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嘉慶朝最離奇的懸案(第2/2頁)

嘉慶讓軍機大臣認真調查,然後給自己呈上一本失職官員的名單。不久後,軍機大臣呈上了一份長長的名單,並特地指出,工部尚書溫布責任最大,因為溫布任職時間最長,其本人又工作懈怠,玩忽職守,一切弊端都是從他開始。如果溫布不革職的話,工部的官員們工作風氣很難改變。

嘉慶細細研究名單,爭取一個都不放過。

根據大清的法律,蔡永受情節最嚴重,他夥同王書常、吳玉偽造公章,冒取銀兩十余次,合計冒取銀兩五萬兩及物品折合為一萬九千兩。蔡永受本人分得臟銀九千兩,是犯罪團夥中得銀最多的。所以蔡永受被判定為斬立決。

王書常每次都充當冒銀先鋒,假裝是朝廷的辦事人員,按假傳聖旨罪擬定為斬監候。王還犯有私刻公印罪,也是斬監候。兩罪並罰,斬監候加上斬監候結果還是斬監候。

吳玉在偽造公印上雖然是個從犯,但是根據律法,應當處以斬監候。

為了對官員起到警示作用,嘉慶還讓國家六部三庫等所有衙門的官員前去刑場觀刑。應該說嘉慶為了整頓好吏治,挖空了心思,可惜這些官員都是老油條,處死一兩個犯人是絕對嚇唬不到他們的。

工部鋪戶蔣得明,夥同罪犯十次加入犯罪活動;謝興邦、商曾祺都是犯罪團體的骨幹人員。這些人全部處以絞監候,秋後處決。

由於涉案官員太多,這裏不一一列舉。根據他們的情節輕重,嘉慶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接下來我們看看嘉慶是如何處罰那些瀆職的官員的。

內務府大臣、工部尚書蘇楞額和工部侍郎阿明阿二人,主持工部事務,然而對於蔡永受等人的文印信屢次簽發卻毫無覺察,過失嚴重,蘇楞額被革去工部尚書的職務。阿明阿七次失察,過失更重,不僅被革職,而且要發配到熱河做苦工。

工部尚書德瑛六次失察,三次在偽造文印上簽字,而且調查發現,德瑛一些日常工作的行文竟然讓兒子代勞,革去太子少保頭銜,降為工部侍郎。後來,幹脆讓他退休。

大學士總理戶部祿康六次失察,革去太子少保頭銜,降為協辦大學士,任戶部尚書。

協辦大學士長麟也有失察之處,加上他本身有眼疾,但這個不能成為失察的借口,所以免去協辦大學士的職位。

內務府大臣兼工部尚書英和、常福兩人失察兩次,降為三品頂戴,八年後復職。

內務府大臣和世泰,拔去花翎,降三級留任。

大學士兼管三庫事務的費淳雖然沒有直接的失察地方,但在工部和內務府任職時間相當長,所以革去官銜,降為侍郎。

工部尚書溫布在工部任職最久,承擔的責任也最大,工部的許多弊端都是從他開始,本應對他嚴厲處置,但因為他已病故,故不再議罪。

看到沒有,嘉慶為了整頓吏治,連死人也揪出來特批。後人評價嘉慶庸弱守成,一點沒錯,雖然上面的處罰還算有力度,但執行起來嘉慶就手軟了。真正判刑的時候又從寬減刑,按照嘉慶的意思是,涉案官員太多,如果真的從重懲罰,反而對工部沖擊很大,而且處罰他們後,他們處於閑散狀態,以後復職的話就更加懈怠。

這些理由全都是借口,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看出嘉慶性格中致命的弱點:庸弱。這就是他不能整飭吏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