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會背景

19世紀40年代,中國開始經歷了一場備受蹂躪的遭遇,其影響至今猶存——這就是中國文明被一種徹頭徹尾的異族文化所入侵、征服。這一來自世界另一半球的文化,對中國來說並非完全陌生,此前幾百年間它們曾經有過程度不同的接觸,但是中國人卻一直將其視為不過是另一種蠻族文化而已。然而,到了19世紀,歐洲國家開始執行更具侵略性的政策,執行這種政策的動因是商業競爭,它以先進的軍事技術和裝備為後盾,包括經濟、科學、政治、宗教以至社會思想,所有這些,對中國人來說全都是格格不入的。這一政策上的變化,中國人並未覺察到,他們仍將西方人看作是野蠻人,在與之打交道時,仍然堅持用與一切未開化民族打交道時使用的那種歷史悠久的方式——與其保持一定距離,而又對其施以恩惠,這是世界上惟一真正文明的民族施於上述愚昧民族的那種恩惠。

隨著19世紀漸漸逝去,中國人遭受了一次又一次軍事失敗,與此相伴隨的是被迫在經濟和領土上讓步。一些目光較為敏銳的中國人開始意識到,這些外國人是一種新型的夷狄,與以往的征服者不同,他們不是來占領中國,然後用中國的方式來統治中國,而是確實停留在中國領土的邊緣地區,滿足於在經濟、宗教和智能上戰勝這個國家。這種夷狄用朝貢制度這種慣用的方式來對付是不行的,特別是由於他們拒絕承認中國固有的上國地位,拒絕謙恭、感激地接受中國皇帝垂賜於他們的任何恩惠;相反,他們堅持要求平等相待,堅持中國全面開放通商、傳教,而不要有什麽限制。另外,他們還帶來了他們自己的行為準則、法律制度和一整套新的國際關系所應遵循的準則。更為嚴重的是,如若他們的要求得不到允準,他們就會發動一場依恃堅船利炮可以輕易取勝的戰爭!整個中國歷史上什麽時候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中國不僅在對外關系方面面臨著如此令它感到莫名其妙的問題,在國內,1850年代和1860年代清政府還被卷入了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起義之一——太平天國起義之中。這次起義,除在1864年被鎮壓前威脅著清王朝的生存外,還在思想和宗教上與西方世界有著聯系,向這個王朝的支持者生動地表明了西方入侵的危險。

在這種內憂外患交織的似乎已經沒有希望的局勢中,一些漢族疆臣在失望之余,轉而求助於一種非官方、非正式的制度,這種制度作為中國政府刻板僵化的行政機構的附屬物久已存在。他們想以此為招徠人才、制定方略的工具,希望通過它來戡平內亂、擊退外敵。這種制度就是著名的幕府制度。這是一種使用幕僚的制度,這些幕僚是由地方官個人聘請的,不是國家正式官員,他們為地方官提供其所需的專門知識,以便處理各種行政事務。

清代與明代及其以前一些朝代一樣,是通過科舉制度選拔官員的。依次三級的一系列考試[1],只考查考生的文學知識和文章水平,考生必須要通過這些考試才有資格做官。考生一旦通過這些考試,就被錄用為官,如果他被任命為地方官,這位新上任的地方官就得負責處理地方事務中出現的所有問題,甚至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諸如治澇、收稅和決獄。他花費多年精心研習學到的是如何做文章,對做官所需要的專門知識知之甚少甚或全然無知,而且一般說來,他也沒有興趣或機會再特地學幾年這些專門知識。同時,由於有種種清規戒律約束著他的為政之道,毫不誇張地說,如果他犯了錯誤,就有掉腦袋的危險。結果,地方官們只得向行家裏手們請教。國家行政制度對培養和錄用有專門知識的輔佐人員沒有作任何規定,因此,出於需要,地方官們不得不隨時隨地自己覓聘這種人才。

如果說中央政府在地方事務中最重要的兩個方面——稅收和司法方面都沒有配備專業人員,那麽,在外國新式作戰武器和外國的國際關系準則方面有關專業人員的使用,就肯定更是沒有作任何規定了。然而,在清朝的委任制度和分權制度下,地方官理所當然地應該對這些新問題負起責任,特別是如果他被派任在有外夷居住的條約口岸或受外夷威脅的沿海地區的話。

不但地方士紳,許多負責主持或參與鎮壓太平軍和平息外夷的地方官,也比其同時代人顯得對國家面臨的問題更加關切、表現出更具獨立性的思想。不過,盡管他們思想進步,但是他們畢竟是中國文明的產物,因而深信中國文明優於西方文明。他們認為,一旦中國戰勝了西方優越的軍事力量,中國其他方面優越的文明也就能夠抑制這些新型的夷狄了。邏輯的結論是:借助西方先進的軍事武器擊敗西方,同時,用這些新式武器鎮壓太平軍以加速它的敗亡;另一方面,學習一些西方的外交準則,以便使中國在談判桌上不致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