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圖籍之厄(第2/2頁)

要解救這厄運,我們提議幾個具體的方法:

第一,在敵寇無條件投降以後,應該把敵國的公私藏書,凡是中國文字的一律運回,內中一部分是這次被搶去的,照法理應該收回,一部分是過去被收買去的,我們以戰勝國的地位,得點戰利品也是極應該的。

第二,在盟國的公私圖書館館中的中文書籍,凡是有重本的,應該商請將重本贈送,如無重本,可以商洽派專家逐種攝影或曬印,運回後精鈔數本,分藏各地國立圖書館。

第三,國內藏書家應該將藏書種目呈報政府,政府就需要出款收買或派人謄錄副本。

第四,聘請專家學者組織訪書機構,就過去公私書目探求現存圖籍種目,編成現存書目,然後再就此目錄校查國內所有公私藏書,標明現有者某種共有幾部,分藏地點,然後就所無者盡力搜訪,務使十年之內,恢復原有現存圖籍。

至於外國文字的圖書雜志的復原,英美兩大盟國俱未遭戰禍,將來商請他們的政府和私人捐助,一定不會十分困難。蘇聯出版事業極發達,雖然被侵損失極大,在復興文化的立場上,也一定會給我們以慷慨的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