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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斯特萊克說,“我一直在給可汗那件案子寫筆記。寫到很晚。”

他看了手表一眼。

“要不要下樓吃個飯?我餓壞了。”

“等一會兒。還不到十二點呢。我想知道那幾個人的事。”

斯特萊克嘆了口氣。

“好吧。”他說。一個人走過他們坐的桌子,去上廁所,斯特萊克壓低聲音。“唐納德·萊恩,皇家直屬邊境軍團。”他又想起那對鼬般的小眼睛,裏面強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讓他被判了無期。”

“那他——”

“過了十年就出來了,”斯特萊克說,“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萊恩不是普通意義上的瘋子。他是頭野獸,聰明又狡猾的野獸;反社會——貨真價實的反社會,要我說的話。讓他被判無期的那件案子本來不該由我調查。他本來就要逃掉指控了。萊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但他沒說萊恩到底做了什麽,也沒說他斯特萊克為什麽會去調查那件事。有時候,特別是談到特別調查局的工作時,羅賓能從斯特萊克的語氣判斷出他什麽時候不想再講得更詳細。至今為止,她從來沒再逼他往下說過。她不太情願地放棄唐納德·萊恩這個話題。

“另外那個軍隊的人呢?”

“諾爾·布羅克班克。‘沙漠之鼠’。”

“沙漠——什麽?”

“第七裝甲旅。”

斯特萊克似乎越來越不情願說了,表情也陰郁起來。羅賓不知道這是因為他餓了——他需要定時進餐才能維持狀態——還是其他更陰暗的理由。

“我們吃飯吧?”羅賓問道。

“好。”斯特萊克說,將啤酒一飲而盡,站起身來。

地下室的餐廳很溫馨,房間裏鋪著紅地毯,另設第二處吧台,四處擺著木頭餐桌,墻上掛滿鑲框畫。他們是第一桌客人。

“你之前說什麽來著,諾爾·布羅克班克?”斯特萊克點好炸魚配薯條後,羅賓點了沙拉,催促道。

“嗯,他也有理由對我懷恨在心。”斯特萊克簡單地說。他不想談唐納德·萊恩,似乎更加不願意談布羅克班克。他的目光越過羅賓的肩,盯著虛空看了很久,然後說:“布羅克班克腦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這麽說的。”

“是你把他送進監獄的?”

“不是。”斯特萊克說。

他的表情拒人於千裏之外。羅賓等了一會兒,明白他不會再主動說什麽關於布羅克班克的事了,又問:

“第三個呢?”

斯特萊克沒說話。羅賓以為他沒聽清。

“誰是——”

“我不想說。”斯特萊克咕噥。

他怒視著新端上來的啤酒。羅賓可不會就這樣被他嚇倒。

“不管那條腿是誰寄的,”她說,“收件人可是我。”

“好吧,”斯特萊克猶豫片刻,不高興地說,“他叫傑弗·惠特克。”

羅賓感到一陣震驚。她不用問斯特萊克怎麽認識傑弗·惠特克的。她已經知道了,雖然他們從來沒有談過這個人。

關於科莫蘭·斯特萊克的早期生活,網上有詳細記載,之後媒體報道他成功破案時,又無數次把那些記錄翻出來。他是一位搖滾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發生關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萊克二十歲時因吸毒過量而死。傑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紀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為殺死她的兇手,但最終無罪釋放。

兩人沉默地坐著,直到侍者上菜。

“你怎麽光吃沙拉?不餓嗎?”斯特萊克問,吃光他的一盤薯條。正如羅賓所想,他的情緒隨著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顯好轉。

“婚禮。”羅賓言簡意賅。

斯特萊克什麽都沒說。他私下給兩人的關系制定了嚴格的界限,評論她的身材絕對是越界行為。從兩人認識開始,他就下決心不要和她變得過於親密。不過他還是覺得她已經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裏這麽想想已是越界),她還是圓潤點好看。

“你不會連你和那首歌的關系,”羅賓沉默幾分鐘後,開口問道,“也不肯告訴我吧?”

他咀嚼了一會兒,喝了幾口啤酒,又點了一杯“厄運沙洲”,才說:“我母親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他不想告訴羅賓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實根本就不願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讓他快活起來。羅賓從來沒有對他過去的生活表現出絲毫興趣,他想今天給羅賓提供些信息,算是種回禮。

“那是她最喜歡的歌。藍牡蠣崇拜是她最喜歡的樂隊。嗯,‘最喜歡’可能不太準確,她簡直對這支樂隊五迷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