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國柄

出了政事堂,徐平回到了自己的官廳。隨便處理一下公文,就該休務回家了。

在案幾上隨手一翻,卻發現一封來自新任鞏縣知縣王安石的書信。展開來看,原來是最近京西路工商業進行大手術,王安石有不同意見。

之前,迫於巨大的財政壓力,各地的工商業基本都操控於官府之手。特別是像酒樓和邸店之類的服務業,稍微大一點的縣以上城市,幾乎全為官有。哪怕百姓自己開的店,只要官方覺得利潤可觀,都會使用各種各樣的手段,收歸官有。

這些官有的酒樓和邸店,大部分讓百姓指射,即承包出去,官方收取固定利潤。大一些的店,贏利能力稍強,便由官府經營。這樣做最大的害處,對經濟的束縛不說,是官府為了保證利潤,強行讓境內的富戶輪差衙前役,用家產作保經營酒樓和邸店。商業正常增長一切都好,一旦出現虧損,或者利潤下降,便由輪差衙前補足差額。

這跟徐平前世的國有經濟不一樣,這些酒樓邸店被官方直接當作提款機,過分一點的地方不按前幾年業績,隨意指定一年要上交的利潤。達不到,便直接用經營的衙前人家的家產充賬。在很多地方,直接變成了對境內富戶額外收稅。

宋朝天量的財賦收入,除了禁榷專營,還有一大部分就是這樣來的。

這樣的後果,便是造成了官府插手不多的商業的畸形繁榮,服務業的破敗。除了采取特殊政策的幾個京府,大部分的州縣,城內服務業不發達。甚至於出現,城外偏遠地方的酒樓邸店,由於不在官方掌控之下,比城內還繁榮的怪事。

在京西路試行的工商業改革,徐平借鑒前世經驗,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除了四京之外,地方上那些由百姓指射經營的酒樓邸店,一律賣出去,官方收稅。

一般原則,縣一級保留一處官方經營的酒樓,和一處官方經營的邸店。州一級則按等級,保留二到五處。超出數字的,把小的賣掉擴建大的,形成規模化的經營。官方所有的這些商業,不再使用衙前,而是雇專人經營管理,制定獎懲制度。

宋朝現在問題是,在城鎮是官有經濟占的比重過大,官府對利潤的搜刮過甚,讓工商業發展不起來。通過向民間讓渡小型工商業,來刺激經濟的活力。

與向民間開放工業和服務業相對應,通過三司鋪子和各種民間會社經濟,把畸形繁榮的商業的主導權,從一些大商戶的手中奪過來。他們借助官方力量實行行會壟斷,在獲得超額利潤的同時,打擊壓制了工業和服務業的發展。

出乎徐平意外,王安石表達的不同意見,竟然是覺得對民間放權讓利不夠。他以鞏縣為例,認為已經有了驛館,官方的人員往來住處和酒食供應有保障,再保留官營的酒樓和邸店各一處沒有必要。如果把這個市場完全放給民間,百姓得利更大。

徐平把這封書信翻來覆去看了幾遍,實在不相信這是王安石提出來的意見。在印象中可不是這樣,王安石變法是把民間的工商業全部收歸官有,走得比自己更遠。

中國歷史與歐洲有著完全不同的軌跡,在宋朝和之前的朝代,經濟中不管是農業還是工商業,官方都占有巨大份額。宋朝是一個頂峰,王安石變法直接把工業、商業和金融業幾乎全部收歸官有。同時在鄉村推行保甲法,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

如果徐平要借鑒他前世新中國剛建國時的做法,在這個時代完全可以推行下去,王安石實際上已經做過了。那次變法的問題,是把經濟權力收上來之後,沒有用這些錢發展社會生產,而只是讓國家掌握了經濟命脈。龐大的改革,真正與發展有關的,只有農田水利法等了了幾項措施。生產發展不了,改革必然被舊黨反對,這種反對有社會基礎。

如果徐平記得他前世整套的工業技術,完全可以提前幾十年做王安石變法的事。農村分田之後實行保甲法,利用工農業剪刀差,最快的速度發展工業。到徐平年邁的時候,說不定就可以開始星辰大海了。出去殖民的收益,極大可能比不上集中精力發展中國本土的收益。那樣的結果,就是在中國建了個地上神國,其他地方全是原料產地。把經濟的大部分收歸官有,在這個時代,並沒有制度和思想上的阻力。

當文明大潮沖擊全世界的時候,會讓很多人產生錯覺,以為全世界所有地方的發展進程都是一樣的。蒙古人打下了亞歐大陸的絕大部分土地,當時很有可能,大多數人也認為他們那一套奴隸代理制能夠千秋萬代。實際上只有幾百年,這一切便消失在歷史長河裏。

用封建社會指代一個歷史時期,來分析歷史,應該是大致準確的。但那要封建是真的封建,像中國這種,從秦朝之後便就告別封建,必然是另一種形態,另一種進程。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這個生產力是相對的,與人的欲望有關,而不是絕對的。歐洲人認為歷史有一個明確終點,是他們一神制文明的慣性,只是他們那樣認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