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寇準又殺回來了!

宋朝在公元一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丟了靈州,王漢忠成了替罪羊,讓人覺得很冤很憤怒,但是僅僅兩天之後,另一位替罪羊就閃亮誕生,冤枉憤怒之外,還讓人奇怪得想拿腦袋去撞墻。

得鬧明白些啊,就算要人家死,也得給個理由先?但就是沒有,並且事情的起因只不過是一封信。於是這件事在宋朝史上就非常的有名,簡稱“一封信引發的血案”……

事情從一個叫任懿的人開始,他是個剛剛通過科考當上官的幸運兒。但是非常不巧,他家裏死人了,於是只能扔下官職回家奔喪。就在狂跑的道兒上,可以理解,他一定是心情極度悲傷焦急,所以就丟了點東西。

就是這封信。

然後開封城裏的參知政事副宰相王欽若大人的腦袋就開始要搬家。因為那封信是王欽若主持科考時受賄的證據。

前面說過了,宋真宗時期對科考舞弊的重視力度空前,“彌封制”、“鎖院制”統統出爐。就在這樣的嚴打浪潮中,王欽若頂風作案了。事情經過如下:在前一年,就是公元一零零一年的科考中,王欽若是主考官,於是他就被鎖進去了。但是宋朝很人性化,各位進院的考官們可以單獨吃各自家裏送來的飯。結果王欽若的送飯家人就帶進來了一個消息。說他的夫人李氏,已經做了一筆買賣,請丈夫來配合一下。

這時就能看出來任懿實在是個聰明人,想使盤外招嗎?那得有手段,更要有創意。才不直接去找主考大人呢,這樣太簡單粗暴了,會嚇著大人的。那麽最穩妥、最善良同時也最有效的中間人是誰呢?

主考大人的老婆就最理想了。

不過那可是有誥命頭銜的極品夫人啊,你一個素不相識的外地考生就想隨便見著?還得再達成交易?做夢不是這個做法……於是再想個辦法。

那就是和尚。

自古貴婦多信命,她們的身邊少不了各種各樣的出家人,這些神佛的使者們隨時向她傳達命運的暗示,結果每一個暗示就都成了命令。然後再由她們去命令各自的丈夫們,於是“神佛”們的意志就變成了現實。

現在王大主考的老婆就是這樣,任懿的賄賂就是由兩位與她走得很近的高僧傳進王家的深宅大院的,再由送飯的仆人傳進了戒備森嚴的科考重地。

成交,而且事情順利,就算有彌封制,王欽若仍然讓任懿如願地考中了進士,當上了官。於是他就再通過仆人——李氏——和尚——任懿,這條單線聯系的關系網索要事先約定好的那筆錢(白銀二百五十兩)。就在這時,任懿的家裏死了人,他急著奔喪跑出了京城,但是和尚的追債信卻如影隨行追上了他。

此人信用良好,立即按合同交錢。只不過接下來再跑,就把和尚的追債信給丟了……

之後他們就嘗到了當名人的痛苦。王欽若就不用說了,大宋朝權力中樞裏的人,天下誰不知道?任懿更是這樣,“一舉成名天下聞”,他是發達之後再發達,這封信讓他登峰造極了。

追債信變成了檢舉信,很快就送到了開封城裏,宋朝的各位禦史大人們立即摩拳擦掌,兩眼爍爍放光。天天辦案子,可是宰相犯事可真不常見,尤其是科場舞弊,收受賄賂,這個罪名一旦成立,不管是誰,就只有死路一條!

這個時候說一下王欽若的相貌吧,此人很矮,其貌不揚,而且脖子上還長了個大瘤子,日後被人稱為“癭相”。根據他的行為,估計早就有人替他計算過,這個瘤子能給玩刀的儈子手添多大的麻煩。太棒了,現在馬上就能實驗了!

於是禦史們公推自己的老大,禦史中丞趙昌言來辦這個案子,工作的精神只有四個字——“從重從嚴。”而且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讓皇帝坐不住了。

趙昌言要求提審王欽若。

開天辟地了,大宋朝自建國以來,別管出了什麽事,從來都沒有審訊在職的宰相的先例,尤其是這個人和當朝皇帝的關系還不一般。

趙恒親自接見了趙昌言,說出的話非常溫馨、人性化。他說:這事不合常理。王欽若和朕的關系很密切,要是缺錢直接說話就是了,怎麽會收考生的賄賂?而且他是副宰相,事情沒弄清楚就下令逮捕,是不是不合適呢?

答案是合適。禦史裏的禦史,中丞大人根本不買皇帝的賬,趙昌言牢牢地記著宋朝禦史的天職——對同事要像寒冬般無情。一定要把王欽若扔進牢房。因為事實俱在,前面的犯案經過,完全就是任懿的供詞!

怎麽說都說不通,趙恒急了,他直接把趙昌言,乃至整個禦史台都調開,換成翰林院的侍讀先生來審理這個案子。結果這次的結果就非常令人滿意,任懿改口了,新的供詞是:他在考試之前,通過自己的舅子認識了一個考官,這位不姓王了,而是姓洪,叫洪湛。但是就此打住,僅僅是認識了啊,可沒別的事。之後他還是找到了那兩位高僧做中間人,不過高僧們怎樣走的門路,把錢就給了誰,他就統統都不知道了……所以收錢的考官,可能姓王,也可能姓洪,但也可能不姓王,更不姓洪,到底姓什麽,實在是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