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無奈

投名狀是生死合同

劉備想到了兩個字——復仇。

每天,都有人想到這兩個字。但是,想想而已,很少有人落到實處。

因為復仇需要實力,也需要機遇。兩者同時具備的情況,少之又少。

劉備以為,他現在就具備了。

他已貴為皇帝,為關羽復仇不論是實力還是機遇都已成熟。

成熟了就要收割。這是人世間的真理。莊稼也好,仇人也好,必須倒下。

這是建安二十六年劉備的心理沖動,也是他做皇帝後的第一個決定——出兵東吳,為關羽復仇。

沒有人敢阻攔劉備的決定。

除了趙雲。

不錯,是趙雲。這個不以計謀見長的將軍。但是,從另一個層面看,不以計謀見長的將軍都認為劉備的決定有問題,那看來是真有問題了。

問題出在“機遇”二字上。

趙雲以為,革命的首要問題是分清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

趙雲還以為,革命的根本性問題是分清誰是我們的主要敵人,誰是我們的次要敵人。

現在曹丕剛剛篡漢,天下人人憤怒,亟須有人站出來出師討逆。如果劉備能挑這個頭,屯兵渭河上流,以圖東進的話,那關東義士肯定會群起響應。這叫興正義之師,順天下民意,沒有不馬到成功的。可打東吳就不是這樣了。這叫為兄弟報仇,逞一時義憤。算怎麽回事呢?且不說漢賊之仇,是公仇;兄弟之仇,是私仇,應該先公後私。單是曹丕靜觀其變、坐享其成,危險就大大的啊……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現階段曹丕是我們的主要敵人,孫權是我們的次要敵人。主次不能顛倒。

趙雲說得一氣呵成,表現得很像一個謀士。

頂級謀士。

但是劉備沒有被說服。

不是趙雲說服力不夠,而是劉備關上心門,拒絕說服。

的確,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要想被說服,首先要做的就是打開心門,接受外面的世界。

劉備沒有接受外面的世界。他的世界裏只有兄弟和復仇。

所以劉備接下來說了這樣一句話:“朕不為弟報仇,雖有萬裏江山,何足為貴?”

江山與兄弟。

大義與私利。

人生的主題無非就這幾個。而人世間的分歧無非是它們誰先誰後。在這一點上,劉備和趙雲的價值觀顯然大相徑庭。

趙雲不說了。

因為多說無益——他和劉備兩個人之間的距離,不是男人和男人之間的距離,而是水星和火星之間的距離。趙雲這才知道,天涯海角其實不遠,真正遙遠的是對世界的看法南轅北轍。

劉備準備出兵了。找志同道合者一起出兵。

他找到的那個人是張飛。

事實上,張飛比劉備更迫切地要求出兵復仇。

為了兄弟。

劉關張這三個人,曾經有一個桃花燦爛的開始,卻因為關羽的離去而只擁有黯然銷魂的結局。對劉備和張飛來說,活著已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投名狀其實就是一張生死合同,約定同年同月同日死。很顯然,他們現在違約了。

所以復仇就成為他們繼續活下去的唯一動力。趙雲身為外人,自然不理解劉備、張飛的特殊沖動。

諸葛亮是理解的,可他也不支持劉備一意孤行。

劉備這樣的男人,很多時候是溫良恭儉讓的,但牛脾氣一上來,誰都攔不住。

諸葛亮也無能為力。只得放手,讓他們一搏。

悲劇就此發生。

悲劇的發生毫無預兆。

張飛死了。

不是死於沖鋒陷陣,而是死在兩個部下手裏。

範疆和張達。

這是張飛帳下兩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將,每天幹的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事。

比如籌措軍糧、制備軍服等。

這一天,張飛交代他們倆辦一件事:在三天之內置辦白旗白甲,以為大部隊掛孝伐吳之用。

很顯然,對範疆、張達來說,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戰亂年代,到哪找那麽多白布去?

何況在三天之內。

但張飛不管那麽多。他要的是氣勢和狠勁。

便惡狠狠地打了他們,還揚言如完不成任務就動刀子。

果然動刀子了。

在黑夜,一把刀捅進了喝得爛醉如泥的張飛的肚子,從而結束了三國歷史上個性最張揚的那個人的性命。

張飛死了。

死於範疆、張達的暗殺,更死於他自己的性格。

暴躁。酗酒。

細節決定成敗。

性格決定命運。

從這個意義上說,張飛的死毫無新奇之處。他的死是必然的,不死就對不起這兩條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