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太祖皇帝早在大明建立之初,便定下了貪汙六十兩剝皮實草的規矩,臣深以為然。

是以,臣覺得皇上在昭告天下為百官大舉調整薪俸的同時,亦要將這祖制加在其中,以告天下百官!”劉鴻漸陰陰的道。

就知道沒那麽簡單,劉鴻漸話剛說完,包括倪元璐在內的幾個閣臣額頭就開始冒汗。

剝皮實草自然是朱元璋定的規矩沒錯,可也只是在兩百多年前大明初創時期實行過幾十年。

到了後來天下承平,天子以仁治國,此祖制便被束之高閣,百官包括皇帝雖然都承認,但是幾乎已經取消。

現在你安國郡王又整出這幺蛾子,還嫌朝廷不夠亂嗎?

“王爺……這……此刑罰……”

“臣覺得太祖皇帝高瞻遠矚,亦認為王爺此建議可取,提高了薪俸必然要嚴查貪腐,否則律法之威何在?臣附議!”戶部尚書倪元璐剛開口還在措辭,便被兵部尚書李邦華打斷。

李邦華的道理很簡單,經此調整只他這正二品尚書月俸就有足足一百四十兩,而且還是全部以現銀發放。

每月一百四十兩白銀,足夠他府上家小帶奴仆三十幾人過的十分舒坦還會有剩余。

而此番調整,劉鴻漸又考慮到了低級官員,即使七品的縣令仍有五十兩月俸,難道還不知足嗎?多少是個夠?

天下百官既讀聖賢之書,當知應以國事為重、以萬民為重,若仍不思報效朝廷而涉貪腐,剝皮實草那也是咎由自取。

“高薪養廉!”劉鴻漸聽李邦華來回解釋了好大一通,直接用四個字蓋棺定論。

說白了,錢給夠你,足夠你吃穿用度,你就得好好辦事,這沒什麽可說的,當官可以為名,但卻也是有得有失,商人可以為利,但你當官的不行。

“此外,臣認為,當廣開言路,東緝事廠可在各府縣駐人接受百姓舉報。

凡貪汙六十兩以上者剝皮實草,四十兩以上者發配嶺南障地、東北苦寒行苦力、至終老。

二十兩以上者革去功名、抄沒家產、其子不可科舉,二十兩以下者杖則三十、罷官永世不得錄用。

凡查明者五品及以上官員俱押赴京城受刑,五品以下可在當地示眾受刑,以泄民憤!”

既然調整薪俸是他開的頭,自然要把條條框框說個清楚,工資可不是那麽好加的,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挑大糞!

東廠的職責便是督查百官,畢竟刑部和督察院皆是官員體系的自檢,為了防止官官相護,皇帝的忠犬東廠番子自然不遑多讓。

刑罰不可謂不重,也就是在大明,天子聖旨一出就是政令、就是律法,全然不用如後世般征求民意。

這便是君主專制的好處,上令下行效率高,不服的全撂倒,只要路子是對的就不怕跑偏。

“可是……王爺,您可曾考慮過,如果一旦發生冤案,此當讓天下舉子、百官寒心呀!”吏部尚書方嶽貢實在忍不住,他掌管著朝廷官員升遷,不得不為官員們說話。

歷朝歷代冤案不可避免,但如果真的僅憑百姓的一紙訴狀便如此對待官員,想來官員們必定戰戰兢兢不能安心處理政事。

萬一某些百姓受人指使捏造證據陷害忠良,官員豈不是寒了心?

“這個好說,方大人可聽說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嗎?”劉鴻漸嘿嘿一笑道。

惡意舉報者若為百姓,當受官員所受之刑,余者直系親屬全數發配,負責督查辦案之人亦受重罰。

古老的刑罰,古老的諺語,用到此處倒是十分得當。

不是都喜歡當官嗎?給了你足夠的薪俸,就要接受全民監督。

想到此劉鴻漸就心中舒爽,後世屁民一個,只能眼見著各種二代們耀武揚威,花著老子來歷不明的鈔票禍害一方。

如今他卻可以站在高處,指點江山制定規則。

穿越也沒什麽不好,雖然沒有了電腦科技互聯網,但卻可以隨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幹自己想幹的人,殺了人也不犯法,取妻子不用擔心重婚罪,生孩子不用擔心計劃生育……

“臣附議!”內閣首輔、兵部尚書李邦華再次發言應允,高薪養廉,王爺果然妙語連珠,他說道了那麽多王爺只用四個字便道明一切。

新晉東閣大學士韓郁雖覺此舉太過草率,或者說是刑罰過重,但還是選擇支持這個提議。

“臣附議!”中極殿大學士、刑部尚書孟兆祥猶豫了一下也點了頭,唯一讓他心裏不舒服的是,這事兒竟然交給了東緝事廠那群太監。

“臣……附議。”倪元璐、方嶽貢、範景文隨即不得不表態。

他們也沒了法子,雖然認為這個提議對文臣太過嚴苛,但發言前皆是看到崇禎滿臉的感興趣,也不得不選擇屈從。

或許刑罰嚴苛了點,但可能真的會有奇效,唉,諸位同僚們,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