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骨肉之間的信任(第2/8頁)

隨著意志的崩潰,一直以來當做奮鬥目標的司法考試也變得毫無價值。為了那玩意兒而放棄了自己兩年半的青春,真是個笨蛋。

每天晚上不僅要做守衛工作,還要犧牲睡眠時間來看六法全書,現在看來,這樣的生活真是喪失了人生價值。只會看六法全書的人成了司法從業人員,這樣的人能裁決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懲治社會黑暗現象、幫助弱勢人群嗎?

曾經聽說過這麽一個並不好笑的笑話:一個退休的審判官竟被人騙了。如果只關注於法律,對於活生生的人群及社會的錯綜復雜,就會認識得不足吧。

作為一個要參加司法考試的人,好歹要指出警察冠給自己的殺人罪名中的疑點,以學習的法律知識為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吧?但支撐北前的價值觀崩潰了!喪失了價值觀的人就丟失了鬥志,北前覺得全身虛脫。

北前真司並不承認罪行,就這樣被送到了檢察廳。

拘留了兩天後,他又被檢察廳扣留了十天。這期間,北前就被扣留在警署接受調查。

就在被拘留十天後,北前就自己招供了。精神、體力都不堪重負,什麽都變得不重要了。

根據他的招供,調查本部進入了有根據的調查。該調查為了確認本人的供詞是否真實,將本人帶到犯罪現場,讓他重演犯罪過程以取得相應資料。

北前以殺人罪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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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北前真司自己招供了罪行並被起訴的消息後,棟居的心情卻一點都不輕松。

棟居覺得就憑著鞋墊上粘有被害者的體液這一點,就判定北前是犯罪嫌疑人是不充分的。發現由香被殺時粘在腳底的體液移到鞋墊上去了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鞋墊上的體液,不能作為北前就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況且,從兇手搶走曾托被害人代買的鞋墊後立即使用這一點,也與兇手的心理不符。

雖然被害人頸部掐痕上的手掌印、血型都與北前的相吻合,但同一血型、同一手掌大小的人也有的是。被害者與北前關系密切這個事實,使得調查本部形成了先入為主的觀念。如果北前一直否認的話,檢察官也會猶豫要不要起訴吧?

棟居不明白,北前為什麽突然喪失了鬥志。

調查本部還沒解散,正在為收集公判用的證據而工作著。他們通過把犯人帶到現場讓他重演案發過程,來判斷犯人的自供裏有沒有不符合事實的。如果自供裏有謊話,這時就會顯露出來了。由於是遣送檢察院後自供的,所以警察也一塊兒過去了。

棟居跟北前一起去了,並一一確認。關於鞋墊,不是從現場拿走的,而是案發前晚,被害人放在北前屋前的報紙筒內,然後北前又穿在腳上的。供詞沒有發生變化。

“為什麽偷著從單位跑出來而去了七條小姐的房間呢?”棟居問。

“同事都休息了,其他的也沒什麽事好做,很無聊,不由得就想去看看七條小姐了。”

“迄今為止,有沒有中途從單位出來過?”

“沒有。守衛由於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發生什麽樣的事情,必須處於時刻準備的狀態中。”

“既然如此,那麽那天晚上為什麽會中途開溜呢?”

“一般都是兩個人一起做守衛工作的,但就那天晚上變成我一個人了,想著了魔似的,認為駕駛摩托三十分鐘就能往返了。”

北前騎著一輛125CC的摩托。

“是七條小姐給你開的門?”

“是的。她一開始奇怪我怎麽突然來了,但還是給我開了門。”

“這之後怎麽樣了?”

“看到七條小姐後就亢奮起來了。七條小姐一開始不願意,但後來就由著我去了。做完後,七條小姐說要告我強奸。我正在準備司法考試,如果遭到這種投訴就什麽都完了,想到這裏,我什麽都顧不得了,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本來不想把她掐死的,但發現的時候,七條小姐已軟軟地躺在那裏了。我慌忙按著以前看過的人工呼吸的方法,做了會兒人工呼吸,但她還是沒活過來。”

“七條小姐開門的時候穿著什麽衣服?”

“睡衣。”

“是什麽睡衣?”

“那個記不大清楚了,總之是睡衣。”

“發現七條小姐的時候她是光著身子的。衣服是你脫的還是她自己脫的?”

“我讓她脫的。”

“你把她殺了後又幹什麽了?”

“立即回到了工作的場所,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一直工作到天亮。”

“明明是你殺了人,為什麽要裝成發現者的樣子報案呢?”

“我覺得事情不會就這麽結束的。裝成發現者的話也許不會遭到懷疑。”

北前的陳述大抵跟犯罪現場及屍體的狀況相符。

北前在現在的這家酒店已工作了兩年,在這期間都是全勤,工作態度也很認真。他為什麽會離開工作場所去被害者的家呢?這方面的證據還是不充分,但調查本部比較之後,決定還是維持送交公審的決定,並且認為已找到了北前有罪的充足證據。在收集證據為目的的調查的基礎上,檢察官也開始進行起訴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