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文明與反彈

進入信史時代後,便有文字正式記錄下狂歡慶典,同時,人們對此活動的矛盾心情也被記錄下來。這些儀式在社會上造成緊張氣氛,有些人甚至對參加者產生敵意或暴力相向。歐裏庇得斯的《酒神的伴侶》便記載了這些沖突,也充分表達出作者本身的糾結與矛盾。底比斯的彭透斯王一開始就看不起酒神,決心要以蠻力壓制他。他命令屬下:“去艾力克特拉城門,傳令下去,帶著大小盾牌的、駕著快馬或拉著弓箭的,通通在那裏等我,準備攻擊酒神的女祭司。女人如此藐視我們,忍無可忍。”[1]起初,作者似乎站在神那一邊,嘲笑嚴肅的彭透斯王,又說地方的耆老是多麽虔誠地參加祭典。畢竟,如果這個美麗又年輕的外來者真的是神,身為好公民便應去看看他的祭典。但到了結局,兩者都沒好下場,彭透斯王被自己的母親殺掉並肢解,因為她沉醉在拜神的狂熱中,將他誤認成獅子。

在古代文字記錄中發現的矛盾與敵意,不僅告訴我們狂熱儀式造成的沖突由來已久,更告訴我們寫作當時的社會境況。文字與“文明”同時興起,都是隨著社會階級與精英的形成一起出現。事實上,文字可能和算數一樣,是創造出來的,是記錄社會精英財產的工具:牲畜、谷物庫存、奴隸人數。從精英的觀點來看,傳統慶典和狂熱儀式本身的問題在於,它們拉平了階級,社會排序與各種分野都被消弭了。在瘋狂又亢奮的舞蹈裏,人就很難維持自己尊貴的地位。面具和各種樣式的扮裝能使每個參加者都是平等的主體,同樣都是“特別”的。神靈可能會附身或傳話給一個不起眼的牧羊女,讓她一下子就成為女王。

從世界各地的古文明中,我們可以找到一些證據,顯示文明與社會階級抑制了傳統儀式。考古學家最近在墨西哥瓦哈卡州(Oaxaca)找到一處考古遺跡,經過碳-14檢定後,顯示大約距今九千年前當地就有居民,並以狩獵采集為生。他們還會聚集在空地跳舞、祭祀,整個部落的人都會參加。農業興起後,這類儀式發展成只有“社會上有成就”、精英圈的人(多半是男人)才能參加。接著,距今兩千年前,組織化與軍事化的城邦出現,考古學家便推論,“很多重要的儀式只有受過訓練、全職的祭司才能參加。還得按照歷法,在徭役工人蓋的神殿中舉行”。以上述瓦哈卡州的部落為例,不過短短的數千年,舊石器時代的舞蹈儀式就精煉成文明社會的官方儀式。[2]

人類學家認為,社會階級、軍國主義與戰爭可以說是同時出現,並都威脅到古代舞蹈儀式的存續。第一批社會精英應該是由專門攻打其他部落的男性組成,他們強迫家鄉的同伴繳交“保護費”:“給我們食物,不然還以為隔壁村莊的暴民會善待你們嗎?幫我們種田、養牛,不然刀口就指向你們這些同胞。”通過掠奪或長期爭戰,早期的精英便可以自肥、壯大權力,演變到後來就出現單一軍人統治的城邦,也就是《酒神的伴侶》中,被狄俄尼索斯威脅的國家。[3]

在古代的以色列,統治者為了發展軍國主義和維持階級,同樣反對狂熱儀式。大衛的妻子米甲是掃羅王的二女兒,某次打仗勝利後,她發現丈夫幾乎一絲不掛地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跳著舞,她“心裏就輕視他”,見面就嘲笑他:“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仆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撒母耳記下》,第六章)跟眾人一起跳舞,甚至跟低下的人一起忘情地跳舞,都會讓日益穩固的富裕階級難堪。

古代以色列人對群眾狂歡的厭惡,最有可能是出於軍事上的原因。希伯來人腹背受敵,西有非利士人,南有埃及人,北邊則是西台人,他們不能沉溺在集體狂歡的氣氛中,否則士氣會減弱。如同古典學家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說的:

很明顯的,如果埃及和亞述之間的緩沖區猶太人(Judaea)要保持政治上的獨立,一定要教導他們嚴格的宗教紀律,並且讓人民接受武裝訓練。迄今,多數的以色列人固守迦南人的多神信仰,眾女神是要角,一些小神則是她們的配偶。在和平的日子裏,這些習俗固然很適合,但無法讓他們抵抗埃及和亞述的軍隊入侵。[4]

他們的神——耶和華,本身就是完美的紀律,身為戰神,又被稱為萬軍之上主。宗教學者凱倫·阿姆斯特朗(Karen Armstrong)也認為,軍事上的緊張關系使得希伯來人在宗教上猶疑不定:“在戰爭期間,他們需要耶和華的英武神力,所以會記得他們對耶和華的承諾。但太平之時,他們又會像以前一樣崇拜巴力、阿娜特和亞舍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