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關於居住在美國境內的三個種族的現狀及對其可能擁有的未來的思考[1](第2/37頁)

壓迫對印第安人造成的影響也不小,但其產生的影響有所不同。

[≠歐洲人給北美的原始人帶來了一些新的需求和未知的惡習;但是他們未能徹底改變這些野蠻種族的性情。歐洲人能夠使他們的部落消失,能夠入侵[奪走他們的土地]他們的故土,但他們從未屈從於歐洲人。有些人通過反抗擺脫奴隸身份,有些人則寧死不從。≠]

在白人抵達新大陸之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寧地生活在森林之中。他們飽經野人生活的滄桑,仍然保留著未開化的種族的惡習和德行。[5]在歐洲人將各個印第安部落驅趕到荒野深處之後,他們被迫過著漂泊不定、居無定所、充滿了難以形容的痛苦的生活。

原始民族僅受輿論和民情支配。

通過削弱北美的印第安人對故土所擁有的情感,通過分散他們的家族,通過使他們的傳統變得模糊,通過打斷他們的記憶鏈條,通過改變他們的所有習慣,通過大大增加他們的需求,歐洲人的暴政使印第安人變得比以前更無秩序、更不文明。這些部落的道德狀況和身體狀況不斷同時惡化,他們變得更加不幸、更加野蠻。雖然如此,歐洲人未能完全改變印第安人的性情,他們甚至用國家權力來摧毀印第安人,但從未教化和征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置於奴役的極限,而印第安人則被置於自由的極限。奴隸制對黑人造成的影響並不比放任自由對印第安人造成的影響更有害。

黑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人身所有權,他不能處置自己的人身,否則就等同於侵犯他人的財產權。

只要野蠻人能夠行動,他們就是自己的主人。他們幾乎不知道什麽叫家族權威,他們從未使自己的意志屈從於族人的意志;沒有人教會他們自願服從和可恥屈從之間的差別是什麽,他們甚至連法律這個詞語都沒有聽說過。對他們來說,自由就是擺脫社會的一切羈絆。他們因為這種野蠻的獨立而感到愉悅,寧願走向毀滅也不願意放棄一絲一毫的獨立。文明對這樣的人幾乎沒有什麽作用。

黑人為了進入那個始終排斥他們的社會而做了很多徒勞的努力;他們屈從於壓迫者的愛好,接受壓迫者的見解,並企圖通過效仿壓迫者而與他們混為一體。從一出生,他們就被告知他們的種族天生次於白人的種族,而他們也相信這樣的說法,因此他們自愧不如。他們發現自己的每一個特征都有奴隸的痕跡,如果他們能夠做到,他們當然願意將這一切徹底丟掉。

相反,印第安人在想象中滿以為自己出身高貴。他們在這些自以為是的美夢中生存和死亡。[6]他們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從於歐洲人的民情,他們喜歡將野蠻作為其種族的獨特標志,他們拒絕接受文明,也許拒絕的原因主要不是出於對文明的仇恨,而是由於害怕自己會變得跟歐洲人一模一樣。[7]

他們想僅憑借荒野的資源來對抗我們的精良技藝,想僅憑借毫無章法的勇氣對抗我們的戰術,想僅憑借他們的野蠻本性的自發本能來對抗我們的老謀深算。他們只能在這場不公平的戰役中敗下陣來。[g. 在正文一側:“≠成為奴隸的黑人失去了對自由的喜愛和獲得自由的可能性,擁有自由的印第安人則不能走向文明。前者不能學習獲取自由,後者則因自由而受到限制。≠”]

黑人希望同歐洲人混為一體,但他們辦不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這一點,但他們不屑於這樣做。前者的奴性使其注定成為奴隸,而後者的傲慢注定使其走向滅亡。

我記得當我穿越至今仍然覆蓋阿拉巴馬州的森林時,有一天,我來到一個拓荒者的小木屋前。我不想進入美國人的住所,但我想在距離森林不遠處的泉水旁邊休息片刻。當我坐在那個地方時,一個印第安女人走了過來(我們那時距離克裏克族的居住區不遠);她手裏牽著一名五六歲的白人小女孩,看來應當是拓荒者的女兒。一名黑人婦女跟在他們身後。這個印第安女人的打扮有一種典型的野蠻人的華麗特色:她的鼻孔和耳垂上掛著金屬環,她的頭發綴著玻璃珠散落在肩膀上。我看得出她沒有結婚,因為她還帶著貝殼項鏈,而按照習俗,未婚女子會把這種貝殼項鏈放在婚床上。那名黑人婦女穿著破爛的歐洲式服裝。

她們三人全都來到水池邊坐下,那名年輕的印第安女人把那個小女孩抱在懷中,像母親一般愛撫著她;在她的旁邊,那名黑人婦女想盡一切辦法吸引這名小克裏奧爾人的注意力。這名小女孩在最細微的動作中表現出一種與她的弱小和她的年齡不相符的優越感,你甚至可以說她好像是在屈尊接受同伴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