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碎天涯(第2/4頁)

因為天氣炎熱、水溫較高,屍體已經開始腐爛,警方無法準確推斷出具體死亡時間。

但據《碎夢》劇組人員反映,死者一個星期前,也即7月20日上午,還在片場拍攝巧雲被少奶奶碎屍的戲。警方根據這一線索,再參考屍體的腐爛程度,大致推斷其死亡時間為7月20日下午至7月21日。

為了不給《碎夢》這部尚在拍攝之中的電視劇帶來負面影響,應制片方的要求,警方並沒有向媒體公布案情,所以媒體一直沒有報道。直到一個月後的今天,筆者才從一位當刑警的朋友口中探知此事。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後面還有好事者跟帖,貼出了林夕蕾的照片。

雨萱一下子蒙了。真的?假的?她清楚地記得,自己上次飛赴寧州影視城拍戲,正是7月20日。看發帖人說得像模象樣,不像是假的。難道會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麽在《碎夢》中飾演巧雲的明明是自己,現在又怎麽變成了林夕蕾?而且正是那一段巧雲在劇中被碎屍的戲,還成了警方推斷林夕蕾死亡時間的重要依據。再看看林夕蕾的照片,你別說,還真跟她有七八分像呢。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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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個晚上,也沒想明白這是怎麽回事。但雨萱知道,無論這是怎麽回事,都絕對和朱大福脫不了幹系。與其自己在這裏想破腦袋,還不如讓朱大福自己說出謎底。

一大早,她就打通了朱大福的手機。

「有人把林夕蕾的死捅到了網上。」

朱大福愣了一下,惱火地說:「我已經跟那幫警察說好了,叫他們不要向媒體透露這件事的……」

雨萱說:「我可以給你打電話,也可以給寧州警方打電話。」

朱大福沉默好久,才嘆口氣說:「其實……我並沒想殺她,只是她……太不懂規矩了……」

「什麽規矩?」

「就是人們說的,影視圈裏的潛規則。」

雨萱在電話裏冷笑著不說話。

朱大福的聲音,就心虛地低了下去。他說:「林夕蕾是我7月19日才叫到劇組來的,本來是想讓她演巧雲這個角色。當天晚上,她就住在我隔壁房間。夜裏,我叫她到我屋裏,想跟她說說第二天的戲。當時我喝了點兒酒,一時沒把持住自己,就順手把她掀倒在了床上。她拚死反抗,張口欲叫,我就用枕頭壓住她的嘴巴……」

雨萱已漸漸明白過來:「完事之後,你才發現自己用力過猛,把她給捂死了,是不是?」

朱大福說:「是的。酒勁兒過後,我一下就清醒過來,殺人償命,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我想了好久,決定把這件事掩蓋下來。幸好我這個人做事一向謹慎,跟她發生關系時戴上了保險套,所以並沒有在她身上留下什麽痕跡。我就住在賓館二樓,房間後面陽台下就是空曠的停車場。我用床單拴住她,把她的屍體從後面陽台悄悄放下去,然後自己再下樓,把她的屍體藏在我的後備廂裏,連夜把她載到郊區水庫,在她身上壓了幾塊石頭,扔進了水中。」

雨萱問:「然後,你就給我打電話,叫我來劇組頂替她,是不是?」

「是的。我手裏有幾張你的照片,覺得你跟她長得有幾分相像,於是就打電話給你,叫你連夜過來演第二天的戲。劇組裏人來人往,根本就沒人分得清你是不是那個新來的林夕蕾。林夕蕾的屍體被發現後,警方見她7月20日上午還在劇組拍戲,便推斷她是在7月20日下午至第二天晚上前被害的。而這段時間,我都有不在場的證明,所以警方並沒有懷疑到我頭上。我以劇組的名義要求警方不要向外界公布此事,料想遠在數千裏之外的你一定不會知道。想不到還是……」

雨萱突然說:「我要報警。」

朱大福笑起來,胸有成竹地說:「如果你想報警,就不會先打電話給我了,是吧?」

雨萱默不做聲,好像是被他猜中了心思。

朱大福說:「說吧,你想怎麽樣?」

雨萱咬咬嘴唇說:「如果你想堵住我的嘴,就把下一部戲的女主角給我。」

朱大福說:「那不行。下一部戲,第一女主角制片方早就內定了,就連第二、第三、四女主角,也都已經定了。如果你願意,我可以讓你演一個比較重要的角色,先混出點名氣,以後再找你做女主角,就順理成章了。只要你聽我的話,我保證把你捧紅。」

雨萱抑制住內心的喜悅,淡淡地說:「那好吧,我等著你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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