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的自我

一般人談到“深層、潛藏的心理狀態改變”,八成都會感到不安,還好許多知名學者已經造訪過這個困難的領域。1972年,萊昂內爾·特裏林(Lionel Trilling)寫道:“研究歐洲文化的歷史學家已有重要的共識,在十六、十七世紀之交出現重大轉變,仿佛人性發生了突變。”[28]這個改變稱為“主觀性的興起”(the rise of subjectivity)或“內在自我的探尋”(the discovery of the inner self)。此後,我們就把每個人(無論是哪個時代的人)都看成有其獨特的個性以及反省能力,也就是說人類有普遍的能力,以自主的“我”面對這個世界,以此區別大多數無法信任的“他者”。這個轉變非常極端而且劇烈。第五章提到,歐洲的權貴從武士階級成為宮廷朝臣,心理狀態也變了——不再主動直接,反而強調互相提防。十六世紀後期到十七世紀,這個心理變化散布開來,影響工匠、農夫和工人。路易斯·薩斯(Louis Sass)認為,這個新觀念“強調疏離與自我意識”,[29]使個人無形中變得更加自主,更加挑剔現存的社會制度,也希望社會進步。但這也可能豎立起人與人之間的堡壘,對彼此小心提防。

從近現代數個具體的轉變中,歷史學家推論出,這個心理變化最早居然發生在都市中產或中上階級。手邊有余裕的人一定會買鏡子,才能好好檢視自己,還會請人制作肖像畫(林布蘭因而畫了超過五十幅),以及為了呈現給讀者而精心修飾的傳記。中產階級的屋內空間也首次區分為讓客人使用的公共空間以及私人空間,以臥室來說,它可以用來休息、卸下心防,真正“做自己”。舞台劇與歌劇這類高雅的娛樂越來越多,但觀眾得在自己的座位上維持不動,這種形式取代了嘉年華中隨意互動與肢體交錯的愉悅。[30]特裏林提到,“自己”這個字,不只是一個反身代名詞或強調語氣用語,已升級成為獨立的名詞,指不輕易為人窺探的內心。

人在外表之下藏著“自我”,從某個場合攜帶到另一個場合。許多人認為,這種自我概念是源自於階級向上流動的可能性。在中世紀社會中,一個人外在的穿著舉止就代表其身份——農夫、商人或貴族——假扮其他身份就是僭越。舉例來說,當時法律禁止富裕平民的衣物使用貴族專屬的顏色與布料。歷史學家娜塔利·澤蒙·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表示:“嘉年華或其他節慶的時候,年輕的農夫會假扮成動物或轉換階級、性別,用另一種身份發表意見……但這只是暫時的喬裝,純粹為了娛樂大家。”[31]到了十六世紀後期,階級的晉升變得可能,或至少可以期待,因此“假裝”變成生活中普遍的事。想要貴族頭銜的商人、想要商人頭銜的工匠,都得學著怎麽演,王公貴族精心設計的禮儀,就是隨手可得的劇本。你也許不是地主或自負的中產階級,但你知道怎麽扮演。十七世紀英格蘭有本暢銷書,便在指導想要成為名流的人如何舉手投足、寫出令人嘆為觀止的信,怎麽挑選長袖善舞的妻子。

也因此,人們喜歡上劇院,觀賞演員扮演和實際生活不同的角色。不過這股風潮一開始也有些波折,早期演壞人的演員走出劇院時常會被觀眾攻擊。劇院喜歡推出跟假扮身份有關的舞台劇,以莎士比亞為例:波西婭假裝成律師(編按:出自《威尼斯商人》)、羅莎林假裝成男孩(出自《皆大歡喜》)、朱麗葉裝死。莎士比亞死後幾年,羅伯特·伯頓感慨道,不只是在劇院才能看人演戲,“男人像演員一樣演出各種角色”。他說:“男人把自己弄得像變色龍一樣,短時間內扮成二十種人,只為了自己的利益……換上不同裝扮、面貌和性格,但看他遇到誰。”[32]這實在令人痛心,一個人的內在像手藝精湛的工匠一樣靈巧,可隨著不同場合換裝、改變舉止,汲汲營營地在宴會中找樂子。在社交場合中,外表反映一個人的內在,人人都在處心積慮地塑造自我,誰還會想在集體狂歡的嘉年華中“迷失自我”呢?

文化對“內在自我”的高度推崇,使得追求自我成為人人必經的過程——如同特裏林說的,那是“現代歐美人出頭天”的必要條件。[33]無疑地,這種個體性與自主的觀念,就是歷史學家段義孚所謂“不受拘束、提出疑問與探索答案的自由”,馬丁·路德與伽利略等人因此才會冒著生命危險違反天主教的教義。[34]哪一種比較好?勇敢卻又貪心而好勝的個人主義?還是與社會習俗密不可分、幾乎沒什麽自我性格的中世紀文化(在非歐洲地區則被稱為“原始文化”)?從現代人的觀點來看,選擇與表達的自由是最重要的,不然還有哪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