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嘉慶朝最離奇的懸案

這天,嘉慶正在看奏折,當覽至這個案子的奏章時,禁不住掌擊案桌,大喊:“奇!奇!奇!”

賊心膽邊生

嘉慶朝發生了一件離奇的案件,這個案件的主人公既不是朝廷命官,也不是地方豪強,只是一個普通的夥計。

嘉慶十一年(1806年)十二月的某天,朝廷工部的官員宋允吉和鋪戶張清泰、商曾祺一起到工部鋪戶蔡永受家裏閑聊。閑聊中,大家東拉西扯說到自家的生活狀況,大家都抱怨說工資太低,生活過得挺不容易的。於是大家商量能不能想辦法撈點油水,蔡永受提議說,我們為工部做事,為什麽不從工部下手呢?

這個提議很快獲得了大家的認同,衙門裏固然油水很多,但要撈到是很不容易的。不過,幸好宋允吉在工部擔任貼寫職務,熟悉其中的操作流程。大家商量好,宋允吉起草一份工部發給虞衡司的文件,然後用假冒的名字在上面蓋章簽字。之後,他們還買通了虞衡司的官員柴添礽,想讓他盜取虞衡司的印章。

這些關節打通之後,還有最後一道難關,還必須有工部的大印。這是最困難的,他們可以買通一些小部門的官員,但總不至於也買通工部尚書吧!如果有這個錢可以買通,也不至於尋思著要撈油水。

他們幾次想盜取工部的大印,都沒有成功。但這些人又不甘心放棄這麽好的機會,他們打算仿制一個工部大印。接下來就是把虞衡司的文件譯成滿文,這事得找一個懂滿文的人幹,他們選擇了筆帖式惠昆,惠昆這個人非常老實,經不住哄騙,便答應了。

當所有關節都打通了之後,蔡永受等人終於從國庫中撈到了油水,剛開始的時候,他們只是獲取了一些緞匹和顏料等物品。蔡永受等人都非常高興,他們將物品折換成銀兩,分完贓之後,大家都覺得實惠。

賊膽總是一步步撐大的。嘉慶十二年(1807年)四月,他們決定撈取更多的油水。蔡永受、王書常勾結戶部福建司經承萬青,用假印從國庫中領取到了更多的物品。將這些物品倒賣之後,所有參與人一同分贓。

嘉慶十三年(1808年)五月,蔡永受感到,老是這麽幹,估計遲早會被發現的,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此時,蔡永受有些心虛了,但心虛歸心虛,如果說就此不幹了,等於是斷了財源,也不行。想來想去,蔡永受發現,冒領物品是個風險特別大的事情,冒領之後,還得變換銀兩,不僅麻煩,而且容易留下證據,還是直接冒領庫銀比較方便。

當然,要冒領庫銀有些手續是必須搞定的,蔡永受聯系了工部貼寫秦大綸和廣儲司貼寫謝興邦、丁風詔等人,讓這些人加入自己的舞弊陣營。有了這些難兄難弟的幫助,蔡永受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先後從廣儲司冒領銀兩七次,在顏料庫和緞匹庫冒領兩次。

正如蔡永受之前所擔心的,總是伸手,難免有天被抓。

嘉慶十四年(1809年)十二月,當王書常和謝興邦再次將黑手伸到廣儲司時,被逮了個正著。廣儲司這天值班的是一個非常細心的人,他收到蓋有印章的文書時發現有些異樣,仔細辨認後終於確信文書是偽造的,於是,這些伸向公款的黑手全部被抓。

在嚴刑逼供之下,王書常把所有的情況都招了,也難怪他,細皮嫩肉如何受得了夾棍和大杖。

嘉慶拍案:奇!奇!奇!

這天,嘉慶正在看奏折,當覽至這個案子的奏章時,禁不住掌擊案桌,大喊:“奇!奇!奇!”

嘉慶可能是少見多怪了,他奇的是這些犯罪團夥能夠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將黑手伸向國庫,他不明白帝國的那麽多官員是幹嗎的。皇帝們習慣了那些勒索敲詐下屬的貪官,很少碰到有貪官直接將手伸向國庫的。

在清朝,國家的財富無非存在於兩個地方,一個是戶部,這個地方掌管國家稅收收入,屬於公款;另外一個就是內務府,這裏存放的是皇家的家產。

在嘉慶看來,無論是戶部還是內務府,都有很多部門,裏面戒備森嚴程序復雜,辦事手續非常嚴密,要想從中撈錢談何容易。但這些人不僅做到了,而且連續三年從國庫中盜取銀兩共計六萬九千兩。嘉慶氣憤的是,作案時間這麽長,盜取財產這麽多,怎麽那麽多官員就沒有一個提前發現呢?嘉慶再一次深深地感到吏治之腐敗。

最讓嘉慶受傷的是,卷入此案的官員有四十多人,這些人助紂為虐,不但不思報國,反而做出如此卑鄙下賤的事情。嘉慶憤怒了,痛苦了,他痛罵這些官員禽獸不如,昏聵愚蠢,讓刑部嚴加查辦。

這個案子當然不難審,也容易結案,最難的是此案背後所反映的官場問題。該如何整頓治理官場呢?嘉慶似乎也沒有什麽很好的辦法,瀆職的官員自然應該撤下,撤下之後換一批,時間長了還是老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