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明宰相與糊塗天子(第2/3頁)

第二道奏疏說:“自從陛下頒布人事改革詔書,被推薦的人才不過十幾個,評議他們的資歷和人望,並不遜色於同僚;考察他們的德行和才能,也沒有發現什麽汙點和敗績。可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卻隨口抨擊,誤導皇上的判斷。由此可見,要讓用人制度公正透明何其困難!臣建議,讓那些抨擊者提出具體的指控,何人受賄,何人徇私,然後交給有關部門嚴加審查,判斷虛實。若確有其事,就對推薦人進行懲罰;若純屬誣告,就對誣告者實行反坐法。再者說,宰相不過才幾個人,怎麽可能了解所有的人才?如果所有官員都由宰相親自遴選,宰相勢必也要輾轉向各台省長官征求意見。如此一來,公開推選就變成了私下舉薦,陽光政務就變成了暗箱操作(易明揚以暗投),任人唯親的現象就會更多,流弊也會越來越嚴重。所以自古以來,只要是實行人事改革,就會觸及很多人的利益,因此不可能不遭到毀謗。”

第三道奏疏說:“今日之宰相,必是往日之台省長官;今日之台省長官,必是將來之宰相,只是官職有所變化,做事情的方式不會馬上改變。既然如此,哪有當台省長官時沒有能力推舉一兩個下屬,一旦居宰相之位,便有能力遴選千百個官員?所以,若要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就要由最高領袖選拔宰輔大臣,宰輔大臣選拔中層官員,中層官員選拔下級官吏——沒有比這種層層負責的辦法更好。總之,選拔人才的時候,接觸面越廣越好;考核他們的能力和績效時,標準則越精細越好。這才是正確的用人之道。”

陸贄這三道奏疏,擺事實講道理,把用人制度方方面面的得失利弊都分析得十分透徹,相信只要是腦袋清醒的皇帝,一定會采納他的建議,把人事制度改革繼續推行下去。

然而,德宗的腦袋並不清醒。

無論陸贄如何苦口婆心、據理力爭,他還是執意追回前詔,罷廢了這項新政。

德宗雖然迫於時勢,不得不提拔陸贄為相,但是心裏還是很不喜歡這個人。在德宗看來,陸贄身上的種種閃光點似乎都太過刺眼了。

就拿“清廉”這個品質來說,按理說是個不折不扣的優點,沒有哪個領導不喜歡自己的手下清廉,可德宗偏偏就是看不慣陸贄的清廉。

貞元九年(公元793年)春,德宗讓人轉告陸贄,說:“卿清慎太過!諸道饋遺,一皆拒絕,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類,受亦無傷。”(《資治通鑒》卷二三四)

你做人太過清廉和謹慎了!各道饋贈的禮物,你一概拒絕,恐怕不通人情,像馬鞭和靴子之類的小東西,就算接受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陸贄聞言,頓時哭笑不得。

面對這樣的糊塗天子,他也只能再次不厭其煩地擺事實講道理:“官員接受賄賂,就算只有一尺布,也算犯罪,必須懲處(根據唐朝律法,監守自盜者,一尺布打四十棍;受賄枉法者,一尺布打一百棍)。即便是低級官吏,也要嚴禁受賄,何況是身為百僚之長的宰相,豈可開此方便之門?受賄之門一開,欲望一定膨脹,一開始是馬鞭和靴子,接下來就是黃金和美玉;眼前有種種誘惑,內心又豈能不亂!既然與人私下收受結交,就不能不滿足他的請求,於是涓涓細流匯成江河,江河泛濫遂至成災!再者說,若接受某甲的東西而拒收某乙的東西,則某乙必定會有怨言;若無論何人概不接受,大家便習以為常,又怎麽會對宰相生出猜嫌之心?”

不知道陸贄的這番道理有沒有說服德宗,反正僅從“鼓勵宰相受賄”這一點來看,說德宗是糊塗天子就不算冤枉他。暫且不說大唐的律法對貪汙受賄的懲罰是何等嚴厲,就算沒有這些律法,一個皇帝也應該深深懂得“千裏之堤,毀於蟻穴”的道理。

當年太宗李世民得知一個官員受賄一匹絹,就大發雷霆,打算砍掉那個人的腦袋,沒想到如今的德宗皇帝卻反其道而行之,主動勸說宰相受賄。太宗皇帝倘若地下有知,不知會作何感想?

雖然德宗只是勸宰相收一些馬鞭、靴子之類的小東西,可就像陸贄說的那樣,方便之門一開,誰的欲望不會膨脹?馬鞭、靴子既然“奉旨”可收,黃金美玉憑什麽不能“奉旨”而收?

正所謂窺一斑可知全豹。有德宗李適這樣的天子,大唐帝國重回太平盛世的可能性即便不說是零,恐怕也是微乎其微了。

陸贄很不幸。他懷抱的是輔佐聖主的理想,可遭遇的卻是糊塗天子的現實。在德宗手下當宰相,陸贄注定不可能有什麽作為。

在陸贄前後不到三年的宰相生涯中,大多數針砭時弊的建言獻策都得不到德宗的采納。陸贄的滿腔熱忱和宏大抱負,最終只能化為一摞摞厚厚的奏章堆積在天子的禦案上,旋即又被塞進年深日久、汗牛充棟的宮廷档案庫裏,等待灰塵的覆蓋和白蟻的蛀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