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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is like a gun

And in the hands of someone like you

I think it’d kill.

Blue Öyster Cult,‘Searchin’for Celine’

……愛像把槍

在你這樣的人手裏

足以一擊斃命。

——藍牡蠣崇拜樂隊,《尋找賽琳》

羅賓比斯特萊克小十歲。她來斯特萊克這兒工作時,只是個臨時秘書,不被需要,不受歡迎。那是斯特萊克職業生涯的谷底。他本想只雇羅賓一周,連這也只是出於一見面就差點把她撞下樓梯摔死的歉疚心理。不知道怎麽回事,羅賓說服他讓她留下,先是一周,然後是一個月,後來再也沒有離開。羅賓幫他走出瀕臨破產的困境,努力工作,讓他的生意蒸蒸日上。羅賓邊做邊學,現在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的生意再一次面臨困境時站在他身邊,一起為生存而奮鬥。

所有人都喜歡羅賓。他也喜歡羅賓。兩人同甘共苦這麽久,他怎麽可能不喜歡羅賓?但是,從一開始,他就告訴過自己:到此為止,不能再接近。他們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死守一定的界限。

在羅賓出現那天,他剛剛與夏洛特徹底分手。他們的感情斷斷續續地維持十六年,至今他都說不清其中的歡樂和痛苦哪個更多。羅賓熱心而樂於助人,對他這行有著極大的興趣,還很欣賞他的個性(他既然要坦誠面對自己,幹脆坦誠到底)——這一切就像藥膏,慰藉了他在眼圈烏青和皮膚擦傷痊愈很久後仍然隱隱作痛的心。

從這一點來說,羅賓中指上的那枚藍寶石戒指是種恩賜。它是一面保護盾牌,一個終止句號。它扼殺了他們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讓他可以自由地……自由地什麽?依靠羅賓?和羅賓做朋友?兩人之間的屏障已經難以察覺地漸漸消除。現在回想起來,斯特萊克意識到,他們對彼此分享過不為人知的秘密。羅賓知道夏洛特聲稱不小心流產而失去的那個嬰兒——也許它從來沒存在過,或者是人為失去的。就斯特萊克所知,知道這件事的一共只有三個人。而他則知道馬修曾經出軌,這件事的知情者恐怕也屈指可數。盡管他一直決心與羅賓保持距離,他們還是逐漸相互依靠。在去黑茲利特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挽著羅賓的腰,他還清楚地記得那份手感。羅賓個子很高,摟起來很容易。他可不喜歡一直歪著身子。他一直不太喜歡小個子的女人。

馬修不會喜歡這樣的,羅賓當時說。

馬修如果知道斯特萊克有多享受那一刻,會更不開心。

她的長相遠比不上夏洛特。夏洛特的美貌足以讓男人張口結舌,驚艷到無話可說。羅賓也是位性感姑娘——斯特萊克每次看見她彎腰去關電腦,都會重新認識到這一點。但她還不足以讓男人感覺如遭雷擊。相反,她會讓男人變得更加繞嘴多舌,想想沃德爾。

但他喜歡羅賓的臉,喜歡她的聲音,喜歡待在她身邊。

倒不是說他想和羅賓在一起——那太瘋狂了。他們不可能在共事的同時保持情人關系。再說,她也不是能當情人的那種女孩。在他們相處的這段時間裏,她要麽訂婚了,要麽就是婚禮暫時擱淺。在他眼中,羅賓是那種只能用來結婚的女人。

他幾乎有些生氣地總結起羅賓的一切,將她視為和自己完全不一樣的存在,來自一個更加安全、更加與世隔絕、更加傳統的世界。她的愛人是從高三就在一起的男友(雖然斯特萊克現在更理解她為何會這麽選擇)。她生長於約克郡的中產階級家庭,父母的婚姻維持了數十年,至今仍然非常幸福。她家裏有條拉布拉多狗,一輛路虎,還曾有過一匹小馬,斯特萊克如此提醒自己,一匹小馬!

但其他記憶也紛至沓來,描繪出羅賓與這些安穩有序的過去格格不入。闖進偵探事務所的這個女人就算在特別調查局任職也不奇怪。這個羅賓上過高級駕駛課,在追逐兇手的過程中被撞出腦震蕩,在斯特萊克被人捅傷後冷靜地拿大衣裹住他流血的胳膊,帶他去了醫院。這個羅賓在嫌疑人面前信口開河,釣出連警察都沒能取得的信息。她創造並成功扮演了維尼夏·霍爾,說服一個想砍掉自己腿的嚇壞了的年輕人敞開心扉。她無數次在斯特萊克面前表現出獨創思考、足智多謀和勇氣。她完全可以勝任便衣警察的職位——如果她沒有不小心走進黑暗的樓梯間,撞上一個戴著面具的混蛋。

這樣的女人就要嫁給馬修了!馬修,期待她在人力資源部就職、拿著高薪和他過上體面生活的馬修。他喃喃抱怨她漫長又不規律的工作時間,微不足道的薪水……羅賓難道就不明白,嫁給他是多麽愚蠢的一個決定?她幹嗎非要把那枚該死的戒指戴回來?去巴羅的那趟旅途難道沒有讓她嘗到自由的甜頭?回想起那兩天,斯特萊克心裏湧起一陣幾乎令其不安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