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狂風(二)(第2/2頁)

“站住,你我勝負未分,可以來日再戰,但是姓馬的必須留下!”鄭子明卻好像被夜空中的喊殺聲,鼓起了全身勇氣,擺動鋼鞭,緊追不舍。

“姓馬的留下,否則誰都甭想走!”眾鄉勇跟在鄭子明身後,狐假虎威。

作為土生土長的當地人,他們不用仔細聽,就知道喊殺聲至少跟這邊隔著一座山梁。可既然對方已經露了怯,自己這邊豈能不將機會牢牢把握住?

“你,你不要欺人太甚!”耳聽著追兵的腳步聲越來越近,韓匡美只能停止後撤,整隊備戰,“姓鄭的,你到底想怎麽樣?別逼我拼個魚死網破!”

“不想怎麽樣。既然敢打上門來,就得付出代價。誰也甭指望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見敵軍有了準備,鄭子明果斷停住腳步,也開始在山路上整理隊伍,只待陣形調整完畢,就發起最後的進攻。

“你……”韓匡美氣得兩眼冒火,卻終究沒勇氣跟對方死拼到底。咬了咬牙,忽然從親兵手裏搶過一把鋼刀,轉過身,手起刀落。

“啊——”馬延煦的右臂齊肘而斷,慘叫著栽倒。韓匡美卻對他看都不看,彎腰撿起半截血淋淋胳膊,再度轉身,奮力拋向鄭子明,“他喪師辱國,回去後也難逃一死。但韓某職責所在,卻不能由著你把他抓走。且給你留下一只胳膊,其余部分,等他被軍法處置了之後再補,如何?”

“那鄭某,就卻之不恭了!”鄭子明將斷臂撿在手裏,掂量了一下輕重,笑著答應。

既然自己沒把握將韓匡美留下,先拿馬延煦半條胳膊,倒也合算。自己回去之後,可以用這半條胳膊激勵士氣。而馬延煦回到遼軍那邊,即便不被按照軍律處死,這輩子也無法再走上戰場了。

必須將賊打疼了,他們才會在下一次搶劫之前,仔細權衡輕重。賊兵的援軍到了,韓匡美宣稱有兩萬之眾。鄭子明不知道自己能擋住這兩萬強梁多久,但是,他卻堅信,自己可以讓強梁們,付出足夠的代價!

注1:此為史實,非杜撰。耶律德光自己總結沒能在中原站穩腳跟的原因,也親口承認,是自己逼反了百姓,才不得不離開。他總結了三個過失,是第一失;,是第二失;沒有早點遣返節度使去治理各鎮,是第三失。在北歸途中病死於河北欒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