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對土地的渴望(第2/3頁)

王猛沉吟了一下,問道:“何人事發之後何時報案?”

本來嘛,被害一家全死了,沒有人報官就無法立案,這個就是漢國之前的官方法度。畢竟現在講的是民不究官不查,都是慣例了。

漢國統治的疆域之下,沒有人報官,只要是被官府得知就能立案,但相對比有報案者會排在辦案的後面序列。會這樣是百姓與公職人員的對比差距太大,可能數千百姓才有一名公職人員。

別看漢國大量安排軍方退役人員到地方轉職成為公職人員,要想想一個亭就必須有亭長,通常十個亭為一個裏,三到五個裏為一個鄉,一個縣至少會有十個左右的鄉,那就該是多少公職人員?

拿南皮縣作為例子,縣裏有三萬七千多人,但是負責地方治安的遊繳數量僅是三十來人。而有三十來人還因為南皮縣是渤海郡的首府,非首府的一個縣能夠個二十左右的遊繳就算多了。

黃霑沒有多想,說出實情:“乃被害一家鄰居,具名大黑。他自稱與被害人木子隔天有約,早早便去被害人家中,發現殘屍之後當即向亭長稟告。”

要說的是,現在的百姓聚居情況,分一亭的人口多寡,散居的現狀比較普遍,兩家雖然是鄰居卻可能離得比較遠,倒是城池之內的民居會顯得集中。

王猛之所以會問,出發點就是百姓的散居情況普遍,考慮到薔夫只有查勘賦稅的時候才會下去,遊繳也不可能隨時閑逛,發生什麽事除了當地的亭長之外,那只能是出自巧合經過或是特意前去的人才會第一時間發現。

“據查,大黑與被害人木子具為葛家契約奴,大漢光復之後得以自由。”黃霑顯然事先做了不少的查訪,又說:“雖無非血親作證是否相約,不過兩人時常會相約進山打獵,大黑稱守約而去難以找到疑點。”

王猛問:“亭長可在縣衙?”

黃霑立即答道:“在。”

王猛就說:“傳他進來。”

亭長是一個缺了右臂的人,是因傷退役後被安排到地方上任職,他進來之後恭敬行禮,以軍人做派站直了等待發問。

“大黑前去找你時,可有帶著獵具?”王猛想了一下,補充道:“當時大黑是何舉止,一一細細道來。”

亭長沒有馬上回答,是先仔細地回憶了一下,才說:“大黑找到職時並無攜帶獵具,職到了現場有看到被丟棄在地的獵具。他來時神態驚恐而又悲傷,不斷言及必是葛家加害木子本人以及老母、妻子。”

“大黑走時可有撿回獵具?”王猛停頓了一下,得到有撿回的答案,又問:“大黑可有說過要將土地契約還給葛家之類的話?”

亭長這一次答得很快:“確實有此類自言自語。”

“是無意的呢喃,還是刻意為之?”王猛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對亭長說:“細細回想,再回答本官。”

亭長本來是要脫口而出,被提點之後只能是一再回憶和確認,最後說:“稟縣尊,大黑找到職時已經不斷自言自語,一路上也是不斷反復提及,走時依然不斷呢喃。”

王猛看向黃霑,問道:“葛家之主拿出的契約,有幾人與之暗中約定?”

這一下難住了黃霑,他當時只是大略地看了幾份,能大體記住木排片的多寡,可著實說不出精確的數字。

“看來是很多了?”王猛見黃霑如卸重任地不斷點頭,大概也就對這一個案子有了猜測。他說:“讓本官來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各地的大族和豪強私分土地的現象無比普遍,牽扯的人群亦是極廣,除開非血緣關系的明分暗控之外,家族分家也是手段之一。畢竟漢國是限制一個家族只能有多少土地,又不是限制一個宗族中的每戶人家有多少土地。他們只要在明面上將家族持有的土地縮小就可以了,暗地裏控制多少就不信漢國官府還能去管那麽多。

大族分家其實是每個國家的政權無比歡迎的事情,家族不分家越滾越大才是每一代政權想管又難管的事,不管是私分給無血緣的人還是有血緣的人,可以說漢國官方都只是看著而不做什麽幹涉,甚至是暗暗鼓勵的態度。

太多的家族那麽幹,後續的事情可不少,原因是分出去容易,得到土地的人會是怎麽想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本官現在有兩個猜測。”王猛可不會做出舉起手扳手指的事情,安坐以不快不慢的語氣說:“可能是得到土地的人作案,誣陷葛家讓官府處置,以達到土地為名下又沒有威脅的既定事實;另一個可能是葛家遭遇到危機,為了震懾眾人而做下血案。”

“職……”黃霑用著佩服的表情看著王猛,直白說:“職比較傾向於第一種可能性。”

亭長?沒有被問話,他一直都是閉口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