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福岡的魅力(第2/6頁)

“這家夥,最後加了一句原來是這種打算。”

上松苦笑著,同時感到心中湧出無論如何要在年底前解決的鬥志。

不能讓橋本出去旅遊。不能讓殺害了兩條人命的殺人魔鬼由迷人的新妻陪著去美麗的國家周遊。殺人者另外有他們該去的地方,這才是社會的秩序。這樣做也許會使一位新妻痛哭,但結局對她不是也很好嗎?因為將要成為新妻的她還一無所知,這其實是在拯救她。

這麽一想,上松頓感鬥志昂揚,同時感到責任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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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確定兇手是在被害人死亡推斷時間下午5點之前離開現場的。上松暫時將“5點”作為兇手返回的“開始時間”,想要分析他是為了與什麽銜接才在那時開始行動的。這雖然是東京的小林刑警他們已經試驗過的,但他想自己親自試驗一下。

據說兇手沒有乘坐飛機的形蹤。在十一個半小時內能夠往返於福岡—東京的交通工具,只能是飛機。時間上的壁壘使得那裏只有飛機能夠越過,即便包租直升飛機,在那段時間內恐怕也是很牽強的,何況為了殺人去租用直升飛機,這太離譜了。

但是,作為一種可能性應該加以注意。接著,因為沒有乘坐民用飛機的跡象,所以乘坐軍用飛機能不能考慮?上松自己也常常看到從沖繩和越南飛來的軍用飛機慢吞吞地在板付基地降落。倘若在橫田或立川基地一帶搭乘美軍飛機,也不是不能來。但是,兇手是往返兩地。一名日本的平頭百姓連搭乘美軍飛機都很困難,難道會讓他往返搭乘?而且有那麽湊巧的班次?

然而,這盡管可能性極小,但作為一種可能應該查一查。等一等!說是往返,倘若單程乘坐軍用飛機,這個辦法怎麽樣?不!這也不行。即便乘坐噴氣戰鬥機用馬赫二三的速度飛來,殺人後要坐火車回去,十一個半小時是很勉強的。

上松暫時將軍用飛機和直升飛機放在一邊,又查看了10月1日福岡起飛北上航班的飛機時刻表。從福岡起飛有三家公司的航空路線,但倘若以5點為起點的話,就只能乘坐日本航空公司和全日本航空公司的飛機。全日本航空公司的航班能被兇手利用的就只有19點40分福岡起飛的290班機,到大阪時是20點30分,倘若轉成該公司21點大阪起飛的42航班,到達羽田時是21點50分,22點55分即10點55分在品川的新東京旅館辦理訂房手續是可能的。但是,到大阪的290航班中沒發現他的形蹤。

而且,290航班在福岡起飛時是19點40分,兇手離開旅館是17點,所以難以解釋這兩個小時的空白到底是在哪裏度過的。

接著,再一次將目光對準了警視廳曾徹底清查的日本航空公司。392航班確實是在17點30分起飛。但是,這個航班即便沒有規定在起飛的二十分鐘前必須預訂機票,兇手也絕對不會乘坐。因為392航班每星期二、四、六隔天飛行,10月1日正值星期三,沒有航運。

於是,最有可能的是18點15分起飛的326航班和19點起飛的370航班,兩個航班到達東京都是20點20分。接著就是“末班機”330航班,20點15分起飛。

但是,這三個航班盡管警視廳和福岡縣警本部進行了聯合調查,都沒有發現兇手的形蹤。

上松刑警抱著手臂小聲啼咕著。他一路思索著回到家裏。老夫人和他講話,他也沒有聽到。

這麽看來,果然是軍用飛機?直升飛機?但是,上松怎麽也想不到如此兇殘的兇手會乘坐一調查就會露餡的軍用飛機或直升飛機。

剩下的高速交通工具就是火車。開始時就將火車排除在外,但難道沒有必要將列車時刻表再徹底研究一下嗎?上松平時酷愛看本格派的推理小說。他從推理小說中學會了將各條路線巧妙組合從而能將時間縮短到令人吃驚地步的技巧。

認定無論怎樣組合都不能打破福岡—東京需要十一個半小時這一時間上的壁壘,盲點不正在這裏面嗎?他查閱著搜查本部備有的10月份的列車時刻表。在這之前,他首先確證在10月份與9月份之間有沒有變更。因為他曾經看過一本利用列車時刻的變更偽造不在現場證明的推理小說。

有一趟17點40分博多發車到東京的特快列車“隼號”。上松的眼睛發出光來,“17點40分”這個時間吸引了他。從旅館到博多車站乘車五分鐘就可趕到,但是,兇手在行兇殺人後不會在現場附近叫車。那麽,對17點左右逃走的兇手來說,17點40分這個時間確實是頗具魅力的(對刑警也是如此)。

但是,“隼號”到達東京實際上比翌日上午10點10分在新東京旅館露面的時間要晚十一個小時以上,而且這在列車中是最快的一個班次,乘坐火車還是不行。

上松將上述的思路進行了整理。