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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九日,星期日

哈利猛地驚醒,在鄭王橋上傳來的單調嗡嗡聲之中,他聽見昭披耶河上一艘船只發動的轟隆聲。汽笛聲響起,燈光刺眼;他在床上坐起身,把臉埋進兩只手裏,等著汽笛聲停止,然後才頓悟那是電話鈴聲。他心不甘情不願地拿起話筒。

“吵醒你了嗎?”又是顏斯。

“沒關系。”哈利說。

“我是白癡,我笨到不知道有沒有膽跟你講這件事。”

“那就不要講。”

一片靜默,只有一枚硬幣投進機器裏的聲音。

“我開玩笑的,得了。”

“好吧,哈利。我整晚醒著沒睡,躺在那裏想,想我那晚在辦公室到底在做什麽。你知道,幾個月前的外匯買賣我都可以記得小數點,但是人在牢裏,頭上頂著謀殺罪,我就是沒辦法想起簡單的事實。你能理解嗎?”

“那可能就是原因。這個我們不是討論過了?”

“好吧,嗯,我現在跟你說發生了什麽事。你記得我說過,那天晚上我在辦公室擋掉了來電嗎,我躺在那裏想,這根本是莫非定律嘛,如果當時線路暢通,有人打進來,我就有錄音,就能證明我人在哪裏。而且這次的時間還不會被亂搞,不會像那個停車場管理員亂搞影片那樣。”

“重點呢?”

“我想起來了,感謝老天爺,我想起來就算我擋掉了來電,還是可以撥出電話啊。我打電話給我們接待員,要她上去查錄音機。然後呢,你知道嗎,她找到一通我打出去的電話,我才想起來所有的事情,八點的時候我打過電話給在奧斯陸的妹妹。怎麽樣,再挑剔啊!”

哈利沒這個打算。

“你妹妹可以給你不在場證明,你卻完全不記得?”

“不記得,而且你知道為什麽嗎?因為她不在家,我只在錄音機留了話,說我打過。”

“但你不記得?”哈利再問一次。

“拜托,哈利,那種電話你掛掉之前就忘記了,不是嗎。你會記得每一通打過但沒人接的電話嗎?”

哈利只能承認他說得對。

“你跟律師談過了沒?”

“今天還沒,我想先告訴你。”

“好吧,顏斯,你現在打給律師。我會派人去你的辦公室查證。”

“這種錄音機在法律上有效,你知道的。”他的聲音帶著緊張感。

“放心,顏斯,過不了多久的。他們得放你走。”

顏斯吐氣,話筒隨之傳來劈啪聲,“請你再說一次,哈利。”

“他們得放你走。”

顏斯發出古怪的幹笑聲,“這樣的話,我得請你吃飯,哈利。”

“最好不要。”

“為什麽?”

“我是警察。”

“說是問話就好。”

“我想不好,顏斯。”

“隨你吧。”

街上傳來巨響,大概是煙火或爆胎。

“我會考慮一下。”

哈利掛好話筒,進浴室照鏡子。他問自己怎麽會在熱帶氣候待這麽久,皮膚還這麽白。他從來沒有特別喜歡太陽,但是以前曬黑也不用這麽久。或許他去年的生活方式破壞了他制造色素的能力?他往臉上拍冷水,想起施羅德酒館裏面那些皮膚黝黑的酒客,又照了一次鏡子。好吧,反正太陽已經給了他酒糟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