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新的貨幣(第2/2頁)

從做鹽鐵副使的時候編《錢法類書》,三司鋪子印購物券,到在京西路設錢莊,編《富國安民策》,關於錢的問題已經討論了幾年,京城的大部分官員,對錢法已經不再陌生。用紙鈔來代替銅錢實際一直有人在提,不過沒有清晰的理論和體系,不成氣候罷了。

徐平提出用紙印鈔來補充銅錢的不足並不出人意外,很多人都是這樣想的,關鍵是怎麽操作的問題。印多少,怎麽進入流通,怎麽保證發揮作用,這才是難的地方。

作為前任三司使,理財能臣,翰林學士程琳顯然比別人考慮得多一些,問徐平:“三司鋪子的購物券已經行用了幾年,甚是方便,也沒有出過問題,可見用紙鈔是可行的。不過這印出來的可不是交子,不可能跟交子那樣的做法,你先說個章程出來大家參詳。”

交子的本質其實是銀行券,是按照作本錢的銅錢數來印的,一般來講本錢是印數的三成,這是多年積累下來的經驗。

中國的貨幣是用來滿足國內市場貿易需求的,沒有金本位銀本位的傳統,也沒有那個需要。國際貿易是中國用茶葉瓷器絲綢等貨物換來金銀寶物,一向都是金銀凈流入,沒有積攢金銀進口貨物的需求。這一點是中國傳統與歷史上的歐洲國家完全不同的地方,在周邊的國際貿易中,茶和絲綢可以代替金銀。歷史上歐洲的貨幣傳統和經驗,對古代的中國其實沒有用處,中國的貨幣發展自成一體。一直到徐平前世的時候中國貨幣政策其實也是別成一派,並不跟基於國際貿易的國家貨幣策一樣。

交子如果看作紙幣,那麽實際上就是銅錢本位,還是建立在銅錢貨幣的基礎上的。

徐平要做的是真正的貨幣,能夠調整經濟的貨幣,跟銀行系統結合起來,交子的模式當然不符合需求。至於濫發,只跟政治經濟形勢有關,什麽樣的貨幣本位,在國家面臨生死存亡的時刻,都不能遏制。真正講起來,政權是暴力統治機構,不用濫發貨幣斂財,也可以用苛捐雜稅加重稅賦斂財。真正要限制的,是政權從民間過份征斂的沖動,而不是貨幣政策,在貨幣政策上做文章,是本末倒置了。

想了一會,徐平道:“以前是銅錢,由冶鑄司和各地錢監鑄造自然無事,但如果是用紙印鈔,則就不能如此做了。制多少錢出來,必須由朝廷統一掌控。我是如此想,冶鑄司和各地錢監,全部單獨出來,別為一司,由朝廷重臣提舉,專一管鑄錢印鈔。銅錢紙鈔全部加總一起計算,數量從這麽三個方面來,諸位參詳。”

“第一是從民間收上來的銅錢,還有左藏庫以及各地州縣庫裏所存的錢,收一枚銅錢進來便就鑄一枚新錢。新鑄的銅錢要跟舊錢不同,但重量應該基本一樣,以保證新的錢價不跌。至於這新錢裏多少銅錢,多少紙鈔,便由新設的錢監決定。”

“第二是把三司鋪子的購物券納入進來,三司鋪子有多少貨物,便就制多少錢。因為貨物一定會賣出去,需要用錢,而貨物也就為新制的錢作本。”

“第三是以天下賦稅作本,按前一年三司所收的賦稅數——只算錢,不算糧——有多少賦稅便就制多少錢。這制出來的錢,貸給三司,作為一年國家之用。等到賦稅收上來之後,三司還本付息。第二年依次辦理,如此循環。之所以要做預算,也是這個意思。”

這三項中,第一項是用新的貨幣系統代替舊的貨幣,實現貨幣統一。因為是一對一的替換,沒有什麽好說的,第二項是用國家掌握的物資為依據發行貨幣,保證發出去的貨幣一定能夠買到必需的物資。這是徐平前世中國的貨幣發行方式,不過在國際貿易少的時候容易引起通貨緊縮,當國際貿易劇增,又慢慢從貨物為依據轉向外匯為依據,容易引起通貨膨脹。在這個年代,這些都不是問題。第三項其實是國債。國債是比金銀更加堅挺的擔保物,一個正常政權收賦稅的能力,比偶有價格波動的金銀更加讓人放心。而且國債還有一個好處,可以用來控制流通領域中貨幣的數量,這是參考美元的貨幣發行方式。

世間的事物道理相通,用到貨幣,其實無非就這麽幾種發行方法。而金銀本位,對於以國內統一大市場為目標的古代中國來說,反而是最不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