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非常簡單。“超級酋長”號準點進站,幾乎一如既往,而目標就像一只穿著小禮服的袋鼠那樣好認。除了一本平裝書以外,她身上什麽也沒有帶,遇到第一個垃圾桶時,她便扔掉了那本書。她坐下來盯著地板。她是一個不快活的姑娘,絕對是。過了一會兒,她起身向書架走去。她什麽書也沒挑就離開了,瞥了眼墻上的大鐘,然後把自己關進一間電話亭裏。她往投幣孔裏塞了一把銀幣,然後和某人通起電話。她的神情沒有絲毫改變。她掛上電話,走到雜志架前,挑了一本《紐約客》,又看看自己的手表,然後坐下開始閱讀。

她身穿一件午夜藍色的定制套裝,從脖頸處露出一件白襯衫,翻領上有一只寶石藍色的別針,很可能與她的耳環是相配套的,要是我能看清她的耳朵就好說了。她的頭發呈暗紅色。她看起來和照片上很像,只是身材比我預想的更高一點。她那頂深藍色的絲帶帽上垂下一截短短的面紗。她戴著手套。

過了一會兒,她起身穿過車站拱門,門外有幾輛出租車在等著接客。她向左邊的咖啡館張望了一陣,轉身又走進主候車廳,朝雜貨店、報攤、問詢台和坐在幹凈木質長椅上的人們瞥了幾眼。售票窗口有的開著,有的關上了。她對它們不感興趣。她重新坐下,擡頭望著那面大鐘。她脫下右手手套給腕表對時,那只腕表是一件沒鑲珠寶、樸實無華的純鉑金小玩意兒。我暗自拿弗米利耶小姐和她比了比。這個姑娘看樣子既不溫柔也不拘謹,更不古板,但她卻讓弗米利耶相形之下顯得像個拉客的妓女。

這一次她也沒坐多久。她站起身開始溜達。她走進庭院,又折返回來,進了那家雜貨店,在書報架前待了一陣。有兩件事很明顯:第一,如果有人要來見她,那麽約定的時間肯定不是火車進站的時間;第二,她看上去像是在兩趟列車之間等候換車。她走進了咖啡館。她在一張塑料桌面的餐桌前坐下,看了看桌上的菜單,然後便開始讀她的雜志。一個女服務員走了過來,帶著那杯必然會上的冰水,還有菜單。目標下了單。女服務員走開了,目標繼續讀雜志。時間大概是九點一刻。

我穿過拱門走出車站,來到一個搬運工面前,他正等在第一輛出租車旁邊。“你給‘超級酋長’號幹活?”我問他。

“嗯。算是吧。”他瞥了瞥我拿在指間把玩的那一塊錢鈔票,興趣不怎麽大。

“我正在等華盛頓—聖叠戈直達車廂上的某個人。有人下過車嗎?”

“你是說下了車不再上,取完行李那樣兒的?”

我點點頭。

他想了想,一邊用那對機警的栗色眼睛打量著我。“有一個乘客下車了,”他終於開口道,“你那朋友長啥樣兒?”

我描述了一個男人的相貌。一個有點像愛德華·阿諾德[1]的家夥。搬運工搖搖頭。

“沒法幫你,先生。下車那家夥根本不長那模樣。你朋友很可能還在火車上。他們沒必要下車。直達車廂會被拉到七十四號站台去。十一點半離開這兒。那趟火車還沒準備好咧。”

“謝啦。”說完,我把那一塊錢給了他。目標的行李還在火車上,我想知道的就是這個。

我回到咖啡館,透過玻璃墻壁朝裏張望。

目標還在讀雜志,一邊心不在焉地享用著咖啡和一個蝸形面包卷。我走進一間電話亭,給我熟識的一家車行打了電話,囑咐他們,如果到中午我沒再打來,就請他們派人把我的車開回去。這種事他們經常做,手裏都有一把備用鑰匙了。我出門來到車前,取出自己的旅行袋,把它放進一個收費二十五美分的寄存櫃。在巨大的候車廳裏,我買了一張開往聖叠戈的往返車票,然後小跑著重新趕回咖啡館。

目標還在原地,但已不是孤身一人。有個男人坐在桌前,正笑著對她說話,只消看一眼就能明白,她認識這個人,並為此感到懊惱。他是一個加州佬,這一點從他腳上那雙深紅色平底拖鞋的鞋尖,身上那件淡黃色的粗布運動夾克,以及夾克下那件紐扣扣緊、沒系領帶的棕黃格子襯衫上就能看出來。他大約高六英尺一英寸,體型苗條,有一張瘦削、傲慢的臉和滿滿一口大牙。他正在手裏搓弄一張紙片。

他胸前口袋裏的黃手帕像一小簇水仙花似的伸出來。有件事就像蒸餾水一樣透明。那姑娘不想讓他待在那兒。

他繼續說話,一邊揉著那張紙片。最後他聳聳肩,從座位上站起身。他探身過去,用一根指尖滑過她的臉頰。她猛地往後一縮。接著,他把那張揉皺的紙片攤開,小心翼翼地放到她面前。他等待著,露出滿臉笑意。

她的視線往下移動,速度異常緩慢。她死死地盯著那張紙片。她的手一動,想抓住它,但他的手動作更快。他把紙片收進了口袋裏,臉上依然笑眯眯的。接著,他取出一個帶有打孔紙頁的袖珍筆記本,用一支帶夾筆在上面寫了些什麽,然後撕下那一頁,放在她面前。那一頁紙她可以留著。她拿起它,讀完它,把它放進錢包裏。最後,她凝視著他。再到最後,她朝他綻出了笑容。我猜,她肯定是費了很大的勁兒才做到的。他探身過去,拍拍她的手,隨即離開餐桌,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