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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有人可以恨,不是很好嗎?》。

將近午夜,莫勒第二次在警署門外面對媒體。只有最亮的星光可以穿透奧斯陸上空的霧霾,莫勒卻必須以手遮擋閃光燈的刺眼亮光。簡短犀利的問題有如雨下,灑落在他身上。

“一個一個來,”莫勒說,朝一只高舉的手臂指了指,“請自我介紹。”

“我是《晚間郵報》的記者羅傑·延德姆,請問斯文·希沃森認罪了嗎?”

“目前嫌疑人仍由領導調查小組的湯姆·沃勒警監審訊,訊問結束前我們不能回答任何問題。”

“警方是不是真的在斯文的行李箱裏找到了手槍和鉆石?鉆石是不是跟屍體身上發現的一樣?”

“確實是這樣。那一位,對,請說。”

一個年輕女子的聲音說:“今晚稍早您說斯文·希沃森住在布拉格,所以我查出了他的正式登記地址,這個地址是一家公寓,可是他們說他一年前就離開了,沒有人知道他現在住在哪裏。請問您知道他現在的住處嗎?”

莫勒還沒回答,其他記者已開始記筆記。

“還不知道。”

“我跟幾個當地居民談過話,”女子話聲裏有一股藏不住的自傲,“他們說斯文·希沃森有個年輕女友,但不知道她的名字。有人說她是妓女。請問警方知道這件事嗎?”

“我們現在才知道,”莫勒說,“謝謝你的協助。”

“我們也謝謝你。”一個聲音在媒體群中嚷道,跟著是一群鬣狗般的純男性轟笑聲。女子猶豫地笑了笑。

一個操著奧斯佛方言的聲音說:“我是《每日新聞報》記者,請問他的母親如何看待這件事?”

莫勒直視那記者的雙眼,咬住下唇,防止自己破口大罵。“這我不予置評。是,請說。”

“我是《達沙日報》的記者,我們想知道在這樣的大熱天,馬裏斯·弗蘭的屍體怎麽可能躺在學生樓的閣樓長達四個星期,卻沒有人發現。”

“目前我們還不知道確切的時間,但是兇手使用了類似西裝套的塑料套,先完全密封,然後才……”莫勒在腦中搜尋適當的言語,“掛在宿舍閣樓上的衣櫃裏。”

記者群發出嗡嗡低語,莫勒心想自己是不是透露了太多細節?

羅傑再次提問。

莫勒看著羅傑的嘴唇開合,腦子裏卻響起《我只是打電話來說愛你》這首歌的旋律,這首歌她在《音樂大挑戰》裏唱得真好,就是那個在音樂劇裏,取代妹妹唱主角的姐姐,她叫什麽來著?

“抱歉,”莫勒說,“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遍?”

哈利和貝雅特坐在一道矮墻上,就在挨挨擠擠的記者群後方不遠處,他們抽著煙,看著這一幕。貝雅特宣布她抽交際煙,從哈利剛買來的一包裏拿出一根抽了起來。

哈利覺得沒有什麽需要交際的,他只需要睡眠。他們看見湯姆走出警署大門,對閃個不停的閃光燈微笑,他的影子在警署墻壁上跳著勝利之舞。

“他成名了,”貝雅特說,“這個一手領導凋查小組,一手獨力逮捕快遞員殺手的人成名了。”

“而且手裏還舉了兩把槍?”哈利笑說。

“對啊,就像西部牛仔那樣。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麽有人會在對方沒有槍時,叫他把槍放下?”

“他指的可能是斯文身上攜帶的武器,換作是我也會這樣做。”

“話是沒錯,可是你知道我們在哪裏找到斯文的槍嗎?在他的行李箱裏。”

“對湯姆而言,斯文說不定是整個西部荒野能從立起的行李箱裏最快把槍抽出來的快槍手。”

貝雅特哈哈大笑,“等一下你會去喝杯啤酒吧?”兩人目光相觸,貝雅特的微笑僵在臉上,漲紅了臉和脖子。“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關系,貝雅特,你可以替我們兩人慶祝,我已經做好我分內的工作了。”

“你還是可以跟我們一起去啊。”

“我想還是算了,這是我辦的最後一件案子。”哈利彈去手中香煙,香煙如同螢火蟲飛越夜空。“下星期我就不是警察了,也許我應該為這事慶祝一下,可是我並不想慶祝。”

“你接下來打算做什麽?”

“做點別的吧,”哈利站起身來,“做點完全不一樣的。”

湯姆在停車場趕上哈利。“哈利,這麽早就走?”

“累了。成名的滋味怎麽樣啊?”

“只是讓記者拍幾張照片而已,你也經歷過,應該知道那是什麽滋味。”

“如果你是說悉尼那件案子,他們把我塑造成以開槍為樂的人,因為我殺了那個兇手。你可是活捉兇手,是民主國家想要的警察英雄。”

“我是不是聽出了一絲諷刺的語氣?”

“完全沒有。”

“好吧,我不在乎他們把誰捧成英雄。對我來說,如果可以提升警察的形象,他們可以把我這種人塑造成一個浪謾多情的警察。在警署裏,大家都知道這次誰才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