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換相(上)(第2/2頁)

聽到這裏,王曾就知道呂夷簡必然是也得到書了,因為這正是《富國安民策》裏講到錢法時的內容。把錢莊開成銀行,利用存貸息差謀利,然後由中央銀行發行紙幣,同時進行大宗貨幣往來的結算,徐平講得很清楚。這裏面的關鍵,是利用公司制度控制貸款的風險,同時利用中央銀行控制貨幣的發行量,並減小結算成本。風險控制到最小,同時把資金流動的成本壓到最低,才可以保證銀行的利潤。金融可不是天然能夠賺錢的,不這樣做的話,銀行為了保證利潤,向商品經濟的運作鏈條轉嫁出來的成本過高就失去作用了。

制度是這麽個制度,但對制度的理解,並不是每個人都一樣。最少王曾聽了呂夷簡說的話,就覺得他的認識與自己不同。徐平在《富國安民策》裏一直強調的原則,是一切制度與措施都是為了商品經濟的鏈條正常運轉服務的,只要這根鏈條正常,財富便就會不斷地增加,整個社會都會平穩發展。這就是王曾在書裏劃出來的那一句:“公利本於私利,而用於萬民,故曰謀公利為天下之大義。”

義與利的統一,是王曾認為的關鍵。但是呂夷簡的話,恰恰是把這最重要的原則給繞了過去,讓王曾心生不快。關於銀行制度徐平書裏說得明白,最大的作用是給商品經濟的運作提供便利且源源不斷的資金,而不是為了讓國用充足。國家所需的資金,應該是從其他方面收上來,不能靠印錢印出來,這是基本的原則。

能夠通過正常渠道收上錢來,才說明經濟運轉正常,整個社會的財富在增加。銀行裏印出來的錢,必須以經濟的需要為準,不管是多了還是少了,都是有害的。金融是服務於實體經濟的,必須以實體經濟為根本,一旦背離了實體經濟,那就有害無益。

呂夷簡所說的,一開口就是印了購物券,不但是兌了京西路的飛票,還讓三司的手裏憑空多了一筆資金,可以補充國用的不足。這樣的認識,是跟《富國安民策》截然相反的。

強自忍住心中的疑惑,王曾對呂夷簡道:“我有一事不明,求教坦夫。這多印出來的不管是稱錢也好,交子也好,關引也好,券也好,除了充抵京西路飛票剩下來的,又怎麽花出去呢?須知這錢不是憑空來的,是百姓存在錢莊的銅錢的憑據,用掉多少就會產生多少的虧空,這個虧空必然要由錢莊補上去的。”

呂夷簡道:“孝先問得極,這錢確實是虧空。但是其一,舊錢花了新錢會源源不斷地存進來,只要存進來的比花掉的多,虧空便就不是虧空。再一個,錢莊手裏有這麽多錢,便就是本錢,本錢是可以生利息的。只要生的利息比花出去的錢多,也就沒有虧空。”

王曾道:“依京西路的新政,錢莊的錢只借給他們所設的公司,這些公司的賬目都有專門的人打理,借給他們到時不還錢的風險極低。這件事京西路能夠做起來,是有棉布帶著讓無數人可以開公司生利,其他地方,急切間可沒有此等事。沒有這麽多生利的公司,錢莊的錢便就無處可貸,便也就無法生息。至於存的錢比花的錢多,開始的時候,民間的存錢必然不少,確實可以做到,等到錢莊的錢收得多了,民間再無閑錢,也就無所謂存的比花的多了。有這兩點疑慮,還請坦夫三思。”

這些制度的關鍵,是要有源源不斷的財富被創造出來。呂夷簡認為不重要,王曾認為很重要,公利不能回饋到私利裏去,這鏈條就無法運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