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眾論何曾一(五)(第2/2頁)

這完全是個笑話,年前因為糧價高漲而引發的市面蕭條,其所帶來的民怨尚未消散。若是將三十七名奸商輕輕放過,京城百姓們的怨氣就會聚集到天家身上。更別說囤積居奇的行為如果不受的懲治,將會給日後帶來多少惡劣影響!

作為宰相,有著三十年官場經驗的王安石,地方上的情況他比天子了解得還要深入,從地方官員奏章看到的東西,也要比連東京城都沒出過幾次的天子多上許多。

京師乃天下之中,東京城的物價波動,理所當然地會影響到地方上的物價。當京城中物價一倍兩倍向上翻到時候,京東京西、乃至兩淮等地,物價也都是跟著向上急漲,而當奸商們鋃鐺入獄,中原各路的物價卻又同樣的在短時間內應聲而落。

現如今,地方上的商人們都盯著這一樁案子。如果不能給予足夠的處罰,他們必然又會興風作浪。尤其是如今的災情一步步地加重,商人們的得意必定會讓百姓受盡盤剝。這一點,是王安石絕對無法容忍的。

心中有了定見,今日不當值的王安石就很平靜地坐在書房中,一切就要看皇帝如何決斷,然後才能決定自己要該怎麽去做。

京城物價的危局剛剛結束,而流民尚未大批南下,上元節之前的這些天,對他可說是難得的休息時間。趁著閑暇,王安石將這兩個月耽擱下來的《三經新義》拿起來開始審訂。

《三經新義》是王學一脈對《詩經》、《尚書》和《周禮》【也稱周官】的重新詮釋。其中《周官新義》由王安石本人負責,差不多要成書了,厚厚一摞手稿就放在桌面上。王安石字如其人,急性子的脾氣到了紙面上,便是如同斜風細雨,一筆行草透著峻急。

不過王安石今日正在考訂的並不是自己的手稿,而是由王雱所編寫的《尚書新義》,另外一部《詩經新義》則是由呂惠卿領頭撰寫。

“武王勝殷,殺受,立武庚,以箕子歸。作《洪範》。”王安石批改的正是《尚書》中的《洪範》一篇。

洪範九疇,傳說是傳為箕子向周武王陳述的“天地之大法”,乃是以《洛書》為本源。在《漢書》中,就有“禹治洪水,賜《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的這麽一段話。

但經義局對於《洪範》一篇的重新注釋,著眼點卻主要放在利義之辯。

《洪範》九疇,就是九條治理國家的基本原則。其中第三條的八政,說的是治國的政務手段。而八政之中,食排第一,貨排第二。食貨之事,自然與利有關。既然三代之時,將食貨放在八政的前兩位。那麽利之一字,當然就是朝政之根本。

其實這也是盱江先生李覯的見解。王安石的學說也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於李覯。作為南方大儒的代表,李覯一改舊時儒門重義輕利的理論,而將利放在與義平齊的地位上。

不過李覯所說的利是公利,而非私利,要“循公而滅私”,並非是楊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自私自利。

王安石的觀點亦是如此,秉承他教誨的王雱也是如此在書中如此寫到:“以利和義,而非以利抑義。利者義之和,義固所為利也。”

王安石看著正入神,王雱卻回來了。擡頭見著兒子臉色郁郁,王安石便問道:“出了何事?”

王雱坐下來將方才經筵上的經過說了一通,又道:“要是天子肯答應此事,流民將不足為患。”

“天子不可能主動讓流民進入開封府地界的。”王安石搖頭,他比經驗不足的兒子看得要清楚,“京師外和京師內是兩回事。就像京城內和京城外一樣。讓玉昆去白馬縣,不就是為了不讓流民進京城嗎?”

王雱無奈:“當初就不該將滑州並入開封府。”

“那樣由誰來掌滑州呢?治事能如韓玉昆的可不多。”王安石笑了笑,“有文寬夫在大名府,流民還是要南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