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花燈節之夜

消息一個月後傳進了東京開封,宋朝變成了歡樂的海洋。這時沒人去想,李元昊之死對宋朝並不見得就是好事。提示一下,喂飽了的狼不再想咬人,換了只新的上來,一切就得重來。

國家第一時間地想到了慶祝,仁宗下令,今年兩過十五花燈節(這年閏正月)。可是被曹皇後給攪黃了。她像是有什麽預感,不希望這時的京城裏過度的繁華混亂。

女人的直覺很準,7天之後,皇宮深處發生了一件北宋史上獨一無二的事。

那天晚上,有四個人,分別叫官顏秀、郭逵、王勝、孫利,都是宮裏崇政殿的衛士。沒有任何原因,沒有任何先兆,突然暴亂。他們穿越宮墻,目標明確,直奔皇帝的寢宮,快到大門時,才遇到了阻攔。

是一些宮女和太監。

他們立即大開殺戒,拔刀砍人。注意,四位赳赳武夫,手執利刃,居然沒能把人砍死,是“傷內人臂”。更離奇的是接下來的事。都砍著人了,肯定得有尖叫,有混亂,事實上連皇帝寢宮裏面都聽著了,殿外邊居然沒人來幹預!

寢宮內部,曹皇後很巧合地正在裏面。她有自己的寢宮,平時不在這兒住。這時她一把抱住了自己的丈夫,不讓他出殿查看。身為宋初第一軍人曹彬的孫女,她立即就覺察出了事情的危險系數。可惜身邊的人都跟仁宗一樣,是宋朝近100年以來,在深宮內院裏長大的和平孩子,雖然知道世上有殺人這回事,卻從來沒有親眼目睹過。有個太監居然說,大家別怕,這是乳母在毆打小女孩兒……

曹皇後急了,厲聲呵斥:“反賊就在殿外殺人,你還敢胡亂妄言?!”她接下來又做了兩個決定性的指令,讓皇帝熬過了當晚最危險的時段。

第一,馬上去提水,小心反賊放火燒宮;第二,大家都過來,我親手剪下你們各自的頭發,明天行賞,以此為證。

這兩條指令非常英明,片刻之後,宮門外就火光四起,門內的幃簾都被點著了。這一幕,一定讓趙禎回想起了20年前的那場宮廷大火,那次他和劉太後險死還生,皇宮裏一共被燒毀了8座大殿!

宮女太監們都各盡死力,一直支撐到了宿衛士兵趕到。

四個反叛者三人被當場擊斃,王勝逃到了皇宮的北城城樓,藏了一整天,終於被搜了出來。他的命運很幹脆,同樣被當場殺死,甚至亂刀分屍。

危險過去了,留下的是重重迷霧。首先是作案動機不明,這四個人為什麽要殺了宋仁宗,是受人指使,還是個人恩怨,或者是代表了廣大的受苦受難的平民百姓,來向統治階級報仇?都不清楚。

其次是事發當晚的警戒力度,和事後追查。

這四個刺客首先不是寢宮衛士,說聲突然發難,穿越宮墻,就殺到皇帝的臥室大門外,請問這一路上都是荒效野外,沒有個站崗的?必須得精確掌握宮內所有宿衛的行動路線,換崗時間,才能一直潛伏到寢宮門前吧。再加上連殺人、再放火,來了個全套的打劫操練,這得有多少時間,都做完了宿衛士兵才趕到,請問為什麽這麽慢?

最要命的是來了就大開殺戒,當場砍死了三個,完全不留活口。那個逃出去的王勝,是整件事裏最後的一個線索,整整一天的時間啊,相信有關部門早就下達了追查的命令,居然被亂刀分屍了!

種種跡象都表明,有人成心讓這件事變成死案,沒法追查。問題出現,第一,這個人是誰;第二,之後還要不要追查,怎麽追查呢?

關於第一,實在是不好說。我想了很久,只有兩個可能,並且共有一個前提——此人必在皇宮內部。

很簡單,事發到結束,整個過程都在皇宮內院,如果能有人在宮外遙控,在事發第二天都能順利砍死最後一個人證。那這人根本就不用派出這四人小分隊來刺王殺駕。他隨時都能走到仁宗面前,說你去死吧。

皇帝就得去死,因為這人的威力太大了!

這是第一個可能,至於第二個人選,現在先不說,以下的分析會讓他一點點地浮上水面。我們先要展示的是第二,即要不要追查,怎樣追查。

這似乎是個玩笑,發生了這樣的大事,宋朝建國百年以來第一次近距離謀反,難道還能不追究嗎?答案是能。夏竦站了出來,他的原則是“不可滋蔓,使反側者不安。”也就是說,別把事搞大了,讓那些心懷鬼胎的人受刺激。

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居然要照顧謀反者的情緒,怕他們急壞了!那也就是說,要養著他們,直到皇帝被成功幹掉?

參知政事丁度被氣得哭笑不得,給了他16個字:“宿衛有變,事關社稷,此而可忍,孰不可忍!”很有力量,義正嚴辭,應該說他的憤怒非常正確,領袖的安全高於一切,這是最基本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