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北野政次的罪跡(第4/5頁)

這是在日軍開始推行“三光政策”時,通過作家的目睹而敘述的親自經歷的活生生的事實。

以下是根據韶華先生證詞錄音帶整理出來的:“當時,我才15歲,是八路軍遊擊隊的宣傳員。1941年4月12日,日軍在河南省北部進行大掃蕩。這次掃蕩在華北被稱為‘4·12掃蕩事件’。4月初,日軍集中兵力包圍八路軍的三個根據地冀、魯、豫邊區。這是日軍實施‘三光政策’(殺光、燒光、搶光)的開端。當時,我年僅15歲,個子又小,所以,直屬隊長認為我不能適應今後的激烈戰鬥,決定把我托付給村裏的一位老人——張廣彩家,作為他的兒子撫養。

“4月12日,日軍完成了對八路軍根據地的包圍之後,燒光了所有的村莊。見人就殺,見物就全部搶光。這就是三光政策的開始。”

“盡管進行大掃蕩,但是,農民和八路軍親如骨肉,是分不開的。在實施三光政策前,日軍多次進行了掃蕩,但都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為了徹底破壞八路軍的根據地農村,斷絕八路軍給養的來源,日軍推行了三光政策。”

“我當時寄住在滑縣北部張桑村的張廣彩大爺家裏,村子位於黃河支流岸邊,是盛產紅棗和蘋果的地方。張大爺家有三口人,老夫妻倆和一個比我小一歲的女兒。”

“4月12日白天,日軍進村時,我們四人躲在村外樹林中冬天儲存糧食用的地窖裏。”

“……這時,八路軍不在村子裏,己開往別的地方。白天,我們可以聽見從村裏傳來的搶劫和村裏人的喊叫聲,從地窖裏還可以看到村子被燒的濃煙。到了晚上9時左右,村裏終於平靜下來,日軍好像巳經撤走。我們回到村裏去看情況,那時我們家和附近的房屋還在燃燒。來不及逃走的人們的屍體,橫在路上、家門口或家中,到處都是。

“張大爺原來一直認為日軍只殺戰鬥人員,但目睹他們連農民也殺的情景後,決定棄家而逃。他帶著老伴、女兒和我,沿著樹林中的小道,想盡快逃出日軍的包圍圈。我們沿著棗樹林中的小路走了2裏多地時,被日本兵發現了。他們用日語盤問我們。最後我們終於從日本兵那裏逃了出來。但當時張大爺帶著我,他的老伴帶著女兒分兩路逃跑,結果跑散了。張大爺帶著我走了一夜,終於逃出了日軍的包圍圈。我們跑到了親戚家,可是,親戚家也處在日本軍的占領下,於是我們在親戚家躲了一個月之後,又回到原來的村子。雖然已過了一個月,又下了好幾場雨,可是村裏仍然隨處可見余煙未盡的房屋。那時日本軍已經轉移,八路軍又回來了。

“我們這個根據地東西30裏、南北10裏,其中有幾十個村子,約有8萬村民被殺害。來不及逃跑的人全都遭到殺害。受害最深的是以河南北部滑縣為中心的內黃、濮陽、清豐等地。據八路軍遊擊隊的調查,在某村,日軍把村民趕進一所大房子裏,然後堆上柴草放火燒殺,屍體多達400具。

“日軍還把村民趕下水井,再扔手榴彈殺死,然後投進石塊壓住屍體。我們在一口井裏發現了72具屍體。我走進一戶人家,家庭成員間的關系已無從知道。一位像是父親的男人,在院裏被刺刀挑死,屍體被扔進糞坑裏。旁邊的樹上吊著一個像是兒子的男屍,屍體上留有7處刺刀的傷痕。在附近的地上估計是兒子的媳婦,是個20多歲的年輕婦女,棵露著下半身倒在那裏。她身上有十幾處剌刀傷痕。現場從情況來看,她是在被強奸之後殺害的。她屍體的乳房上趴著一個不滿周歲的嬰兒屍體,看樣子是嬰兒抱著母親的乳房,哭喊著‘媽媽、媽媽’而死去了。嬰兒的背上也有三處刺刀的傷痕。

“村裏所有的水井、溝渠裏都是屍體。我們回到村裏時,住房已被燒光,食物已被搶光,連喝的水也沒有了。”

“當時我們回到村裏目睹的這種慘景,至今仍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腦海裏。我的養父花費了好幾天的時間去尋找老伴和女兒,但是沒有找到。後來在最初藏身的樹林的地窖裏找到了她們的屍體。大概是跑散後,大娘累得走不動了,才又回到地窖裏來的。”

韶華先生淡淡地說了這些,他的表情是那麽平靜。汽車進入了房屋鱗次櫛比的大街,那是撫順市。目的地平頂山就在附近。

“當時遭到日軍襲擊的村子,三分之二的人都被害,三分之一的村民逃難。遭襲擊後的村子,所有的河、溝和水井,凡有水的地方都填滿了屍體,幸存的人只能用手接雨水喝;耕地荒蕪,即使到秋收季節,也無人收割。從其他根據地趕來的人和八路軍幫助收割,還從別的根據地送來糧食和其他救濟物資。

“日軍為了切斷八路軍和農民的聯系而推行‘三光政策’,但是,相反卻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憤怒和仇恨,使他們更加團結起來。我所經歷的抗日運動,巳是41年前的事了,但是我還沒有把它寫成文章。我講述抗日的經歷,絕沒有怨恨日本人民的意思,只是希望不再重演這種悲劇。”講到這裏,韶華先生這樣強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