蠻的行為失敗,其原因不是缺乏廣泛的大眾支持,而是它們沒有實現這個政權所希望的目標:從德國滅絕猶太人。但是,從較小的規模來看,它們還是成功的,因為它們推動了滅絕的進程,使德國人習慣了不斷極端化的發展進程,並發動了數量可觀的納粹狂人將反猶太人的殘暴正規化。

反猶太人的野蠻行為於1933年1月30日後便立刻展開,在2月27日的國會縱火案之後得到了加速。3月9日,沖鋒隊員阻斷了柏林、馬哥德堡、萊茵蘭的猶太商店和商場的入口。在德國經濟貧困的時代發動經濟上的中斷,對於解決德國的經濟地位或者給世界展示良好的形象來說,幾乎不可能是一種有效的方法。但是,這對沖鋒隊的領導層或者尤裏烏斯· 施特賴歇爾來說並非重要,後者企圖給公眾對猶太人的攻擊打上自己瘋狂的猶太恐懼症的烙印。對他們重要的事情是,猶太人是否受到了傷害。在最初對猶太商店攻擊的時候,除了令人煩惱的經營中斷和財產破壞之外,沒有發生其他什麽行為。沖鋒隊暴徒在猶太商店的門口設崗,他們得到命令警告潛在的客戶不許購買德國人民種族敵人的商品。他們散發傳單,沖鋒隊小分隊行軍或者駕車穿過德國主要的猶太區域,警告普通的德國人不要從猶太人那裏購買東西。這些經濟中斷的新聞在國外導致了外國對德國商品的許多聯合抵制,這些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法國、比利時、波蘭。在即將成為納粹心理的典型形式中——特點是對因果關系歪曲的混淆——納粹將這些外國聯合抵制的組織者貼上了猶太人的和反德國人的標簽,譴責他們制造麻煩,聲稱自己僅僅是采取了防範性的措施,在德國聯合抵制猶太企業。換句話說,不是納粹發起的對猶太人的騷擾,而是外國的仇恨煽動者迫使他們這樣做的。他們出於自我防衛,報復了德國的猶太人。在戈培爾的宣言後面可以發現這類歪曲的推理:德國政府計劃號召世界範圍內的針對猶太人商品的聯合抵制,時間定在4月1日,以此作為純粹的防衛性措施抵抗由猶太人激發的仇恨戰役,無疑它正在國外發生。

在整個德國,這一聯合抵制由針對猶太人的惡毒宣傳戰作為先導。納粹領導人憤怒地警告國外的猶太人,假如他們不停止針對德國的“兇惡宣傳”,德國的猶太人將會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在一些城市,街頭暴徒現在的權力更大了,繼續承擔著針對猶太企業、醫生、律師、法官的“自發”行動。在柏林,醫生們受到廣泛的騷擾,他們與醫院的合同被取消。納粹不時地渴望攻擊猶太專業人士,尤其在柏林,因為那裏的猶太人在這些領域所占的比例特別高。始於3月11日,沖鋒隊隊員在布雷斯勞攻擊了猶太法官和律師。一位猶太律師路德維希· 弗德後來對此進行了報道:在出席完3月11日周六猶太會堂的活動之後,他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