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治術(三)(第2/2頁)

“然則租息或許是由此必然之理而起,年深日久,卻成勢力人家取貧苦人家之物,不勞而獲之術。租息起初取剩余之物,然則借著從別人那裏不勞而獲的租息,勢力人家必然越來越強,而貧苦之家愈弱。人欲不知足,租息從取剩余之物,必然向著取窮苦人的生存和生產之物去。貧苦人的口中之食,下地之種漸次被奪,不但當下受苦,更絕了其未來的生路。朱門酒內臭,路有凍死骨,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言兼並之禍,不如言勢力者越強,租息之禍欲烈,終至窮人無以為生,天下無以安立,終至天下大亂。”

“欲解此困局,臣愚鈍,僅勉強想出三策。一曰抑,不是抑兼並,而是抑勢力之家取租息。為何不是抑兼並?因兼並只是其表,而非其根。租息不抑,兼並不只壓抑不住,而且會讓租息之禍更烈。為何如此說?現如今天下之財,根本上來說出於田土,在於農耕稼穡。則租息之害,最多的是在鄉間。鄉野小民,如何看其生計如何?不要看其吃什麽,穿用什麽,因為其所能拿到手裏的,不只是朝廷稅賦少收,租息不多,還在其自己力耕用不用心,出不出力。兩者混在一起,容易讓人模糊。言租息不成禍的,說貧苦人家之所以貧苦,是懶惰,是愚笨,是理所當然。言一切皆因租息之禍而起的,則認為人人一樣,受租息之害皆因有壞人害之。執政者當心知,一事一物,必一分為二,執其一端則亂。”

“小民除了供給自己衣食,還有三樣。一是賦稅,二是地租,三是借貸之利息。賦稅是朝廷之責,地租有一定之規,惟有利息之禍最難匣清。或曰,我完朝廷賦稅,自耕自食不借貸,便不受這利息之禍,果能如此?臣言,不能!”

“你不借貸,他不借貸,總有人借貸。被人取走的利息,那個錢就在那裏,終會從你的衣食住行,種地買種方方面面來刻剝你。如豐收後谷賤傷農,如災年谷價飛漲,如耕牛價錢一日貴過一日,如欲買一犁一鏵而不得。抑租息之禍,不只是在限鄉間借貸,而且還在於平谷價,平穩牛、犁、鏵等等價格,但最根本的,朝廷看得到的,是地價!皆因其余所有價格,終究還是會匯集到土地上,種地合不合算,能收多少租子利息上來。”

賦稅、地租、地價,這三個是考察農民負擔沉重程度的最重要因素。追其根本,就在於農業的剝削,集中在地租和放貸收息上。賦稅越多,地租在收成之中占的比例越大,地價與產出之比越高,則農民的負擔越沉重。賦稅和地租比較容易觀察,地價因為還受到其他因素影響,是以迷惑性較大,理政者必須要把地價搞清楚。

農業社會的剝削手段除了政權的賦稅外,以地租和放貸收息為主,所以研究農業時代的經濟,便會以地租、地價和賦稅為中心。進入工業社會,地租這個剝削手段改成了資本無償獲得勞動者的剩余價值,而放貸收息則更進一步,發展成了金融產業。放貸收息促進生產、渡過天災人禍的積極性,成為了金融產業對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而另一面,他們的剝削本質是沒有改變的。金融產業的收益與實體經濟收益的差值,如果是負數,則說明在發揮其促進實體經濟的積極一面。這個負數的絕對值越小,則積極意義越小。如果這個差值成了正數,則就說明金融產業表現出了其剝削手段的一面。金融產業相比較於其他產業越賺錢,則整個社會受到的剝削程度越嚴重。

宋朝的農民對賦稅、地租、地價的感覺,可以類比徐平前世對稅和保險、工資以及房租、房價的感覺。稅和保險可比作此時的賦稅,工資與自己付出的不平衡可比作這個時候的地租,而房租、房價就是最明顯的金融剝削加到你身上的集中表現。當然,農業社會放貸收息的剝削不只是直接地表現在借貸關系上,還間接表現在操縱糧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上面,金融的剝削也是如此。金融動蕩,通貨膨脹與緊縮,無所不在的保險,房租、房價的快速上漲,都是金融剝削所采取的形式。你可以遠離金融,卻無法逃離金融剝削的手段。

從對奴隸赤裸裸的壓榨,到利用地租和放貸收息,到用剩余價值和金融手段,剝削者總是要穿上一件外衣,這件外衣還會越來越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