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時來忽睹紅日低(十八)(第3/4頁)

“可惜還做不到炮步協同,不然火炮就放在陣列後方,直接跨越軍陣進行射擊。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火炮陣地。軍陣也能跟著炮火一直向前,讓炮彈為大軍開路。”

韓岡其實也只是知道一些名詞而已,但顧名思義還是不難的,只是知道意思,和做到又是另一碼事。

如何讓步兵跟著彈幕一同前進,這可不是一個簡單的訓練科目。一要控制好步兵戰列,第二,也要炮兵有那個技術,否則就是給自家人背後捅刀子。

“對上騎兵,有沒有倒無所謂,他們肯定會跑。若是對上步兵,沒火炮直接就贏了,若是有火炮,那就得打火炮。”

在王舜臣看來,野戰時,火炮的第一作用不是攻擊敵方陣列,而是壓制對方的火炮。只有先完成這個目標,才是攻擊敵人的軍陣。

“炮步協同能做到當然好,做不到其實也沒什麽。”王舜臣想了想,“最好能做到,時常練習,膽子能便大不少。”

只是練膽子?韓岡笑了笑。

不過想到背後就有幾門火炮在發射,正常人的心裏都會有些發毛,但等習慣之後,膽子的確能大上不少。

在幾輪射擊之後,陣線重新開始前進。

這時候,隊列中就走出十幾名步卒,脫離了大部隊,前提近十步。一邊向前,一邊開槍、上膛,一個個手法嫻熟,重新上膛竟然都不用停步。

韓岡又開始了解說,“前面是模擬遇上騎兵,現在是模擬遇上帶著火槍的步兵。突出在前那些是獵兵。”

“用遊騎要好些吧。”

騎馬的目的就是為了速度,倏忽而來,倏忽而去,遊走在軍陣外圍,隨時可以救應軍陣上的破綻。

“不!”王舜臣又自己否定,“目標太大了。”

如果是與騎兵為主的敵人對壘,使用遊騎防護外圍會很吃虧。大宋的騎兵與遼國騎兵的差距太大,被人切菜砍瓜一般地殺光,士氣早都沒了。

就是黑汗騎兵的水平,王舜臣帶在身邊的騎兵遠遠比不上,尤其是可汗身邊的精兵,更是直追遼人的宮分軍和皮室軍。王舜臣依然能戰而勝之,依靠的就是精良的步卒。

而與步兵對壘,遊騎同樣吃虧,偵查、阻敵的工作都在他們手上。加了戰馬後,靶子立刻從一人高變成了一人半,原本命中不了的,全都變成了神槍手。還不如直接用精銳步兵。

“景聖你可以再想想,與同樣裝備火槍的敵人對壘時該怎麽做?”

“有獵兵的確是好事。”王舜臣很自然地用上了這個的新詞匯,“站在前方的軍官,就是個活靶子。保護自家人,順便幹掉敵人。”

“更重要的,是吸引敵軍率先開槍。”韓岡補充道,“一旦引得對手先行齊射,就等於多了十步到十五步的時間。”

而射擊的距離每縮減一步,命中率都會上升一點,縮減十步,增加個三四成都有可能。弓弩如此,火槍也不會例外。

“誰先開槍誰就先輸了一半?”王舜臣說道。

“差不多。”韓岡點頭。

這一點的前提,必須雙方得擁有水平相近的火槍。萬一一方的槍支水平很高,就不需要冒風險了,直接利用技術上的優勢碾壓對手。但這一點,韓岡就懶得提了。寄希望對手的弱小,不是好事。

“火槍的射速是多少?”

“熟練的話,一分鐘兩發,最好的能三發。”

“比弓慢得多,也不如弩。一分鐘才兩發,那上了戰場就只有一發了。”王舜臣冷笑著,“在西域的時候,上了陣後,多的是忘記怎麽給弩弓上弦的蠢貨。”

“希望不要如此。”韓岡道。

王舜臣道:“誰能說得準?若是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只能走到面前再開槍了。”

射擊武器越是接近敵人,其命中率越高。

重弩的射程遠及兩三百步,但只有在敵軍進入百步之後,弩手們才會開始射擊。

當步弓成列而戰,有經驗的將校絕不會在敵軍軍陣進入五十步內,發布射擊的命令。

不同類型的火槍的射程遠近不一。目前僅有幾支的線膛槍,子彈打出去能做到所謂的自旋,其中做工最好的一支,在一百五十步外還能精準命中目標。而騎兵隨身的手槍,也就是十步而已。

如今已經在神機營中列裝的元祐三年型燧發火槍——這個火槍的型號命名,最能體現氣學“日漸日新”的座右銘——則處在中間,射程不及線膛槍,但比手槍要遠得多。

子彈能飛出百步,經過百日訓練的士兵能在五十步內保證射中人形靶。

如果能抵上胸口再射擊,再怎麽質量差勁的槍支,都不用擔心脫靶的問題。

“景聖,你們與黑汗軍對陣時,大概要傷亡多少才會潰敗?”

“總共也沒對陣過幾次。”被搔到癢處,王舜臣得意地道,“不過每一次都是把沖在最前面的殺光了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