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戴胄

戴胄,字玄胤,相州安陽人,隋末為門下省錄事,在越王楊侗手下做過給事郎,王世充毒殺楊侗後,將他貶為鄭州長史,李世民平定洛陽後,戴胄被引為秦王府士曹參軍。

與馬周的嚴謹相比,戴胄屬於“冷峻無私”型。

李世民即位之初,大理寺少卿一職缺人,李世民認為大理寺事關人命所在,必須要挑選一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人來擔任這個職務,戴胄由於性格正直,通曉法典而最終當選。

事實證明:戴胄擔任大理寺少卿後,確實展現出了“鐵面法官”的風采。

貞觀元年的一天,長孫無忌被召進宮,進宮之前忘了解下佩刀,在前邊我們介紹尉遲敬德逼宮的時候說過,攜帶武器進宮屬於濫入大內,是要判死刑的,這個事件發生後,尚書右仆射封德彝向李世民提議說:長孫無忌帶刀進宮,宮門守衛沒有阻攔,應該判死刑,而長孫無忌屬於誤入,也就是有過失,罪不當死,罰銅二十斤就可以了,得到了李世民的同意。

但這個處理意見卻遭到了戴胄的堅決反對。在戴胄看來,這是明顯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所以,他馬上駁斥封德彝,說道:“校尉沒有發覺與無忌帶刀誤入,同樣都是失誤,臣子侍奉皇上決不能有失誤,依據刑律,供奉皇上飲食起居如果出現差錯,都是死罪,陛下如果念及長孫無忌的功勞要從寬處理,那就不是司法部門所能所能判決的了,如果按照刑律依據處理,僅僅是罰銅,實在沒有道理。”

聽完戴胄的話,李世民頗為感慨,然後說道:“法律,是國家的,而不是某一個人的。怎麽能因為長孫無忌的特殊身份而徇私枉法呢?”然後下令,重新審理此案。

戴胄明白,長孫無忌貴為皇親國戚,因為誤帶武器入宮而被判死罪是不可能的,李世民之所以這樣說,其用意在於讓臣子說出一個兩全齊美的處理意見,因為有些話皇帝是不好講出口的。

所以,在看穿了李世民的心思後,戴胄接著說道:“守門校尉是因為長孫無忌才招來罪名的,依法應當從輕處理,如果從失誤的角度來講,那判決應該都是一樣的,但封大人所說的一生一死,差別實在太大,所以請陛下重新慎重考慮一下。”

戴胄的意思很明顯,長孫無忌死不了,守門校尉也不能死,決不能用守門校尉來做替罪羊,而彰顯朝廷的公正。

他的決心最終打動了李世民,因為李世民明白,司法不公會導致國將不國,而司法界能有戴胄這樣秉公執法的人,堪稱國家之幸。

戴胄在貞觀七年去逝,為李世民效力的七年間,先後擔任過大理寺少卿、民部尚書、吏部尚書、尚書右丞之職,無論在哪個職位上,都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和馬周一樣為李世民提出很多利國利民的建議,例如貞觀之初,他向李世民提出了建置義倉的主張。

所謂義倉,是指在各地州縣分別集中一些糧食,由當地官員管理,建置義倉的目的在於,在國家糧食歉收的時候,可以及時向老白姓發放救濟糧,這對於百姓的生活、社會財富的積累和社會的穩定有著重要意義,雖然在隋朝初年,隋文帝楊堅曾經建立過不少義倉,但經過隋末的動亂,這些義倉基本都被掏空。

所以,這個建議一提出,就得到了李世民的贊賞,特賜十萬錢給他,可見這個建議對於當時政府的重要性。

除了秉公執法、深謀遠慮之外,戴胄還經常大膽地匡正李世民的過失。

貞觀五年(公元631年)九月,李世民下令重新修繕仁壽宮,要求定期完工後改名為九城宮,而且還要修復洛陽宮。這對剛剛穩定五年的唐王朝來講,是一筆巨大的開支,而這些開支無疑又會被攤派給老百姓,當時身為民部尚書的戴胄,從民生的角度,向李世民直言阻諫:

“亂離甫爾,百姓凋敝,帑藏空虛,若營造不已,公私勞費,殆不能堪!”

沒錯,自古以來,一個國家不論搞什麽項目,建什麽工程,民生是前提,老百姓吃不飽飯,一切都是白搭。

在民生問題上,戴胄從來都是忠直體國,知無不言!

戴胄最終官居宰相,但到逝世為止,家無余資,可謂兩袖清風,死後竟因為房舍簡陋而難以舉行追悼會,讓當時朝廷所有的人為之感嘆。

李世民為了追思戴胄生前的功績,下令廢朝三日,並追贈尚書右仆射,封道國公,讓工匠為其修建祭祀之所。

難得可貴的是,戴胄生前與宰相班子的其他成員,可謂是親如一家,和房玄齡、魏徵等人關系很好,他們性格雖然不同,但卻是志同道合的人。

在他們的心中,都有一個共同的夢想:鞠躬盡瘁,興我大唐!

對於戴胄,我想說,表面看起來,他是個冷血的人,但他的內心,其實是火熱的,忠誠、無私、清正……,太多的詞匯可以形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