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狂歡的古老源頭

回到一萬年前,你會發現人類為了生存,每天都必須疲於奔命地勞動:打獵、采集食物、制造武器和衣物、嘗試耕種。但如果你在某個月光高照的夜晚或季節交替的時分回到過去,也許還會發現他們正在做一些沒必要又浪費體力的事:列隊或圍成一圈跳舞,有時戴著面具,服裝看起來經過設計,也常揮舞樹枝。通常,男女都會跳舞,分別在兩隊或兩個圈內。他們的臉或身體可能會塗上赭色之類的顏色,考古學家據此猜測人類定居的地方布滿那種顏色的礦石。這幅景象,換句話說,也許和十九世紀歐洲人所見到土著的“野蠻”儀式,不會相差太大。

史前時代的非洲、印度、大洋洲、意大利、土耳其、以色列、伊朗和埃及,這些地方均有巖石藝術,上頭描繪有手舞足蹈的人。因此我們可推論出,不管我們遙遠的祖先還做了什麽其他的事,他們似乎找到很多時間從事休閑活動,也就是人類學家維克多·特納所謂閾限的或邊緣的活動。

歡慶的舞蹈是史前時代藝術家常描繪的主題。以色列考古學家約瑟夫·加芬克爾(Yosef Garfinkel)認為跳舞的場景是“最常見的,幾乎是新石器時代和紅銅時代唯一用來描述人際互動的主題”。[1]這種跳舞的儀式源於何時仍然未知,但有證據指出,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或石器時代。近期在英格蘭發現的一處考古遺址中,洞穴天花板上的繪圖是女性舞者列隊跳著“康加舞”,旁邊還有動物的圖畫,像是野牛(bison)和山羊(ibex)。這兩種動物後來被證實一萬年前已在英格蘭絕跡。[2]在有文字之前,甚至過著定居的生活之前,人們就已開始跳舞,並且認為跳舞的重要性足以記錄在石頭上。

了解史前時代的舞蹈儀式並不容易,也無從知道那種興奮感為何。那些圖案風格獨特,許多加芬克爾整理出來的圖案只是一些線條和輪廓,幾乎沒有臉部表情或任何像是表情的描繪,就連辨別哪些是舞者,也要費一番功夫。四肢的位置必須有別於一般活動才看得出是舞者,例如:雙手舉高、牽手圍成一圈、擡腿或跳躍。即使是如此原始、平面的圖案,我們仍可以看出,當中有一些元素一直延續到近代並成為傳統,例如面具和服裝。有些男性人物戴著動物造型或抽象圖案的面具,在考古學家看來,有些舞者穿的衣服則像是“扮裝”,例如豹皮。畫中人物最清楚的動作應該是在表現歡樂,有些人物長發舞動,仿佛他們正在快速移動,隨著一陣漫長的鼓聲搖頭晃腦。

明顯地,舞蹈儀式對史前時代的人而言並非是在浪費體力。他們花時間設計面具與服裝,不計後果把熱量消耗在跳舞上。他們寧願花時間記錄跳舞的場面,而不是其他團體活動。人類學家特納將舞蹈視為非常態的偶爾、邊緣或閾限的活動,這只能說明他是以現今工業時代的思維,懷著產品導向的心態來看待舞蹈,以史前時代的情況來說,這似乎不盡合理。那些人當然過得辛苦,常常受到食物短缺、疾病、野獸的威脅等。但是跳舞的儀式是他們生活的中心,能滿足他們對狂熱的渴望。也許因為我們現在生活的各個面向都輕松多了,而且工作的義務大於一切,所以才會想問“為什麽”。

人類學家普遍同意跳舞有演化上的功能,它鼓勵我們不要局限於自己親戚的小圈子,使我們能進到更大的群體中。原始人生活在荒野,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大團體的優點很明顯:能保護自己不受掠食者侵略。原始人和大多數的動物(比方說羚羊)不同,他們能夠形成集體防禦:包圍侵略的掠食者,拿樹枝威脅,或至少敲打出可怕的聲音嚇跑敵人。對遠古的人類來說,威脅不只是其他掠食的動物(大型貓科),還有現在已經絕種的其他原始人種,或者躲起來準備突襲自己的同類。就人類的情況來說,防禦的工具包括火、石頭、尖銳的樹枝等,但防禦的第一步,就是聚在一起,形成一個團體。

英國人類學家羅賓·鄧巴(Robin Dunbar)寫了一本暢銷書《哈拉與抓虱的語言》(此為繁體版譯名,英文書名:Grooming,Gossip,and the Evolution of Language),他在書中提到,一個舊石器時代團體的適當人數大約為一百五十人。他仔細研究了交談(包括講八卦)的功能後,認為那能幫助人們聚集成約一百五十人的團體。抓虱也一樣,互相挑出對方毛發裏的小蟲、灰塵,對其他原始人有同樣的功能。雖然他的書名沒提到跳舞,但書中有提到,跳舞將這些過去的人類團體聚集起來。鄧巴認為,交談的問題在於,“無法完全滿足情感的層面”:

我們學習辯論和推理的能力,同時需要更原始的情感機制來凝聚大的團體……需要較深層且充滿感情的活動來超越冰冷的推理和辯論。看來我們需要利用音樂和身體接觸來達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